2006年10月30日星期一

Google Earth共享发布地标详解

  Google Earth的Google Earth Community是一个最为令人激动的图层之一,这个图层允许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将自己找到的地标发布到Google Earth Community图层上,使得Google Earth成为全世界网民维护的地标系统,真正实现了“用户提供内容”这个重要原则。

  以前我曾经在《Google Earth的十个常用技巧应用》一文中描述过如何上传/发布自己的地标,不过由于Google Earth Community是英文界面的,很多人不会使用,因此我这里就再次详细地说明一下如何使用Google Earth发布自己的地标。

  首先,进入Google Earth Community主页后,点“New user”创建一个新用户,这个创建方法和一般中文论坛创建用户的方法很类似,填写表单,选中“I Agree”后点Submit就可以创建成功。

  然后,打开Google Earth,然后在自己的地标上点右键,再点Share/Post,如下图,即可进入Google Earth社区的地标发布页面。目前地标的描述已经支持中文,地标发布的最后,系统会让你在Google Earth Community发布一个帖子,如果你的地标描述是中文的话,帖子的默认内容会是乱码,这时候可以手动修改为英文。最终发布的地标内容是以你在Google Earth软件中的地标文件描述为准,而不是以Google Earth Community的帖子内容为准。

Google Earth共享发布地标详解

  另外,大家在Google Earth上浏览某些地标时,会发现其内容不仅仅是文字信息,还带有图片(如下图所示),非常好玩,其实我们也可以发布这种类型的地标。

Google Earth共享发布地标详解

  发布带图片的地标原理很简单,只需要在内容中加入HTML标签即可,图片的标签类似<img src="http://static.flickr.com/99/280720424_98f3905263_o.jpg">,如下图所示。

Google Earth共享发布地标详解

  图片可以放在一个网络图片寄存空间,空间最好要稳定的,图片地址不应该经常变换的,我建议大家使用flickr,flickr很稳定,在国外访问速度也快,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在上面放图片是不错的选择。

  在flickr上传完图片之后,点击图片上面的“ALL SIZES”,会以大图方式显示,并且能自动产生图片的HTML代码,如下图所示,选中HTML代码复制后直接粘贴到Google Earth的地标描述窗口即可。

Google Earth共享发布地标详解

  当然,我不建议大家一个一个地发布地标,大家其实可以一次发布很多地标(类似发布KMZ文件一样),大家只要先建立一个地标文件夹,然后在文件夹中添加需要发布的地标,最后,在地标文件夹中点右键,再点Share/Post,后面的操作就和前面介绍的一样了,这样发布的地标就是整个文件夹的地标,如下图所示。

Google Earth共享发布地标详解

  地标发布后,一般不会立刻显示在Google Earth的图层中,通常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经过相关人员审核,你标注的地标才会出现在Google Earth的图层之中。请大家发布地标时候注意,不要发布重复地标,也不要发布一些小众类型的地标,如自己的家,自己的公司等等,没有人会关心你住在哪里,或者在哪里上班,因此这种类型的一般不会审核通过,发布的地标应该是大众都需要的信息,这种地标是受欢迎的。

2006年10月29日星期日

百度和Google清除站点的规则探讨

  任何一个搜索引擎都需要制定一些收录和清除站点的标准,以便确保搜索结果的公正和公平,并提供客户最佳的搜索体验,不过不同搜索引擎对于收录和清除站点的标准是不太一样的。

  关于收录上的问题,以前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比较百度和Google收录网站的区别,主要观点是,百度收录的多而快,对于小站点也可以大量收录,而Google收录速度较慢,主要优先收录大站点的页面。

  那么,在清除网站方面,百度和Google又有什么不同呢?这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

  对于百度和Google的清除站点规则,我觉得主要分为程序的自动判断和人工判断两部分组成,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主要的一些规则。

  Google清除网站的规则在 Webmaster Help Center 上有详细介绍,概括起来主要分为网站作弊(如隐藏文字,重复堆砌文字),使用非法的自动跳转页面技术(如302重定向),使用程序自动进行Google查询,使用子域名或者其他域名创建大量重复内容,使用门页欺骗搜索引擎,加入链接工厂等等,Google建议做网站要针对用户设计而不要针对搜索引擎设计。对于中文网站来说,Google对于作弊网站会先采用降权的方式,不太常见直接删除中文网站的情况,Google人工干预大概主要是针对英文网站来做的。另外做SEO不要使用googlepages或者blogspot进行网站优化,那样做只会被Google立刻删除。

  值得称赞的是,Google与网站管理员之间的信息是比较通畅的,Google建立了专门的“网站管理员中心”,网站管理员可以登录查看Google蜘蛛抓取网站的情况,甚至还可以设置“首选域”,设置网址在Google索引中显示的方式。

  与此对比,百度也有自己收录和删除网站的规则,有一些规则和Google的相同,有一些则比较含糊和笼统,一般认为百度的反作弊法则是神秘而让人难以捉摸的,其中部分原因是,为了保证删除的准确性,百度会人为进行一些网站的删除操作。

  百度会删除什么样的网站呢?通常认为,Google认为应该删除的网站,百度同样也会删除,Google认为不应该删除的网站,百度也可能会删除。总之,百度的删除标准会比Google更严厉一些。

  由于有了人为因素,有人会产生一个问题,就是批评百度的网站会不会被百度删除,结合一些例子,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百度还没有因为网站批评百度而人为进行删除的先例。

  另外一个疑问是人工的成本,人工不可能监视所有的海量搜索内容,百度也不可能雇用那么多人,那么具体这个人工干预是怎么实现的呢?根据一段时间的观察和分析,我个人推测,百度的人工干预有可能是以搜索流量为标准,对于搜索热门关键词的第一页网站进行人工验证,如果发现第一页的网站有作弊行为而百度没有正确判断,则进行人工方式降权或者删除。当然,也可能百度有一些自动化的程序进行自动处理行为。

  百度对于网站的惩罚也可能并非永久的,特别是对于本身知名度较大的网站,如果网站在百度中具有较多的反向链接,并且及时删除了百度认为不合适的页面,那么百度有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后,重新收录被惩罚的网站,但是网站的权值有可能会降低。

  百度目前和网站管理员之间的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很令人质疑,甚至可以说两者之间没有任何交流渠道,这点是远远不如Google做的好,比如webmaster的邮件永远是自动回复,贴吧里的问题永远无人处理,没有类似Google的专用工具进行分析处理等等,这也是百度在很多地方口碑不佳的一个原因。

  其实百度也发现这样所带来的问题。网络新手和普通网民的影响力微不足道,被流氓网站修改了浏览器,也不会反抗,用时间长了反而会依赖和喜欢上这样的流氓网站。而IT专业人士则不同,他们建网站、写博客、开论坛,他们可以影响一大批普通用户,如果百度长期依靠低端用户而和大量网站管理员结怨的话,其发展前景也是令人质疑的。

2006年10月28日星期六

Google个性化主页新增功能

  今天,中文版本的Google个性化主页进行了改版,增加了页签功能。

  较早的时候,我曾经介绍了利用Google个性化主页进行时间管理的方法,使用那个方法会占用较多的空间位置,现在,大家可以将和工作相关的内容放在一个页签,和生活娱乐相关的放在另外一个页签,使用起来就灵活方便很多了,再也不怕地方不够了。

  例如,将待办事项、便条纸、书签、日历、天气预报等和工作相关的放在一个页签,将Gmail、IP查看器、计算器、地图、黄页等工具类放在另外页签,这样条理就更清晰,比全部放在一块要好的多。

  另外,英文方面的小工具比中文的要多的多,大家可以访问这个地址来添加丰富的英文小工具。

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BlogSpot疑似再次被封

  从昨天晚上开始,不少人向我反应Google的博客服务BlogSpot再次无法访问。

  我自己验证了一下,我的确也无法访问,根据我的检测,无法访问的原因是72.14.219.191的IP无法访问,具体原因不能确认,可能是BlogSpot更改IP地址,也可能是这个IP本身就被墙了。

  从BlogSpot解封到现在再次无法访问,大概有2个半月时间,看来最终还是要被封,这里我想到了一件事情,就是最近炒的沸沸扬扬的博客实名制,很多人质疑博客实名制的主要原因是,实名制会将Blogger赶到国外,不过现在BlogSpot再次无法访问提醒我们,Blogger被赶到国外实在是杞人忧天,要想使用国外的博客服务,也是需要有关部门同意才可以。

  目前的博客实名制据说和以前的网站备案类似,实际上,独立域名的Blogger大多都已经实名备案了,也就不存在实名不实名的问题,出了问题肯定找的到人,目前的问题主要是针对博客托管服务(BSP)的用户,备案的时候会要求输入手机号码,这个手机号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快速找到你的个人,目前有关部门就经常打我手机要我去删除网站上的某某信息。这种实名制实际上是对个人的一种威慑,但是将个人实名公布到网站上估计不太可能,我估计博客实名制实际上应该叫博客备案才更准确。

  最后,对于BlogSpot的博客,我发现通过修改hosts文件还是可以间接访问的,具体方法是:编辑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 文件,然后加入72.14.219.190 xxx.blogspot.com ,其中xxx是你的用户名,即可访问到你自己的BlogSpot了。

  更新:26日晚上,72.14.219.191这个IP又可以访问了,我查看了几个BlogSpot地址,全都可以访问了,但是到了27日,这些地址又无法访问了。

FireFox 2.0发布时的几则趣闻

  FireFox 2.0正式版10月24日发布,现在进入Mozilla的首页即可看到中文FireFox 2.0的下载地址,这个下载地址和几天前Blogger之间传播的下载地址不太一样。

  Firefox 2.0正式版在发布的前一天就被曝光了,FTP放出下载的事情被Blogger广泛流传。对此,Mozilla感到有些不满,认为这会打搅了他们的发布日程。

  FireFox的对头,微软的IE开发团队送上一个蛋糕,对FireFox 2.0的发布表示祝贺。

  FireFox可以通过官方的API直接订阅到几种常用阅读器上,这点比1.5可好多了。

  FireFox 2.0会导致1.5的插件失效,比如del.icio.us,不过没有关系,del.icio.us的支持FireFox2.0版本的插件1.2可以去https://addons.mozilla.org/firefox/1532/ 下载,del.icio.us官方网站还是放的旧版本插件,怀疑del.icio.us是否没人维护了。

2006年10月24日星期二

游戏推荐:天诛红

  这些天在玩一个老游戏《天诛红》中文版。

  天诛系列游戏是一个风格非常独特的杀手类型的游戏,我是从PS机的天诛一开始玩的,那个版本的也是中文版,在PS那样的机能下,天诛一看起来实在是太华丽了,是PS机上的必玩游戏之一。当初我在PS上连玩几个通宵,将天诛一通关,并将忍术修炼的非常高。不过可惜后来我PS机玩坏了,现在只能回顾一下天诛红这个游戏。

  天诛红看起来比同是PS3的天诛三要好看一些,不过PS2里的天诛和PS里的天诛操作上有很大区别,如果熟悉了PS的天诛,习惯可能还不太好修改。

  天诛红和天诛系列游戏一样,都是描述日本战国时代的忍者游戏,操作起来和KONAMI的合金装备(Metal Gear Solid)有点像,不过风格完全不同,天诛系列游戏是充满了日本忍者文化的很独特游戏。

  游戏的主角是男女忍者,“忍者”这个名词最早可以回溯到日本江户时代,通常是为贵族执行秘密任务,类似现代的杀手或刺客。

  在天诛系列游戏中也是这样设置的,通常情况下,一对一格斗并不是忍者的强项,二对一的情况下忍者反而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所以要发挥忍者的长处。忍者的长处是暗杀,在敌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基本是一刀致命(忍杀),天诛红的忍杀系统就十分爽快,杀戮镜头相当华丽。

天诛红

  天诛红的主角是彩女和凛,不过我还是喜欢以前天诛里的男主角刀丸。彩女和凛这两个角色是都是女杀手的形象,女性特征不是很明显,感觉和李宇春是类似的风格,武器较短,直接格斗较弱,所以我还是喜欢使用男主角来搞暗杀更爽快一些。

天诛红

  不过总的来说,“天诛红”也是PS2上的非常值得一玩的游戏,而且还是中文版的,相信喜欢她的玩家不是少数。

  下面是天诛红的部分游戏截图。

天诛红

天诛红

天诛红

天诛红

2006年10月23日星期一

Web2.0的人力资源成本核算

  上次提到的“建立Web2.0网站需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有一点疏漏,就是人力资源成本的核算问题。

  Web2.0的一大特点就是用户提供内容,降低了编辑的人力资源成本,然而这个成本到底是多少,是本文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

  目前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各个州是不同的,联邦政府目前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5.15美元,纽约州规定的最低时薪标准是6.75美元。按照每天八小时,每月二十一天来计算,一月的工资是900美元到1000美元左右。这个是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

  网站编辑的人力成本肯定不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因为做编辑至少需要一定的脑力劳动,而美国的工资水平大概很多人是无法想象的,比如去年纽约公交系统职工大罢工,号称待遇太低,闹得全城瘫痪。但是从当时看报道,地铁司机和其他勤务人员的平均年薪是6万美元左右,远远高于最低工资。更为重要的是,美国有行业工会组织,如果资方的工资普遍太低,工会就会组织罢工来对抗。这也是美国人力成本无法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种高成本带来的好处是只要就业了,基本生活问题就解决,并且带来了大量的服务行业的就业机会,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有一定作用。

  美国人从他们的观点,同样无法理解中国的情况,美国人看到深圳街头一家服装专卖店,狭小的空间竟然有5、6名员工,美国人会惊奇地问,雇用这么多人怎么可能赚钱?而事实是,在中国,雇用这么多人也可以赚钱,因为人工成本实在太便宜。深圳的最低工资仅有每月700元,几乎比国外低十倍以上,而且没有工会,同时社会上存在着大量失业人员,劳工阶层是绝对的弱者,对于资方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不接受这样的低工资,就只有走人,还有大量的人在等着这个工作呢。即使对于普通网站编辑来说,一个月的工资可能也只有1000到2000元左右,其成本也是相当低廉的。

  这里我们可以做一个比较,将美国的麦当劳比做Web2.0网站,在中国吃麦当劳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老外吃完麦当劳后,会主动将餐盘放到回收处,而中国人都是直接走人,让服务员来收拾。这其实就是一个习惯的问题,因为人力成本的问题,老外在国外吃惯了自助的麦当劳,自己不收拾餐盘,也没有服务员来收拾,于是就养成了自己服务的习惯。对于国外的一些Web2.0网站,比如del.icio.us或digg,老外也很勤快的参与和提交内容,这大概是同样的道理。而中国就不一样的,人力成本极低,于是在中国的麦当劳在中国就可以雇佣很多服务员,以便增强竞争力,不这么做的话,对于中国同行就没有竞争力,所以中国人已经被惯坏了,知道即使自己吃完了不收拾餐盘,服务员也会很快来收拾。对于中国的网站同样也是这样的,大型门户网站雇用了大量网站编辑,可以用非常快地速度更新优质的内容,因此中国的网民也明白,即使自己不去提交、不去digg,也自然会有大量优秀内容提供给自己,所以久而久之,中国的网摘类或者digg类的网站就怎么也无法和国外的同类型网站相比,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恐怕就是Web2.0的人力资源成本问题了。

  因此,照搬美国的网站模式,需要结合一下中国的实际情况。有一些在美国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放在中国就可能完成,中国模式的网站需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相信在中国取得成功的企业,也是深刻了解这些问题的。一些在美国发展的很好的公司,如果想进入中国市场的话,就需要仔细研究中国市场的不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创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服务,这一点来看,麦当劳、肯德基、以及沃尔玛这些公司做的都非常出色。

2006年10月21日星期六

裸体作诗也犯罪

  新浪网的博客上,杨黎的一篇文章“930诗歌朗诵会上做行为艺术《我和我的衣服》的作者苏非舒被治安拘留”目前备受关注,评论有四百多条。

  事情的起源还是从赵丽华的梨花诗恶搞开始的,一些恶搞赵丽华诗歌的网友自称“梨粉”,在网络上发表各种恶搞的“梨花诗”,韩寒更在其博客上对赵丽华进行辱骂和攻击,面对许多网友的恶搞和不理解,9月30日,数十位现代派诗人以“支持赵丽华,保卫现代诗歌”为口号开了一场诗歌朗诵会,会上,男诗人苏非舒在台上当众脱衣,一丝不挂,全裸朗诵,引起了争议。之后诗人杨黎昨天在个人博客中透露,他是17日下午接到苏非舒女友的电话,知道了“苏非舒被治安拘留10天”。

  当然,这实在是一场闹剧,不过我对裸体后被治安拘留还是有一些感慨的。

  说道裸体,我不得不提到一个两千年前三国时期的一个人物:祢衡。他是裸的最出名的一个。并且他是在当时最大的实权人物-曹操的宴会上公然裸体击鼓,曹操质疑他后,祢衡几句话反驳的曹操张口结舌。

  下面是《三国演义》中的《第二十三回 祢正平裸衣骂贼 吉太医下毒遭刑》中祢衡怒骂曹操的部分精彩段落欣赏:

  来日,操于省厅上大宴宾客,令鼓吏挝鼓。旧吏云:“挝鼓必换新衣。”衡穿旧衣而入。遂击鼓为《渔阳三挝》。音节殊妙,渊渊有金石声。坐客听之,莫不慷慨流涕。左右喝曰:“何不更衣!”衡当面脱下旧破衣服,裸体而立,浑身尽露。坐客皆掩面。衡乃徐徐着裤,颜色不变。操叱曰:“庙堂之上,何太无礼?”衡曰:“欺君罔上乃谓无礼。吾露父母之形,以显清白之体耳!”操曰:“汝为清白,谁为污浊?”衡曰:“汝不识贤愚,是眼浊也;不读诗书,是口浊也;不纳忠言,是耳浊也;不通古今,是身浊也;不容诸侯,是腹浊也;常怀篡逆,是心浊也!吾乃天下名士,用为鼓吏,是犹阳货轻仲尼,臧仓毁孟子耳!欲成王霸之业,而如此轻人耶?”

  不过,曹操被骂的狗血喷头,虽然心里生气,却并没有处罚祢衡,这也显得曹操的肚量还是很大的。正因为曹操如此肚量,才称得上是天下的英雄。祢衡虽然口头上骂曹操,但是从内心里可能也还是想要被曹操重用的,只是曹操任命他为鼓吏令他不满,才说出“吾乃天下名士,用为鼓吏,是犹阳货轻仲尼,臧仓毁孟子耳”这样的话,可惜的是祢衡这样的没落文人只是徒有虚名而没有实干能力,只能说不能干,骂人的本事的确比谁都高,但实际上什么实际事情都做不好,曹操派他去劝降刘表,祢衡也没有能力完成,最后反而被刘表手下的黄祖给杀了,难怪曹操评价他是“腐儒舌剑,反自杀矣”。

  值得注意的是,曹操虽然不喜欢祢衡,却不敢把他怎么样,因为他害怕落下一个“害贤”的名声,被后人辱骂。而黄祖这个大老粗就什么都不管,敢于下手杀文人。结果后来大诗人李白就曾经写过一首怀念祢衡的诗歌“望鹦鹉洲怀祢衡”:

  魏帝营八极,蚁观一祢衡。

  黄祖斗筲人,杀之受恶名。

  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

  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

  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

  五岳起方寸,隐然讵可平。

  才高竟何施,寡识冒天刑。

  至今芳洲上,兰蕙不忍生。

  李白在诗中为祢衡的才华不得施展而惋惜,为他的寡识冒刑而哀伤,对黄祖的凶残表达了强烈的憎恨。黄祖恐怕也想不到,就是因为杀了一个小小的祢衡,而被素有“诗仙”之称的李白写入诗中,遗臭万年。

  不过,时间过了两千年了,现在人似乎远远没有理解这个故事,没有认识到曹操那样的胸怀、肚量以及谋略带来的好处,也就会发生像苏非舒这样的文人被关入大牢的事情了,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中就总结,知识分子最害怕的是不理性的时代。理性的时代都需要批评家,即使你赤身裸体咒骂一个最高领导人,他也会容忍你,因为他知道,越是接受批评,天下英雄就越会聚集到自己这里。相反的,那些迫害批评家、希望人人都不敢说真话、不敢批评社会、连发条短信都会面临文字狱之灾的国度,批评家都要付出惊人的代价,甚至是牢狱之灾。

  所以,处于这个时代,我们还是以何祚庥的名言做为自己的座右铭吧:“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

IE7的发布和FireFox的未来

  IE7的英文版终于正式发布了,不过并没有引起我的太多兴趣,因为我不太喜欢IE7这个浏览器,有微软自己的原因,也有FireFox的原因。

  微软的IE7不令我喜欢,这里有不少原因。

  其一是IE7是不支持Windows 2000,而我正好是使用Windows 2000的用户,大概微软此举是想为了更好的销售XP吧。如果用户想使用IE7中的一些新功能,必须花几百美元把自己的操作系统升级到Windows XP或Windows Server 2003,微软这个奸商的如意算盘打的可真不错啊。

  其二是IE7的傲慢。当微软通过捆绑+免费的策略击败了Netscape Nevigator之后,IE就拥有了浏览器的垄断地位,从此开始,处于垄断地位的IE就很少进行功能上的更新和开发了,IE6支持了多年也没有进行大的修改,针对IE的木马病毒却层出不穷,直到出现了FireFox。当FireFox大量占有IE的市场之后,微软才心有不甘地进行IE7的开发。

  与IE相比,FireFox小巧、免费,安装后容量很小,远远比IE小的多;FireFox更稳定,很少出现崩溃的情况;FireFox更开放和个性化,有大量支持者开发各种各样的FireFox扩展插件;FireFox更安全,针对IE的木马病毒很多,而针对FireFox的却很少,不过也有另一种说法是这是因为FireFox使用量少的原因。

  当然,FireFox也并非完美,至少在我看来,中文的FireFox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有些甚至直接会影响FireFox的普及。

  首先是中文字体显示的问题,对于很多小于12px的中文字体,FireFox都显示极为难看,甚至Google的搜索页面也是这样的。这个问题不好好解决,FireFox在中文市场的普及就会有问题。

  其次是启动慢,特别是安装插件较多的时候,启动速度会明显减慢。此问题使用Fasterfox插件可以部分解决。

  再次是显示兼容性问题,FireFox可以说自己是使用国际标准,但是应该提供一个支持类似IE这样的非标准的显示界面,否则让大多数人为了FireFox而修改自己网站的代码显然是不现实的。不过,这个问题可以使用FireFox插件IE Tab来变相解决。

  不过,微软已经发现并重视FireFox这个竞争对手,IE7的发布就是一个例证,所以,FireFox也需要更加努力,加快更新,并在提高用户体验(尤其是对于中文用户)上下一些功夫,否则FireFox很可能也会步Netscape Nevigator的后尘。

2006年10月20日星期五

发布FeedBurner的英文翻译插件

  最近时间,研究了一下FeedBurner提供的一个很有意思的开发接口:FeedFlare API。

  FeedBurner  FeedFlare API是一个开发接口,可以允许任何人将自己开发的FeedBurner插件链接到FeedBurner FeedFlare中,FlareAPI对于任何人都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进行注册。使用FlareAPI可以在Feed中建立一个链接,这个链接可以指到一些类似的网页或者服务等。

  FlareAPI开发也很简单,是一种标准的XML文档,其中可以使用FeedBurner的一些变量,比如${link}代表文章链接,${title}代表标题,${feedUrl}代表Feed的地址等等。

  下面是我开发的一个FeedBurner的翻译插件,可以将当前的文章的中文内容通过Google翻译为英文,具体使用方法是,登录进FeedBurner,打开Optimize的FeedFlare,在底部的“Add New Flare”处输入地址 http://www.williamlong.info/download/translate.xml ,然后点“Add New Flare”,这时候会在Personal FeedFlare中出现一个“Translate Chinese into English”,选中后点Save保存,这时候每个Feed的底部就会多出一个新的FeedFlare:“Translate into English”,这个地址可以将当前的文章由中文翻译为英文。

  欢迎大家测试使用这个FeedBurner翻译插件。更多FeedBurner的API文档,请访问这里

  另外还有一个FeedBurner的好消息,前几天Google的Blog Search开通Ping服务功能的时候,我还在想FeedBurner什么时候能将Google BlogSearch的Ping服务添加到其系统中,现在有了答案,FeedBurner现在已经支持Google BlogSearch的Ping了,赶快进入FeedBurner—Publicize—PingShot中添加Google BlogSearch吧。

  使用FeedBurner这段时间,感觉FeedBurner的服务可真是独一无二的好,真希望永远都能正常使用这样的服务。

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

域名注册的风险规避

  昨天,有人给我留言诉说其遇到的遭遇,说他在在3个月前注册了1个包含google的COM域名,但是最近收到google的律师信(参见附录),要求他将域名无条件转让给Google。

  我仔细看了看相关律师信和这个注册人自己的网站,根据我以前的一些知识分析,这个人的域名比较危险,特别是他竟然还在页面上放置Adsense广告,就更显不妥当了。

  这里涉及到了域名争议和仲裁的问题,一般国外公司喜欢对于中国人的抢注采用提交ICANN仲裁的方式解决,而这类问题一经ICANN仲裁,基本上都是国外公司胜诉。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以来,在近120例涉华域名争议案例中,共有113个被裁定转移给外国公司。在COM域名仲裁中,一旦投诉方提出了相关商标的证明,一般情况下,中国注册者鲜有能保住域名的。

  这方面的原因非常多,比如外国公司很喜欢打官司,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一家外国公司宁可花2000美元打官司起诉夺回域名,也不肯花1000美元直接从抢注人手中购买回域名。主要原因可能是打这类官司的胜诉几率非常高,因为真正打起官司来,COM域名仲裁是用英文进行答辩,对于国内注册者来说,这是一种很大的语言障碍,甚至直接导致败诉,另外远渡重洋去应诉,并且官司有可能拖延时间很长,这对于国内注册者来说,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这也是国内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为了规避域名注册这方面的风险,我总结出以下的一些方法,供大家参考。

  1、不要注册包含知名公司的任何注册商标的域名,特别是名称相似的。

  比如注册和Google相关的域名,可能会被Google起诉侵权。而根据以前的案例,抢先注册者基本无胜诉的可能。

  2、注册域名不要带有明显的出售目的,特别以抢注出售知名企业域名为目的,可能就更危险。

  如果注册了一个有争议的域名,并在域名地址上出现“出售”等字样,一旦被起诉到ICANN,几乎很有可能会失去这个域名。因为ICANN认为“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是判断恶意注册的一个标准。

  3、注册COM域名应该避免侵犯版权,不要用COM域名在他国进行违法行为。

  比较典型的案例是“西安虎酷网COM域名遭美国没收”,这家公司觉得很冤枉,认为美国法官在歧视中国公司,其实我看这未必是这样的。西安虎酷网做为一家在英属维珍尼亚群岛注册的公司,主要业务是在北美销售有版权风险的音像产品,音像公司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状告这家西安的公司,文中并没有提到这家西安公司是否应诉,如果没有应诉或者判决失败,那么最终被没收域名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西安虎酷网的CN域名目前依旧工作正常,因此CN域名的仲裁机构是CNNIC,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注册CN域名的好处了,如果想要在美国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注册CN域名是不错的选择,至少不会被ICANN将域名没收。当然,也不排除那篇文章是某些域名注册机构炒作的软文。

  4、不要注册类似知名企业域名,并建立有误导性的网站。

  比如给我留言的这个人的案例就是这样,注册一个带有Google的域名,然后建立一个有误导性的网站,可能会给Google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Google当然要发律师信了。

  我给这个人的建议是,按照Google给出的建议办理,或者等待域名仲裁,不过我想结果都是一样的。如果非要注册包含Google的域名,应该在页面明显的地方注明:此域名和Google没有任何关系,不是Google的一个组织或者协会。Google的律师信中还提到了Adwords(Adsense),看来如果他不按照Google给出的条件做,不仅域名可能会被仲裁,他的Adsense帐号可能也会被中止。

  5、注册域名前,了解一下相关的法规政策。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比如了解一下“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不去注册可能违规的域名,这样就能降低被起诉的风险。

  6、注册域名应该使用真实资料注册,ICANN有权收回虚假用户注册域名。

  最近一段时间,我也经常收到美国注册商发来的邮件,警告说ICANN有权收回虚假信息注册的域名,当然我目前还无法验证这种说法的可靠性。

  7、CN域名的注册。

  CN域名虽然不是ICANN管理,而是中国的CNNIC管理,但是以前发生过某企业抢回其CN域名(官司打输却能得到域名)和高价买回COM域名的先例,并且目前法律规定个人无权注册CN域名,因此注册CN域名被抢走的概率可能会比COM域名更高。

  另外,今年CN域名出台了一则新法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其中有一条规定比较有意思,就是说“有争议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如果注册期限满两年,域名争议中心将不予受理。”

  当然,我感觉炒域名投资好像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如果资金不是特别充裕的话,就要谨慎从事。

  名词解释: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负责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gTLD)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TLD)系统的管理、以及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这些服务最初是在美国政府合同下由互联网号码分配当局(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以及其它一些组织提供。现在,ICANN行使IANA的职能。

  名词解释: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CNNIC)是非盈利的管理与服务性机构。其宗旨是为我国互联网络用户服务,促进我国互联网络健康、有序地发展。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承担CNNIC的运行和管理工作。CNNIC在业务上受信息产业部领导。

  附录:读者留言提到的Google律师信的全文:

  Dear Sirs:

  Google is the owner of the well-known trademark and trade name GOOGLE, as well as the domain name GOOGLE.COM. As you are no doubt aware, GOOGLE is the trademark used to identify our award-winning search engine, located at http://www.google.com. Since its inception in 1997, the GOOGLE search engine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highly recognized and widely used Internet search engines in the world. Google owns numerous trademark registrations and applications for its GOOGLE mark in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Google has used and actively promoted its GOOGLE mark for a number of years, and has invested considerable time and money establishing exclusive proprietary rights in the GOOGLE mark for online computer services and a wide range of goods. As a result of its efforts, the GOOGLE mark has become a famous mark and a property right of incalculable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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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r use of a Domain Name that incorporates the famous GOOGLE mark in its entirety constitutes trademark infringement and dilution of Google’s trademark rights and unfair competition. Your use of the Domain Name is diluting use because it weakens the ability of the GOOGLE mark and domain name to identify a single source, namely Google. Further, your registration and use of the Domain Name misleads consumers into believing that some association exists between Google and you, which tarnishes the goodwill and reputation of Google’s services and trademarks.

  Your registration and use of the Domain Name is also actionable under the 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UDRP”). Under similar circumstances, Google has prevailed in numerous UDRP actions. These decisions are located online at http://www.icann.org/udrp/udrpdec.htm.

  In view of your infringement of our rights, we must demand that you provide written assurances within 7 days that you will:

  1. Immediately discontinue any and all use of the Domain Name;

  2. Take immediate steps to transfer the Domain Name to Google;

  3. Identify and agree to transfer to Google any other domain names registered by you that contain GOOGLE or are confusingly similar to the GOOGLE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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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note you have applied to advertise using the Google AdWords program. We are concerned that your participation in this program will further lead to a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Accordingly, we will disable your AdWords account until this matter can be resolved.

  Sincerely,

  The Google Trademark Enforcement Team

 

国际域名相关仲裁政策

  本文介绍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发布的两个关于域名仲裁的政策法规,想要炒域名的同学们请尽快补习一下,以免日后吃亏。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

  (由ICANN于1999年8月24日通过,1999年10月24日批准实施)

  说明:

  1、本政策业已生效。有关实施时间表,可参见网址 www.icann.org/udrp/udrp-schedule.htm.

  2、本政策已为所有由ICANN认可的、负责为以.com、 .net、.org结尾的域名提供注册服务的注册商(registrars)所采纳,亦为某些国家顶级域名(如.nu、 .tv、 .ws等)的管理者所采纳。

  3、 本政策是域名注册商(或者某些国家顶级域名的注册机构)和其客户(域名持有人或注册人)之间的约定。因此,本政策以"我方"或"我们的"指称域名注册商,而以"你方"或"你们的"指称域名持有人。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由ICANN于1999年10月24日批准实施)

  1、目的:

  本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政策")已经由互联网络名称和数码分配公司(ICANN)所采纳,并以附件的形式并入你方的注册协议。该政策为你方与我方(域名注册商)以外的任何其他方之间因你方所注册的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及使用而引发的有关争议设定了条款和条件。本政策第4条所规定的解决程序将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程序规则》)(该《程序规则》可见诸于网址 www.icann.org/udrp/udrp-rules-24oct99.htm)和选定的行政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的《补充规则》而进行。

  2、你方的陈述责任:

  你方申请注册某一域名或要求我方保留或更新某一域名注册时,即向我们陈述并保证:(a)你方注册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是完整的和准确的;(b)就你方所知,域名的注册将不会侵害或妨碍任一第三方的权益;(c)该域名的注册并非出于某种不法目的;以及(d)你方不会在明知违反有关可适用的法律或法规的情况下使用该域名。你方有责任判断你方域名注册行为是否侵害或妨碍他人权益。

  3、撤销、转让和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我方将撤销、转让和变更域名注册:

  (a)根据本《政策》第8条的规定,我方收到你方或你方授权代理人提交的书面的或适当电子形式的通知,要求采取此类行动;

  (b)我方收到有管辖权的法庭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定,指令采取此类行动;

  (c) 我方收到行政专家组在依据本《政策》或依据为ICANN所采纳的本《政策》以后版本而进行的、以你方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行政程序中所作出的裁决,要求采取此类行动。(见以下第4(9)条和第4(11)条)

  我方也可根据域名注册协议的条款或其他合法要求撤销、转让和变更域名注册。

  4、强制性行政程序

  本条限定了你方应交由强制性行政程序解决的争议类型。该程序将由网址 www.icann.org/udrp/approved-providers.htm 中所列明的行政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所列明的均为行政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争议解决机构")之一进行。

  a. 适可的争议 一旦第三方(投诉人)根据《程序规则》,向一适格的争议解决机构提出如下主张时,你方有义务加入该强制性的行政程序:

  (i) 你方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且

  (ii) 你方对该域名并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且

  (iii) 你方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投诉人在行政程序中必须举证证明以上三种情形同时具备。

  b. 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证据 针对第4(a)(iii) 条,尤其是如下情形但并不限于如下情形,如经专家组发现确实存在,则构成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证据:

  (i) 该情形表明,你方注册或获取域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作为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转让域名,以获取直接与域名注册相关费用之外的额外收益者;或者,

  (ii) 你方注册行为本身即表明,你方注册该域名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所有人以相应的域名反映其上述商标者;或者,

  (iii) 你方注册域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破坏竞争对手的正常业务者;或者,

  (iv) 以使用域名的手段,为商业利益目的,你方通过制造你方网站或网址上所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投诉人商标之间在来源者、赞助者、附属者或保证者方面的混淆,故意引诱网络用户访问你方网站或其他连机地址者。

  c. 如何在答辩中证明你方对域名拥有权利及合法利益 你方在收到投诉书后,应根据《程序规则》第5条的规定来决定你方应如何准备答辩。针对第4(a)(ii) 条,尤其是如下情形但并不限于如下情形,如由专家组在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认定基础上得以证实,则表明你方对该域名拥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i) 在接到有关争议通知之前,你方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或可证明准备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者;或者,

  (ii) 你方(作为个人、商业公司或其他组织)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因所持有的域名业已广为人知者;或者

  (iii) 你方正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或合理地使用该域名,不存有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或玷污争议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之意图者。

  d.争议解决机构的选择 投诉人应从业经ICANN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中选择一争议解决机构,并向该争议解决机构提交投诉书。除第4(f)条所规定的合并审理的情形外,该争议解决机构将管理案件程序性事项。

  e. 程序的启动和行政专家组的指定 有关案件的启动程序、案件进行程序及裁决争议的专家组("行政专家组")的指定程序由《程序规则》另作规定。

  f. 合并审理 如果你方与投诉人之间存有多个域名争议,你方或投诉人均可请求将这些争议交由一个行政专家组合并审理。该请求应向最初被指定负责双方间在审争议的行政专家组提出。该专家组有权决定将此类争议部分或全部予以合并审理,只要这些合并审理的争议受本《政策》或为ICANN采纳的本《政策》以后的版本所约束。

  g. 费用 争议解决机构根据本《政策》就提交专家组解决的争议而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由投诉人承担,但你方根据《程序规则》第5(b)(iv) 条的规定选择将行政专家组成员由一名专家扩充为三名专家的情形除外。在这种情形下,全部费用由你方和投诉人平均分担。

  h. 我方在行政程序中的介入 我方不参与管理由行政专家组所进行的任何程序。此外,我方对因专家组裁决而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i. 救济措施 投诉人通过行政专家组程序可获得的救济措施应限于要求注销你方域名或将你方注册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j. 通知和公布 争议解决机构应通知我方由行政专家组针对你方注册的域名所作出的任何裁决。所有根据本《政策》所作裁决均全文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布,但专家组在特殊情形下决定裁决中不宜公布的部分除外。

  k. 司法程序的可行性 第4条规定所要求的强制性行政程序并不排除你方或投诉人在该强制性行政程序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独立解决。如果行政专家组裁定你方域名应予注销或转移,我们将在得到有关争议解决机构行政专家组的裁决通知后、在执行该裁决之前,等待十(10)个工作日(以我方主营业机构所在地时间为准)。然后,我们将执行裁决,除非我们在该十(10)个工作日的等待期内收到你方在投诉人根据《程序规则》第3(b)(xiii) 条提出投诉的地域针对投诉人提起司法诉讼的正式文件(如盖有法院职员归档印鉴的的起诉书副本)。(一般情况下,该地域是我们主营业机构所在地或者我方Whois数据库所记载的你方地址所在地。详细信息参见《程序规则》的第1条和第3(b)(xiii) 条)。如果我们在十(10)个工作日期间内收到了上述文件,直至我们收到(i)令我们确信双方已解决争议的证据;(ii)令我们确信你方诉讼请求已被驳回或撤销的证据;或者,(iii)法院有关驳回你方诉讼请求或裁定你方无权继续使用域名的裁定副本,我们将不执行行政专家组的裁决,也不采取进一步的进行。

  5、 其他争议及诉讼 所有你方与除我方之外的他方当事人之间的其他并非根据本《政策》第4条强制性行政程序规定而提起的有关你方因域名注册而引起的争议,均由你方与该方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仲裁和其他可适用的程序予以解决。

  6、 我方有关争议的介入 我方不以任何方式参加你方与除我方之外的他方之间因你方注册及使用域名而产生的任何争议。你方不得在任何此类程序中将我方列为当事人之一方或以其他方式使我方介入该程序。一旦我方在此类程序中被列为当事人之一方,我们则保留进行适当辩护以及采取其他必要行动以维护我方利益的权利。

  7、 维持现有状态 除前述第3条所规定的情形外,我方将不对根据本《政策》注册的域名予以撤销、转让、使之生效或失效,或以其他任何措施改变域名现有状态。

  8、争议期间的转让

  a. 将域名转让给新持有人 你方不得在下列期间将注册域名转让给另一持有人:(i)在根据第4条而提起的行政程序进行期间,或该程序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以我方主营业机构所在地时间为准);或者(ii)在针对你方域名注册而提起的法院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进行期间,除非接受域名转让的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接受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约束。我方保留对违反该条款规定所进行的域名转让予以注销权利。

  b. 变更注册商 你方在根据第4条而提起的行政程序进行期间或该程序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以我方主营业机构所在地时间为准)不得将注册域名转移给另一注册商。只要你方在我处注册的域名能够继续成为在依据本《政策》条款针对你方而提起的程序中的争议标的,你方可在法院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将注册域名转移给另一注册商管理。如果你方在法院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将域名转移给我们管理,则有关该域名的争议仍应适用原注册商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9、本政策的修订 我们有权在征得ICANN的同意后适时对本《政策》予以修订。我们将至少在修改后的政策生效前30日将其在上予以公布。如果本《政策》已为投诉人在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交的投诉书中所援引,则你方应受投诉人援引时有效的政策文本约束。除此之外,无论是域名争议产生在修订文本生效之前、生效之时抑或生效之后,所有的这些修改之处均对你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你方对本《政策》的修改之处不予接受,你方唯一的救济方式是取消在我处的域名注册,但你方无权要求返还你方业已向我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业经修订的政策文本直至你方注销域名注册时为止对你方均予适用。

  [ 2000年7月24日 ]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

(由ICANN于1999年10月24日通过)

  根据由ICANN采纳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而进行的争议解决行政程序受本《规则》及管理案件程序的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其网站发布的《补充规则》所约束。

  1、定义

  在本《规则》中:

  投诉人指就有关域名注册提起投诉的一方当事人。

  ICANN指互联网络名称及数码分配公司。

  交互管辖法域指,(a)注册商主营业机构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要域名持有人在其注册协议中已规定将有关因域名的使用而 产生的争议交付该法域法院司法管辖)或,(b)投诉提交争议解决机构之时注册商Whois数据库中域名注册信息所显示的域名持有人的地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专家组指由争议解决机构指定的审理有关域名注册投诉的行政专家组。

  专家指由争议解决机构指定的作为专家组成员的专家。

  当事人指投诉人或被投诉人。

  《政策》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该《政策》通过援引而被并入并成为注册协议的一部分。

  争议解决机构指由ICANN所确认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机构名单可查阅网址www.icann.org/udrp/approved-providers.htm.

  注册商指为被投诉人提供争议域名注册服务的公司。

  注册协议指注册商与域名持有人间所签订的域名注册协议。

  被投诉人指针对其据以提起投诉的注册域名持有人。

  反向域名侵夺指恶意地利用《政策》中的有关规定以企图剥夺注册域名持有人持有域名的行为。

  《补充规则》指有权管理案件程序的争议解决机构制定的本《规则》之补充规则。

  2、送达

  (a) 在向被投诉人送达投诉书时,争议解决机构有责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被投诉人实际收到投诉书。实际收到投诉书,或争议解决机构为使被投诉人实际收到投诉书而实施以下行为后,该项责任即行解除:

  (i)按(A)注册商Whois数据库域名注册资料中记载的注册域名持有人及其技术联系人、管理联系人以及,(B)注册商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供的域名注册缴费联系人的所有邮政通讯及传真地址,将投诉书发送被投诉人的;及

  (ii)、通过电子邮件向以下地址传送电子形式投诉书(包括可按照电子形式传送的附件)的:

  (A)域名注册技术联系人、管理联系人及缴费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B)postmaster@<争议域名>;及

  (C)如果域名(或www.后紧接该域名)解析至一个有效网页(该网页并非争议解决机构所确认的由注册商或ISP所预留的、可搁置由多个域名持有人所注册的域名的一般性网页)时,该网页所显示的任何电子邮件地址或该网页所能链接的任何电子邮件地址;

  (iii)按照被投诉人自行选择并通知争议解决机构的任何地址,及在可行的范围内向由投诉人根据第3(b)(v) 条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供的所有其他地址发送投诉书的。

  (b) 除第2 (a) 条规定的情形外,依本《规则》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传送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分别根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定的方式为之(见第3 (b) (iii)条和第5 (b) (iii)条),或在没有这种指示时

  (i)通过带有传输确认的传真方式传送;或

  (ii)预付邮资并通过带有收据的邮寄或快递方式发送;或

  (iii)在能获得传送记录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传送。

  (c)向争议解决机构或专家组提交的任何文件均应按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所规定的方法和方式(包括分数)提交。

  (d)文件应以第11条所规定的语文制作。如果可行的话,电子文件应以简易文本传送。

  (e)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通知争议解决机构和注册商,以更新其详细联络信息。

  (f)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或专家组另有决定,根据本《规则》所提交的所有文件于下列情形下应视为已经送达;

  (i)通过传真方式传送的,以传送确认书上显示的日期为准;或

  (ii)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收据上标注的日期为准,或

  (iii)通过互联网络传送的,在传送日期可予验证的情况下,以该文件传送日期为准。

  (g)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所有本《规则》所规定的文件提交开始的期间应当从依第2(f) 条之规定文件最早视为业已提交的日期开始计算。

  (h)任何文件,

  (i)凡由专家组传送给任何一方当事人者,必须同时向争议解决机构和另一方当事人传送文件副本;

  (ii)凡由争议解决机构传送给任何一方当事人者,必须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传送文件副本;以及

  (iii)凡由一方当事人提交者,必须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专家组以及争议解决机构传送文件副本。

  (i)文件传送方有义务为其传送的文件保留记录,以记载有关文件传送的具体事实和情况,供有关当事方查阅,并用以制作相应的报告。

  (j)如果传送文件的一方当事人收到告知未收到其所传送文件的通知,该当事人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专家组(或者,如果专家组尚未指定,通知争议解决机构)。有关文件传送和回复的进一步程序均应依照专家组(或争议机构)的指示而为之。

  3、投诉

  (a)任何个人或企业均可依据《政策》及本《规则》向经ICANN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以启动行政程序。(由于资质限制或其他原因,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的资格可能会暂时中止。在这种情况下,争议解决机构应拒绝受理投诉。有关个人或企业可向另一争议解决机构提请投诉。)

  (b)投诉书应以有形书面文件形式及电子文件形式(无法获得电子格式的附件除外)提交,并且应当:

  (i)载有有关投诉应根据《政策》和本《规则》予以裁决的请求;

  (ii)提供投诉人及其行政程序授权代表的姓名、通讯及电子邮件地址以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iii)确定在行政程序中就(A)电子文件材料和(B)包含有形书面文件的材料与投诉人联络的首选通讯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络地址);

  (iv)决定投诉人是选择一人专家组裁决纠纷,还是三人专家组裁决纠纷。如果投诉人选择由三人专家组裁决纠纷,则应提供将会被指定作为案件专家组成员之一的三位候选专家的姓名和详细的联络信息(三位候选专家可从任何一个业经ICANN确认的争议解决机构的专家名单中选定);

  (v)提供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的名称及为投诉人所知的如何联络被投诉人及其代表的包括投诉前双方协商过程中的联络信息在内的所有信息(包括所有的通讯及电子邮件地址以及电话和传真号码),上述信息应详细具体足以允许争议解决机构将投诉书按第2(a)条所述方式发送被投诉人;

  (vi)明确作为投诉标的的域名;

  (vii)确定投诉提起之时注册域名的注册商;

  (viii)明确据以提出投诉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就每一商标而言,如果有的话,则应说明据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投诉人亦可分别说明在投诉提起之时被投诉人意欲将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及服务);

  (ix)根据《政策》规定,说明据以提起投诉的理由,尤其应包括:

  (1)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及

  (2)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不具备合法利益的原因;及

  (3)争议域名被认为系属恶意注册和使用的理由。

  (就第(2)项和第(3)项而言,投诉人应讨论应予适用的《政策》第4(b)条和第4(c)条所规定的各个方面。有关说明的字数应符合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有关字数或文件页数的限制。);

  (x)根据《政策》规定,明确所寻求的补救方式;

  (xi)说明任何其他已经开始或业已终止的与争议域名相关的司法程序;

  (xii)声明已经根据第2(b)条的规定,连同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所规定的格式封面,向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发送或传送了投诉书副本;

  (xiii)声明投诉人如对行政程序关于取消或转移域名的裁决有任何异议,将把有关争议提交至少一个确定的交互管辖法域的法院予以管辖;

  (xiv)投诉书的结尾应附有下列声明,并由投诉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投诉人同意,其有关域名注册、争议或争议解决的投诉及救济主张仅针对域名持有人,该投诉及救济主张不涉及(a)争议解决机构及专家,但故意不当行为除外,(b)注册商,(c)注册官员,及(d)互联网络名称和数码分配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的董事、官员、雇员及代理商。"

  "投诉人确认,投诉书所载信息就其所知是完整的和准确的。本投诉并非出于诸如讹诈等任何不正当目的。投诉人保证投诉书有关主张是依据本《规则》和应予适用的法律而提出,犹如其现存状态或可由善意及合理抗辩而展延之状态。"

  (xv)包括争议域名应予适用的《政策》副本及投诉赖以依存的注册商标和服务商标在内的任何文件或其他证据应作为附件提交,并应同时提供上述证据的目录索引表;

  (c)投诉人可对多个域名提出投诉,只要这些域名为同一域名持有人所注册。

  4、投诉通知

  (a)争议解决机构应对投诉书予以行政审查。如果投诉书符合《政策》及本《规则》规定,争议解决机构将在收到投诉人根据第19条交纳的费用后3个历日内依第2(a)条所规定的方式将投诉书(连同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所规定的说明性格式封面)送达被投诉人。

  (b)如果争议解决机构发现投诉书存有形式缺陷,则应立即将该缺陷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投诉人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历日内对该缺陷予以修改。投诉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对投诉书形式缺陷予以修改者,行政程序将视为撤回,但并不妨碍投诉人提出另一不同的投诉。

  (c)争议解决机构依第2(a)条完成向被投诉人送达投诉文件职责之日即为行政程序开始之日。

  (d)争议解决机构应立即将行政程序开始日期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有关注册商及ICANN.

  5、答辩

  (a)被投诉人应在行政程序开始之日起20日内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交答辩。

  (b)答辩应以有形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没有电子格式的附件除外)形式提交,并应当:

  (i)对投诉书中的陈述和主张予以具体反驳,并申明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保留域名注册和继续使用争议域名的所有依据和具体理由(答辩书该部分字数应当符合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所规定的字数或页数限制);

  (ii)提供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及其授权行政程序代理人的姓名、通讯及电子邮件地址以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iii)确定在行政程序中就(A)电子文件材料和(B)包含有形书面文件的材料与被投诉人联络的首选通讯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络地址);

  (iv)如果投诉人在投诉书中选择一人专家组审理案件(见第3(b)(iv)条),则应声明被投诉人是否选择将争议交由三人专家组裁决;

  (v)如果投诉人抑或被投诉人选择了三人专家组,则应提供将会被指定作为案件专家组成员之一的三位候选专家的姓名和详细的联络信息(这些候选专家可从任一经ICANN确认的争议解决机构专家名单中选定);

  (vi)明确与争议域名有关的已经开始或业已终止的任何其他司法程序;

  (vii)声明已经依照第2(b)条之规定向投诉人发送或传送了答辩书副本;

  (viii)答辩书的结尾应附有下列声明,并经被投诉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被投诉人确认,答辩书中所含信息就其所知是完整的和准确的。该答辩并非出于诸如讹诈等任何不正当目的。被投诉人保证答辩书有关主张是依据本《规则》和应予适用的法律而提出,犹如其现存状态或可由善意及合理抗辩而展延之状态。"

  (ix)任何答辩赖以依存的文件或其他证据应作为附件提交,并应同时提供上述证据的目录索引表。

  (c)如果投诉人选择将争议交由一人专家组裁决,而被投诉人选择将争议交由三人专家组裁决,被投诉人则应承担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所规定的三人专家组费用的一半。该费用应在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交答辩时一并交付。如所应收取的费用未能应要求交付,争议将由一人专家组审理。

  (d)应被投诉人请求,争议解决机构可在个别案件中延长提交答辩的期限。该期限亦可因当事人之书面约定而展延,只要该约定获经争议解决机构批准。

  (e)如果被投诉人未提交答辩,如无特殊情形,专家组应依据投诉书裁决争议。

  6、专家组的指定及裁决期限

  (a)每个争议解决机构应制定并公布包括专家姓名及其适格性在内的专家名册。

  (b)如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均未选择三人专家组(第3(b)(iv)条和第5(b)(iv)条),争议解决机构将在收到被投诉人答辩或答辩期限届满后5日内从其专家名册中指定一名独任专家。一人专家组费用应全部由投诉人承担。

  (c)如果投诉人或被投诉人之一方选择将争议交由三人专家组裁决,争议解决机构应根据第6(e) 条所规定的程序指定三位专家。三人专家组费用应全部由投诉人承担,但三人专家组由被投诉人选择者除外。在后一种情形下,所涉费用应由双方各半分担。

  (d)除非投诉人已经选择三人专家组,投诉人应在收到有关被投诉人选择三人专家组的答辩书后5个历日内,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交将被指定作为案件专家组成员之一的三位候选专家的姓名和详细联络信息。这些候选专家可从经ICANN认可的任一争议解决机构的专家名单中选定。

  (e)如果投诉人或被投诉人之一方选择三人专家组,争议解决机构应尽量从投诉人及被投诉人提供的候选专家名单中各自指定一名专家。如果争议解决机构未能在5个历日内按其惯常条件从双方候选专家名单中各自指定一名专家,则争议解决机构将从其专家名册中予以指定。第三名专家应由争议解决机构从其提供给当事人的五位候选专家名单中指定。争议解决机构在指定第三名专家时,应尊重当事人双方在争议解决机构向其提交五位候选专家名单后5个历日内所可能作出的选择,合理地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f)专家组一经指定,争议解决机构应将指定的专家及如无特殊情况专家组应将有关投诉的裁决提交争议解决机构的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7、独立与公正

  专家应独立公正,并应在接受指定前向争议解决机构披露对其独立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任何情形。如果在行政程序进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出现了可导致对其独立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新情况,则该专家应立即将该情形向争议解决机构予以披露。在这种情况下,争议解决机构有权指定替代专家。

  8、当事人与专家组之间的联络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均不得与专家组进行单方联络。当事人一方与专家组或争议解决机构间的所有联络均应通过争议解决机构根据其《补充规则》之规定方式指定的案件经办人进行。

  9、案件移交专家组

  当专家组由一人组成时,该专家一经指定,或当专家组由三人组成时,最后一位专家一经指定,争议解决机构即应将案件移交专家组。

  10、专家组一般性权利

  (a)专家组应以其根据《政策》和本《规则》而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行政程序。

  (b)在所有案件中,专家组应确保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并保证每一方当事人均拥有平等的机会陈述案情。

  (c)专家组应确保行政程序快速进行。专家组可应一方当事人请求或自行决定在特殊情形下延长本《规则》或专家组所确定的时限。

  (d)专家组有权决定证据的可接受性、关联性、实质性和重要性。

  (e)专家组可根据《政策》和本《规则》规定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决定对多个域名争议合并审理。

  11、程序所使用的语文

  (a)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注册协议另有规定,以及专家组根据行政解决程序的具体情形另有决定,行政程序所使用的语文应是注册协议所使用的语文。

  (b)专家组可裁定要求当事人提交的任何非以行政程序所应使用的语文制作的文件均应全部或部分地附具行政程序所应使用语言的译文。

  12、进一步陈述

  除投诉书和答辩书外,专家组可自行决定要求当事人一方就所涉案件提供进一步的陈述或提交相关文件。

  13、当庭听证

  除非专家组在特殊情形下自行决定,当庭听证对裁决争议确有必要,正常情况下不举行当庭听证(包括以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及网络会议所进行的任何听证)。

  14、缺席

  (a)当事人一方,如无特殊情形,不遵守本《规则》或专家组所确定的任何时限,专家组将继续进行行政程序,直至就所涉投诉作出裁决。

  (b)当事人一方,如无特殊情形,不遵守本《规则》之规定或要求或专家组的任何指令,专家组应以其认为适当的情形对此予以推论。

  15、专家组裁决

  (a)专家组应基于当事人所提交的陈述及证据,根据《政策》、本《规则》以及可予使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裁决争议。

  (b)如无特殊情形,专家组应在根据第6条被指定后14日内将有关投诉之裁决提交争议解决机构。

  (c)如果是三人专家组,裁决应以多数意见作出。

  (d)专家组裁决应为书面,说明裁决理由,注明裁决作出日期,并写明专家姓名。

  (e)专家组裁决及有关不同意见通常应符合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关于文件长度的要求。任何不同意见均应载入以多数意见所作之裁决。如果专家组认为所涉争议不属于《政策》第4(a) 条所规定之范围,则应予以说明。如果专家组经审阅当事人所提交之文件后认定投诉具有恶意,例如属于反向域名侵夺之情形或其本意在于讹诈域名持有人,专家组应在裁决中宣布,投诉具有恶意并构成对行政程序的滥用。

  16、裁决送达当事人

  (a)争议解决机构应在收到专家组提交的裁决后3个历日内将裁决书全文发送各方当事人、有关注册商及ICANN.有关注册商应立即将根据《政策》之规定执行裁决的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争议解决机构和ICANN.

  (b)除专家组另有决定外(见《政策》第4(j)条),争议解决机构应将裁决全文及其执行日期在一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布。无论何种情形,裁决中有关投诉构成恶意的部分均应予以公开。

  17、和解或其他终止程序的事理

  (a)如果在专家组作出裁决之前,当事人达成和解,专家组应终止行政程序。

  (b)如果在专家组作出裁决之前,因其他原因行政程序已无必要继续进行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专家组应决定终止行政程序,除非一方当事人在专家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合理的反对理由。

  18、司法程序的效力

  (a)如果在行政程序开始之前或进行的过程中已就争议域名提起了司法程序,专家组有权自行决定中止或终止行政程序,或继续行政程序,直至作出裁决。

  (b)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行政程序进行期间就争议域名提起了司法程序,其应立即通知专家组和争议解决机构。见上述第8条。

  19、费用

  (a)投诉人应根据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之规定,按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争议解决机构支付固定的基本费用。如果被投诉人根据第5(b)(iv)条之规定选择将争议交由三人专家组裁决,而不是交由投诉人选择的一人专家组裁决,则三人专家组费用的一半应由被投诉人承担,并由其向争议解决机构支付(见第5(c)条)。在其他情形下,争议解决机构所有费用应由投诉人承担,但第19(d)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专家组一经指定,争议解决机构应根据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的规定,将适当比例的基本费用,如果有的话,返还给投诉人。

  (b)在投诉人未根据第19(a)条之规定向争议解决机构缴纳基本费用前,争议解决机构不应就有关投诉采取行动。

  (c)如果争议解决机构在收到投诉后10个历日内未收到有关费用,视投诉视为撤回,行政程序予以终止。

  (d)在特殊情形下,例如举行当庭听证,争议解决机构应要求当事人双方另外付费。该费用应经协商当事人双方和专家组后确定。

  20、责任排除

  除故意不当行为外,争议解决机构抑或专家均不就与根据本《规则》而进行之行政程序有关的任何行为或疏忽向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21、修改

  有关行政程序适用向争议解决机构提交投诉之时有效的本《规则》之文本。本《规则》只有在得到ICANN明示书面确认后方可予以修订。

  (原文见:http://www.icann.org/udrp/udrp-rules-24oct99.htm

  [ 2000年7月24日 ]

2006年10月17日星期二

Web2.0网站需要解决的问题

  提到Web2.0,我们需要先说一说Web1.0。

  Web1.0是门户网站的天下,其特点就是大型网站,编辑众多,大量的职业编辑可以保证网站每天更新成百上千条记录,更新快,内容也不错,读者也就多,访问量自然就很大。

  这种模式也有一些问题,例如成本较高(网站编辑的工资、管理层运作成本等等),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网络广告收入等等),因此需要搞一些“短信”、“彩铃”、“网络游戏”之类的“副业”,这些副业往往盈利能力非常强(虽然大多使用流氓手段),因此,网站也乐于将其流量转向这类内容。

  Web2.0是近年来流行的一个概念,优势是用户提供内容,降低了编辑的人力资源成本,但是这也会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用户发布的内容,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讲,都无法和职业编辑发布的内容相比,这会导致网站的整体质量难以和Web1.0相抗衡,如何提高用户提交信息的质量,是建立Web2.0网站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对于提交质量的问题,有些人采用Digg的方法,由其他用户来评分,好的内容就会得分高,不好的内容得分就低,但是如何保证评分的用户的准确度呢?比如通过人工或程序的方法恶意评分,这些都是较难控制的。评分还需要不断激励用户来评分,否则很难有用户能坚持长期为某个网站评分。

  另一个问题是,用户凭什么为你提交高质量的内容?网站编辑提交高质量的内容,因为公司会给他发工资奖金,普通的上网用户凭什么给Web2.0网站提交高质量内容?有人给发工资吗?显然没有。要求用户长期地为网站提交好内容,显然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此建立Web2.0网站还要解决如何激励用户提交高质量内容的问题。

  对于激励用户的问题,我觉得比较好的方法是,使用某些方法,将用户提交的信息和用户自己的利益结合在一起,用户提交的信息越好,用户个人得到的利益就越高。比如有一些Digg网站将用户提交的信息附加用户自己的Adsense广告,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思路,用户的内容访问量越大,其Adsense收入也就越大,这是一个激励用户的很好思路。

  还有一个问题是Spam。用户可以提交内容了,看似降低了人力成本,但是垃圾广告信息也可以来提交了,如果不处理的话,Web2.0整体内容质量会极速下降,但是越大的网站,垃圾广告信息也越多,处理这些广告的人力成本也会越来越大,这一点在Web1.0上就不存在,网站编辑是不会发送垃圾广告信息到网站上的。

  解决垃圾广告的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有全面的解决方法,目前只能采取一些程序的方法自动删除某些垃圾广告,以减少人力删除的成本,比如WordPress的Akismet插件可以通过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自动捕获和拦截垃圾信息,我以前也写过一个Z-Blog反垃圾留言过滤插件,都可以通过程序来阻止垃圾信息,但其也面临准确度和误判等问题。

  这里是我想到的关于现在的Web2.0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如果你有什么其他问题以及更好的解决方法,请也留言告诉我。

2006年10月15日星期日

使用Google进行时间管理

  本文主要讲的是工作方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时间管理”,并且介绍了一个使用Google个性化主页来进行时间管理的简易方法。前一阵我们公司的相关时间管理的培训给了我很大启发,促使我将这个好观念介绍给更多的人,同时结合我自己使用的Google工具来实现时间管理的方法,如果你想改善自己的工作效率,那么请继续往下看。

  时间管理的理论知识我就不介绍了,市场上关于这方面的书非常多,相关的培训也很多。简而言之,时间管理是就是如何更有效地安排自己的工作计划,掌握重点,合理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其本质是管理个人,是自我的一种管理。时间管理的方法是通过良好的计划来完成的。

  时间“规划”

  提高工作效率最关键的部分是规划。规划你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过程,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这是高效完成自己工作的有效方法。

  时间规划一般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一般可以在年初制定本年计划,月初制定月计划,周一制定周计划。每天的工作计划一般也可以预先制定,但是由于工作内容的复杂性以及临时随机任务,每天的计划会非常难以管理。

  时间规划的难点是一天时间的规划和分类,一天一共24小时,除了上班时间外就是个人业余时间,上班时间的工作一般是一些日常工作或者临时任务,而业余时间则是思维期,一些事情可以吃饭睡觉都在想,这些事情一般不是紧急事情,往往思考累计到一定阶段就可以水到渠成,轻松完成。下面我们主要讲讲工作时间的事务细分。

  时间“四象限”法

  时间“四象限”法是目前很时髦的一种时间管理理论,我参加的培训主要讲的就是这方面的内容。“四象限”法是美国的管理学家科维提出的一个时间管理的理论,把工作按照重要和紧急两个不同的程度进行了划分,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象限”:既紧急又重要(如客户投诉、即将到期的任务、财务危机等)、重要但不紧急(如建立人际关系、人员培训、制订防范措施等)、紧急但不重要(如电话铃声、不速之客、部门会议等)、既不紧急也不重要(如上网、闲谈、邮件、写博客等)。

  重要紧急的事马上做,例如处理客户投诉、处理服务器故障等突发性问题,尽量以最短最快的时间内完成这些事情。

  其次是做重要而不紧急的事,这一类的事情影响深远,例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等,这类事情的效益是中长期的,科维提出的时间管理理论的的重点是把主要的精力和时间集中地放在处理重要但不紧急的工作上

  紧急但不重要的事,要学会说“”。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对于自己不重要的事情,能不做就不做,想办法将事情推脱给其它部门,拒绝或推脱工作要讲究技巧,不要直截了当,要委婉,用让上级觉得确实是合理的理由来拒绝这个新增派的任务。一个人只有学会说“不”,他才会得到真正的自由。当然这并不等于推卸责任,如果确实需要自己来完成,那么就使用最短的时间完成这些工作。

  对于不重要也不紧急的事,尽量不去做。如果确实需要做,那么要严格限定时间,比如写博客,限定一个小时,时间一到就立刻停止写作,千万不要被无聊的人和无关重要的事缠住。

  因此,只要我们把精力主要放在重要但不紧急的事务处理上,合理安排时间,我们就能做到自己的长远规划,工作效率就会大幅提升,一段时间过后,等待你的就会是升职和加薪。

  利用“Google个性化主页”进行时间管理

  时间管理需要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工具来实现,通过我对于Google在工作上的一些应用后发现,Google的个性化主页就可以完成时间管理。

  我们需要的时间管理工具必须是基于网络的服务,因为我们上班和家庭使用的不是一台电脑,但我们需要看到同一个服务界面,通过Google帐户登录Google的个性化主页就可以实现这个功能。

  首先使用一个Google帐号登录个性化主页,将页面上默认的内容全部删除,然后点击“为本页添加更多内容”,搜索添加“天气”,“便条纸”,“书签”,“待办事项”,然后把地址栏的zh-CN修改为en后找“Google Calendar”添加。这里最重要的一项是“待办事项”,请添加3个待办事项,分别命名为“重要事务”、“不重要事务”和“业余思考”,其中前两个是工作时间处理的事务,在工作时间,每当接到一个新任务,都要按照“四象限”法将其分为重要且紧急,重要不紧急,不重要且紧急,不重要不紧急,添加一个新项目后,将其级别调整为“高”则代表“紧急”,调整为“低”则代表“不紧急”,这时候我们看到的“Google个性化主页”应该是如下图的界面,这就是我们的网络工作平台。

使用Google进行时间管理

  左边的“Google Calendar”可以用来写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中间的部分是当天的日工作计划,右边是一些杂项栏目,查看天气情况用来安排出行,便条纸可以用来记录“临时事情”,书签用来记录临时看到的网址。

  在中间的当天工作计划中,优先处理上面的重要事务,其次是下面的不重要事务,要善于对“不重要事务”说“不”。

  这个工作平台是网络平台,在公司和家中都可以看到同一个界面,是一个简单有效的时间管理工具。当然我们应该清楚,Google只是一个工具,不要指望Google能主动改变你的工作效率,关键在于个人,个人的观念能否转变,计划能否坚持。合理规划自己的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每个可利用的时间,实现高效地工作就不是一件难事。

  最后,本文介绍的Google时间管理工具是一个较为简单的工具,如果你有什么更好更高效的工具,欢迎介绍给我们。

  参考文献:如何提高你的工作效率 

2006年10月14日星期六

将Feed和del.icio.us结合在一起

  这又是一个Z-Blog的插件代码。

  这个代码是在上次介绍的RSS优化插件Better Feed For Z-Blog的基础上,增加的一个美味书签的插件。在每一个文章后面,显示个人在美味书签上收录的相关文章。

  使用这个插件前,需要对Blog和del.icio.us的Tag进行一些同步或者修改,使得两者的Tag名称基本相同,这样,根据名称可以获取到文章在于del.icio.us上的同Tag文章,使得Feed的显示的内容量更多,而且都是相关的内容。

  同步完Tag之后,在RSS优化插件的后面加入以下代码,即可得到strDeliciousTag为美味书签的相关文章列表。

    Dim strDeliciousTag
    strDeliciousTag = GetDeliciousTag (Trim(strTagName))
    If strDeliciousTag<>"" then
     strDeliciousTag="<br/><br/><a href='http://del.icio.us/williamlong/" + Trim(strTagName) + "'>相关网摘</a>:" + strDeliciousTag
    End If

    Function GetDeliciousTag(strTag)
        Dim Retrieval
        Set Retrieval = Server.CreateObject("Microsoft.XMLHTTP")
        With Retrieval
        .Open "GET", "http://del.icio.us/html/williamlong/" + strTag + "?count=5&tags=no&rssbutton=no", False, "", ""
        .Send
        GetDeliciousTag = .ResponseText
        End With
        Set Retrieval = Nothing
    End Function

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

纽约小飞机撞楼事故的Google Earth地标文件

  据美国《侨报》报道,一架单引擎私人小飞机于当地时间11日下午撞上纽约市曼哈顿上东城72街一幢42层楼的高级公寓楼,造成两人死亡,至少15人受伤。这家私人小飞机是纽约洋基棒球队投手赖德尔(Cory Lidle)的,他和他的飞行教练斯坦格遇难。

纽约小飞机撞楼事故

  Google Earth Blog今天也发布了一个纽约撞机KMZ地标文件,在Google Earth中打开这个地标文件,可以很清晰地看见相关的纽约市曼哈顿的公寓楼,据其介绍,因为该地点没有建筑物的“3D Buildings”图层,因此我们对这个地区的鸟瞰图可能会有一些变形。

纽约小飞机撞楼

  Google Earth Blog给出的该地点的坐标是:40°45'56.30"N  73°57'7.81"W。

  前些天Google收购了YouTube,我现在想,以后有没有可能突发事件刚发生,Google Earth上就能出现类似这次的撞机的视频,这种媒体传播模式是否会发生巨大变化。

2006年10月12日星期四

Z-Blog的RSS优化插件Better Feed

  我开发的这个Z-Blog的Better Feed插件的主要功能是扩展现有Z-Blog生成的Feed的内容。

  开发这个插件的起因很偶然,因为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Wordpress的Better Feed插件,非常羡慕这个功能(Wordpress的好用插件可真多啊),于是手开始发痒,也做一个类似的插件,应用到我目前使用的Z-Blog系统上。

  目前主要做的功能是在Feed上增加“相关文章”功能。由于我的Feed是使用全文RSS输出,因此损失了不少Web流量,不过,如果在Feed的功能上进行一些扩展和优化,不但可以有利于读者更全面了解文章内容,还可以弥补损失的流量,做到了双赢。

  首先的功能是根据文章的内容,在Feed底部增加一个“相关文章”的功能,这样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很方便地阅读相关内容的文章。

  其次的功能是在Feed底部增加“发表评论”的链接,这样,如果读者看到这篇文章,并且想要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时候,可以点这个链接进去留言。(为了方便FeedBurner统计点击数,这个链接我暂时没加,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添加一下)

  再次,做为预留功能,我还可以在Feed里面增加广告功能,显示和内容相关的匹配文字广告。

  因此我相信,实现了这些功能之后,做为全文RSS输出的不少缺点就都解决了,这样,很多人就更愿意使用全文RSS输出,方便读者,也不会对自己造成太大冲击。  

  具体的修改方法是,对于Z-Blog 1.6,打开c_system_event.asp文件,找到Function ExportRSS()函数,如果是全文RSS,就将objArticle.HtmlContent替换为objArticle.HtmlContent+getRelateList(objArticle.ID,objArticle.Tag),如果是摘要输出,则替换objArticle.HtmlIntro。最后,在c_system_event.asp文件尾部加入以下代码即可。

'*********************************************************
' 目的:相关文章的生成,用于优化Feed
'*********************************************************
Function getRelateList(intID,strTag)

If (intID=0) Then Exit Function
If strTag<>"" Then

 Dim strCC_Count,strCC_ID,strCC_Name,strCC_Url,strCC_PostTime,strCC_Title
 Dim strCC
 Dim i
 Dim j
 Dim objRS
 Dim strSQL
 Dim strOutput

 strOutput=""
 Set objRS=Server.CreateObject("ADODB.Recordset")

 strSQL="SELECT top 10  [log_ID],[log_Tag],[log_CateID],[log_Title],[log_Intro],[log_Level],[log_AuthorID],[log_PostTime],[log_Url] FROM [blog_Article] WHERE ([log_Level]>2) AND [log_ID]<>"& intID &" "

 Dim aryTAGs
 If InStr(strTag,"}{") > 0 Then
  aryTAGs = Split(strTag,"}{")
 Else
  ReDim aryTAGs(0)
  aryTAGs(0) = strTag
 End If
 strSQL = strSQL & " AND ("
 For j = 0 To UBound(aryTAGs)
  If Not (IsNull(aryTAGs(j)) Or IsEmpty(aryTAGs(j)) Or aryTAGs(j) = "" Or Len(aryTAGs(j)) < 1) Then
   aryTAGs(j) = Replace(Replace(aryTAGs(j),"}",""),"{","")
   If IsNumeric(aryTAGs(j)) Then
    If j > 0 Then strSQL = strSQL & " OR "
    strSQL = strSQL & "([log_Tag] Like '%{"&aryTAGs(j)&"}%')"
   End If
  End If
 Next
 strSQL = strSQL & ")"
 strSQL = strSQL + " ORDER BY [log_PostTime] DESC "

 Set objRS=Server.CreateObject("ADODB.Recordset")
 objRS.CursorType = adOpenKeyset
 objRS.LockType = adLockReadOnly
 objRS.ActiveConnection=objConn
 objRS.Source=strSQL
 objRS.Open()
 If (not objRS.bof) And (not objRS.eof) Then

   For i=1 To 5 '相关文章数目,可自行设定

    strCC_Count=strCC_Count+1
    strCC_ID=objRS("log_ID")
    strCC_Url=objRS("log_Url")
    strCC_PostTime=objRS("log_PostTime")
    strCC_Title=objRS("log_Title")

    Application.Lock
    strCC=Application(ZC_BLOG_CLSID & "TEMPLATE_ARTICLE_Mutuality")
    Application.UnLock

    If IsNull(strCC_Url) Or IsEmpty(strCC_Url) Or strCC_Url="" Then
    strCC_Url=strCC_ID
    end if

    strCC=Replace(strCC,"<#article/mutuality/id#>",strCC_ID)
    strCC=Replace(strCC,"<#article/mutuality/url#>",ZC_BLOG_HOST & ZC_STATIC_DIRECTORY & "/" & CStr(strCC_Url))
    strCC=Replace(strCC,"<#article/mutuality/posttime#>",strCC_PostTime)
    strCC=Replace(strCC,"<#article/mutuality/name#>",strCC_Title)

    strOutput=strOutput & strCC

  objRS.MoveNext
  If objRS.eof Then Exit For
   Next

 End if

 objRS.Close()
 Set objRS=Nothing

End If

strOutput=Replace(strOutput,vbCrlf,"")
getRelateList="<br/>----<br/><br/>相关文章:<ul>" + strOutput + "</ul>  "

End Function

Z-Blog大访问量异常的解决方法

  Z-Blog是一个很好的单用户Blog系统,我不止一次这么说了,特别是当访问量很大的情况下,Z-Blog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唯一的问题可能还是和数据库有关。

  Z-Blog之所以可以应付大访问量的负载,主要是因为其缓存(Cache)技术,在重建页面的时候,将大量数据以缓存文件的方式放在Include目录下,这样对于访客的访问就基本可以不连接数据库,而真正可能出问题的瓶颈,显然就是数据库。

  Z-Blog是基于ASP+ACCESS的,ACCESS数据库存在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当外部连接数增大的时候,ACCESS数据库的处理能力飞快的下降,数百个同时在线连接就可以让ACCESS数据库处于死锁的状态,从而导致网站崩溃。因此,如果你的BLog日访问量有几万IP,那么你使用Z-Blog必须要面对这个数据库性能问题。

  目前Z-Blog 1.5存在的性能问题,就是对于数据库访问的问题(1.6版本已经进行了部分修改)。单个页面中,页面计数器存在对于数据库的直接访问,并且是Update方法的访问,这个访问是会带来麻烦的,由于这个计数器的存在,当在线连接数猛增的时候,Z-Blog的文章页面将出现类似死锁的界面,因为数据库会死掉。同时还会发生的事情是,所有评论留言都会死锁,因为那也是访问数据库。进而所有访问数据库的功能都会死锁。

  当然,这个问题可以使用换SQL Server来解决,不过需要修改Z-Blog的相关代码,而且如果是企业用户,需要购买价格不菲的SQL Server。ACCESS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其本身有不可调和的内部问题。

  如果不使用换数据库的方法,就只有在代码上下功夫了。根据我的观察,对于数据库的直接访问应该就只有计数器这个部分,我目前想到一个思路,就是将计数器的内容也当作文件写入Cache,系统读计数器,全部从Cache中读取,当进行索引重建的时候,再将Cache中的数据写入ACCESS数据库中,这样就可以做到大部分访问都脱离数据库,当在线连接数很大的时候,性能问题也有可能得到一定的解决。

  当然,这样的功能需要写不少程序代码,如果不想写代码,而又遇到异常的大访问量,那么修改Z-Blog模板删除页面计数器功能,也可以临时解决一些问题,代价是文章无法统计点击数了。

2006年10月11日星期三

朝鲜核试验Google Earth坐标

  昨天,刚刚宣布要进行核试验的北朝鲜,不顾国际社会的谴责,在接近中朝边境的地区进行了一次地下核试验。

  中国这次真的急了,以建国以来少有的对朝鲜最强硬的措辞,严厉谴责北朝鲜“悍然”进行核试炸。

  这次核爆炸的地点实在是太敏感了,中国自己都是一直在人烟稀少的新疆沙漠中进行核试验,而东北是中国重要的重工业区,人口密集,北朝鲜在这么重要的地区附近搞核爆炸,中国能不急吗?万一出现核污染,中国东北不就完了吗。

  据外电报道,北朝鲜核试验的地点是咸镜北道花台360米高山地下坑道内,其具体坐标地址是41°16'40.29"N 129°05'06.06"E,从Google地图上可以看到这是一片山地,山上有一些公路和建筑物。使用Google Earth测量工具,测量出该核爆炸地点距中国东北边境仅70公里,虽然是地下核爆炸,但是对于地下水的污染依旧可能会影响到近在咫尺的东北地区。

北朝鲜地下核试验地点

  北朝鲜地下核试验地点(图) 41°16'40.29"N 129°05'06.06"E

  当然我们知道,Google Earth的地图是1、2年前的,而且对于地下核试验,卫星地图也无法知道地下具体是什么情况。

  虽然使用Google Earth看不了北朝鲜地下核试验,不过可以看到其他一些有趣的军事设施,下面是使用Google Earth看到的一些北朝鲜的军事目标的截图。

北朝鲜泰川空军基地里的飞机

  北朝鲜泰川空军基地里的飞机(图) 39°54'16.30"N 125°29'20.96"E

北朝鲜泰川200兆瓦核反应堆

  北朝鲜泰川200兆瓦核反应堆(图) 39°55'40.08"N 125°34'9.29"E

北朝鲜宁边五兆瓦核反应堆

  北朝鲜宁边五兆瓦核反应堆(图) 39°47'45.21"N 125°45'20.27"E

北朝鲜宁边五十兆瓦的核电站

  北朝鲜宁边五十兆瓦的核电站(图) 39°47'19.86"N 125°45'40.63"E

  安装Google Earth软件的,可以点这里下载我专门制作的一个北朝鲜核试验的KML地标文件,包括北朝鲜核试验的地点、北朝鲜泰川200兆瓦核反应堆、北朝鲜宁边五兆瓦核反应堆、北朝鲜宁边五十兆瓦的核电站、北朝鲜琴湖1000兆瓦的轻水核反应堆。

2006年10月10日星期二

Google Reader的四个常用小技巧

  Google Reader前一阵对阅读界面进行了全面的升级,使得其易用性大为增强。由于其是英文界面,很多人用起来可能不太习惯,本文就介绍几个使用Google Reader的小技巧。

  一、导入OPML文件

  我使用过抓虾阅读器,也用过Bloglines,但是我发现无论是抓虾还是Bloglines导出的OPML文件,Google Reader都无法正常导入。经过我的分析,导入错误的原因可能是Google Reader不支持中文目录。

  由于我在其它阅读器下使用的是中文分类目录,因此导出的OPML文件也是用的中文分类目录,因此,我们只要编辑OPML文件,将里面的中文分类目录修改为英文,保存后即可导入Google Reader。

  具体方法是,使用记事本打开OPML文件,通过关键字搜索找到几个中文分类目录的文字,将其修改为英文,修改时候要注意,由于OPML为标准XML文档,因此不要修改其它标识符,以免破坏XML文档结构,修改完成后点保存文件即可。根据我的测试,Feed中包含中文是没有关系的。最后,再使用Google Reader导入这个OPML文件,基本上就可以成功导入了。

  二、一键收藏

  我最早是在我的FeedBurner上看到的,在页面的上端有一个Add To Google的图标,链接地址是http://fusion.google.com/add?feedurl=http://feeds.feedburner.com/williamlong ,点进去后,会出现将Feed添加到Google个性化主页还是Google Reader的提示,这时候点Add To Google Reader就可以将订阅加入到Google Reader中,大家也可以在自己的Blog上添加这个的链接,链接地址是http://fusion.google.com/add?feedurl=[你的RSS地址],就可以方便地让别人进行订阅。

  三、常用快捷键

  打开Google Reader的主界面,会出现一个“Tips and tricks”的说明,里面就是一些很常用的快捷键,大概Google希望我们都将这些键位记熟吧,每次打开Google Reader都会看到“Tips and tricks”。

  里面的快捷键说明文字翻译如下:

  j/k: 上一个条目/下一个条目
  n/p: 向下/向上扫描(只用于列表模式)
  o/回车: 打开条目(只用于列表模式)
  s: 标记当前条目星号
  <Shift> + s: 共享当前条目
  v: 查看原文
  t: 设置当前条目的标签(用逗号分隔)
  m: 标记为已读
  r: 刷新
  <Shift> + a: 标记所有条目为已读
  1: 切换到预览模式
  2: 切换到列表模式
  <Shift> + n/p: 下一个/上一个订阅
  <Shift> + x: 展开/收起导航
  <Shift> + o: 打开导航中的订阅或者目录
  g h: 打开首页
  g a: 显示所有条目
  g s: 显示已标记星号的条目
  g t: 打开标签选择
  g u: 打开订阅

  四、加星和加标签

  在Google Reader的阅读界面中,有类似Gmail的加星和加标签功能,其效果和Gmail中的效果几乎完全一样,使用上面提到的快捷键就可以快速地加星和加标签。

  上面就是我总结的几个Google Reader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虽然目前Google Reader还是英文的,对中文的支持也不太好,社会化功能也比较弱,但是依托Google的强大支持,相信Google Reader将来的发展可能会越来越好的。

2006年10月9日星期一

由瑞星杀毒的“误判”说起

  前几天,一个读者留言给我,提到了瑞星杀毒的一个有争议的“误判”的文章,想让我为这件事情写点什么,今天终于有时间了,就来谈谈这件事情。

  根据凯迪网络的这篇文章所说的,瑞星杀毒软件会将某著名代理服务器软件8.0版本“误判”为“ Trojan.Sfyd.a”病毒,提示“杀毒、删除、忽略”,然而无论你选杀毒还是删除,该文件均被删除,即使选择忽略,该文件也被破坏而不能使用。然而使用诺顿等其它杀毒软件,均没有发现所谓的“Trojan.Sfyd.a病毒”。

  我之所以认为那个代理软件不是病毒,因为我自己恰恰经常在使用这个代理软件,如果其真的有病毒,难道我还不知道吗?当然,善良的人们都希望这并不是一个恶意的“误判”,因为大多数用过该代理软件的人都知道其不可能是病毒。

  说到这个代理服务器软件,我个人感觉其很有特色。这个软件非常小,只有84.5K,可以说是小巧玲珑,当然我知道这是因为压缩过的原因。此软件的早期版本带有较强的政治色彩,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政治色彩,软件启动后打开的已经是没有政治色彩的网页,而网页上的内容则是Google的Adsense搜索广告,使得这个软件也具有一些商业色彩了。

  在使用的过程中,软件的代理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加密的代理几乎可以访问所有的网站,速度也很快,还可以自动切换到访问最快的服务器,用来浏览网页是很不错的选择。另外这个软件默认设置为退出时自动清空cookies和浏览历史记录,也是一个较有意思的设置选择,解决了某些可能存在的可怕事情

  当然,使用这个软件还是有时候无法浏览,这时我一般再使用Torpark来解决, 一般情况下这两个软件都无法使用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少的。Torpark的缺点是速度慢,启动也慢,让人等待时间太长,其软件大小相对来说比较庞大。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支持国产软件和国产网站服务的,但是前提是他们“不做恶”。不在软件里加流氓插件,不将自己的用户资料拿去贩卖赚钱,不影响用户对其它软件的使用,大多数人都会愿意使用国产而非国外的软件,然而,如果这些国产企业自己不自觉,昧着良心干起损害自己用户的事情来,那么他们面对的必将是用户的唾弃,最终走上一条与民为敌的不归路。

2006年10月8日星期日

深圳免费旅游景点和公园

  深圳是一个好地方,内地人来深圳感受最深的恐怕是到处都是免费的公园。公园往往是一个城市中绿化最好地方,环境最好的地方,深圳市政府为市民建造了不少免费的公益公园供市民休闲,其中不少还是情趣盎然的森林公园。

  十一放假期间,深圳人如果不外出旅游的话,可以把市内的各个免费景点逛一遍。比如前几天我去过的塘朗山郊野公园等等。为了找这些地方,我上网搜索了一些资料,但是搜索到资料大多不太完整,于是我根据这些资料重新整理了一份深圳市的免费公园旅游景点,补充和完善一下深圳的免费旅游资源,供大家参考。其中为了方便乘车和自驾,每个景点我都提供各个景点地址的网上地图,我选用百度地图服务,大家打开我提供的百度地图链接后,就可以找到该景点,选择“到这里去”后,百度地图可以给出到这个地方的公交车线路图以及自驾车路线,非常方便。

  深圳免费旅游之南山区篇

  大南山公园

大南山公园

  大南山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大南山公园

  大南山位于深圳南头半岛上,周围是蛇口工业区,主峰高336米。山上树林茂密,景色宜人,登高望远,整个深圳湾畔景物尽收眼底:远可观深圳市中心区楼群、香港流浮山脉,元朗景色,近可俯视南山半岛、宝安新城。这里是我爬大南山的游记(多图)

  塘朗山郊野公园

塘朗山郊野公园

  塘朗山郊野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塘朗山郊野公园

  塘朗山公园总面积约9.93平方公里,海拔430米,塘朗山郊野公园将以自然山水为骨架,以山水林泉和动植物形成的自然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为特色,让游人在游憩中了解自然、享受自然,并自觉保护自然。

  目前塘朗山郊野公园有一条机动车道直通山顶,但为了游人的安全,此车道禁止私家车进入,骑自行车可能目前还可以进入,不过附近登山居民一直抱怨骑车下山者呼啸而下,极不安全,可能以后自行车也会禁止进入。这里是我爬塘朗山郊野公园的游记(多图)

  蛇口四海公园

蛇口四海公园

  四海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四海公园

  公园由于位居蛇口中心地带,因此四海公园成为蛇口的大众娱乐中心。每年的中秋之夜,草坪上聚满了“举杯邀明月,低头思故乡”的人们。

  蛇口海上世界

蛇口海上世界

  海上世界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海上世界

  海上世界本身是要门票的,但其附近的女娲补天雕像则是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海上世界的酒吧很有特色,老外很多,晚上去那里泡吧是个不错的选择。

  深圳免费旅游之福田区篇

  莲花山公园

莲花山公园

  莲花山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莲花山公园

  莲花山公园位于深圳市中心区的最北端,与新建的市民中心遥相呼应。全园占地面积194公顷,是一座风景环境清新的休闲胜地,每逢周末会吸引大批游人前来观光、娱乐,茵茵绿草是放风筝的绝佳地点。山顶广场上有一尊邓小平的铜像,在顶峰还可以将中心区美景尽收于眼底。

  中心公园

中心公园

  中心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中心公园

  深圳中心公园位于深圳市中部,占地面积147公顷,呈南北长条形分布,北接笔架山,南临皇岗口岸,长约2.5公里,东西最宽处约800米,故习惯称之为‘800米绿化带’。公园外围是以棕榈科植物为主干树种培植的疏林草坪。在华强北商圈这片闹市和高楼林立的市区中给了人们独享的一片安静空间。让崇尚自然的人们可以和热带丛林融为一体。

  笔架山公园

笔架山公园

  笔架山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笔架山公园

  笔架山公园位于市中心公园北侧,面积146公顷,笔架山公园是一片有十余座小山峰的丘陵起伏地,其中三座主峰东西鼎立,形同笔架,因而得名,主峰海拔178米。笔架山公园内已建成草坪40多万平方米,人工湖两个,草地滚球场二个,开发了钓鱼区,茶苑等服务设施。园内的“艺术家画廊”,还经常有书画名家的作品荟萃。在峰顶吹着山风,俯瞰深圳市容,远眺海景,很是惬意。

  荔枝公园

荔枝公园

  荔枝公园景点地图:ht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荔枝公园

  荔枝公园位于福田区红岭中路(市政府旁),是1982年在原有的589棵老荔枝林和一片低洼稻田的基础上,挖湖、筑亭造桥、铺路构筑成园而得名。全园占地面积28.8公顷,其中湖、塘、池等水面占11公顷;可供漫步畅游的石径小道6363米;建有亭、台、楼、阁、水榭、小桥流水、花廊竹径、古树名木、奇石怪桩等二十多处游览景点。每逢周末,英语角、自发的民间团体、个人文艺演出等让人们参与其中,使这里成为文化交流的好场所,也成为中心区域又一休闲的好去处。走出公园不远,在深南路上还可以看到邓爷爷的画像,让外地游人不虚此行。

  红树林公园

红树林公园

  红树林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红树林公园

  深圳红树林海滨生态公园位于滨河大道旁,占地21公顷,福田红树林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面积368公顷。每当候鸟南迁过冬之时,红树林就成为了观潮、赏鸟、游林的好地方。

  梅林水库

梅林水库

  梅林水库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梅林水库

  梅林水库位于福田区大型住宅区梅林一村以北,塘朗山以西,正常蓄水位58.60米,保护区面积4.34平方公里。这是一条户外爱好者喜欢的徒步线路,空气非常好,人也不算多,一路沿着水库而行,在都市里呆久了,到这里会让你觉得远离闹市,和自然无比贴近。这里是我去梅林水库的游记(多图)

  深圳免费旅游之罗湖区篇

  洪湖公园

洪湖公园

  洪湖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洪湖公园

  洪湖公园位于深圳市区笋岗立交桥东北侧,占地面积约0.7平方千米,南北长1800米,最宽500米,最窄300米。其中陆地面积32.46公顷,水体面积26.69公顷,是一个以荷花为主题,以水上活动为特色的综合性公园。公园游乐项目现有划船、游泳、大家乐舞场、垂钓区、摄影和健身活动等,能满足广大游客的不同需求。由于根据深圳市防洪工程规划,在洪湖以北有一个滞洪区,因此,贮水量达250万立方米的这个湖就称为洪湖。每逢盛夏,洪湖公园的主题就是荷花,百亩池塘,荷花怒放,蔚为壮观。

  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儿童公园

  深圳市儿童公园是我市惟一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市政公园,位于罗湖区童乐路12号,面积5.9公顷,是深圳面积最小的市政公园。1984年12月,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亲笔题词“深圳市儿童公园”。有适合各年龄段少儿游乐项目13项,主要景点有人工湖、童话故事、雕塑群。这里是我去儿童公园的游记(多图)

  东湖公园

东湖公园

  东湖公园景点地图:http://ditu.google.cn/maps?hl=zh-CN&geocode=&q=深圳东湖公园

  东湖公园是深圳最早建设的风景区,其主体景点是深圳水库,水面面积约5000亩。深圳水库是深港两地居民的主要生活用水来源,水库周围树木茂密,风景十分优美怡人。在水库大坎周围,建有红楼、坎上亭、湖心亭、劳乐亭,同时还有亚热带植物园,铁索桥、赛车场、烧烤场等,每年春秋两季在这里举行大型花卉展览,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参观欣赏。

  深圳免费旅游之其它篇

  大梧桐公园

大梧桐公园

  梧桐山森林公园,总面积541.4公顷,森林复覆率为93.4%.梧桐山为莲花山系余脉,历史上属“新安八景”之一,有较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清代诗人桥顺咏诗曰:梧桐山,高倚天,冬来秋霞雪,雨后多烟云。山中奇植人争胜,茏葱之竹龙须草。足见梧桐山的美景源远流长。最高峰大梧桐海拔943.7米,是深圳市的最高峰,登高远眺,西可俯瞰繁华的深圳市区,南与香港大雾山(海拔958米)对峙,可饱览香港新界的迷人景色,遥望东南,烟波浩淼的大鹏湾海面及美丽的大鹏半岛尽收眼底。

  大梅沙

大梅沙

  大梅沙海滨公园位于神奇秀丽的南海之滨、风光旖旎的大鹏湾畔、深圳特区的东部。这里三面青山相拥,中间开阔开缓,一面临海,1800米的沙滩就镶嵌在这青山碧海之间。可惜由于大梅沙的规划以及管理上的一些问题,这个海滨公园正面临自然资源被严重破坏的威胁。

  西冲

西冲

  “西冲—东冲”海岸线是深圳最美丽、最刺激的海岸线徒步穿越线路之一。“西冲—东冲”海岸线位于南澳半岛东侧,屏山傍海,山岳纵横,海岸线漫长,沙滩、砂石滩、岛屿、礁石、海蚀岩、洞、桥、柱等海积海蚀地貌发育齐全,给你的是无敌的海景!由于其景色太优美,深圳市政府一直不敢进行开发,以免其成为第二个大梅沙的下场,因此目前只能自驾游玩,没有去那里的公交线路。这里是我去西冲的游记(多图)

  注:本文是在搜狐网《介绍深圳十个免费的旅游资源》以及深圳之窗网的《深圳免费观景》等文章的基础上补充完成,感谢搜狐网友和深圳之窗网友提供的有趣资料。

2006年10月6日星期五

Google的Blog Search开通Ping服务功能

  做为一个快速成长的Blog搜索服务,Google的Blog Search开通Ping服务功能。

  这个Ping服务主要用于Blog更新通知使用,可以将Blog更新的消息快速通知给Google,以便于Google索引Blog的内容。

  目前使用Ping服务功能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手动Ping,一种是自动Ping.

  手动Ping的地址是http://blogsearch.google.com/ping.每次你更新Blog后可以访问这个地址,并提交你的Blog.

  当然,更多人喜欢发布完日志后,自动通知Google服务器。目前在WordPress或MovableType中的ping服务器地址中,添加这个地址:http://blogsearch.google.com/ping/RPC2 ,可以完成自动Ping功能。如果想添加更多的Ping服务器地址,请参考这篇文章《RSS工具和资源汇总》。

  希望FeedBurner也能将Google的Ping服务添加到其系统中。

深圳塘朗山郊野公园游记

  塘朗山公园总面积约9.93平方公里,海拔430米,比我上次爬的南山要高。

  目前塘朗山郊野公园有一条沥青公路直通山顶,但为了游人的安全,此车道禁止游客开车沿此路上山,骑自行车可能目前还可以由此公路上山。不过附近登山居民一直抱怨骑车下山者呼啸而下,极不安全,可能以后自行车也会禁止进入。

  沥青水泥路主要是给老人妇女小孩使用的,一般年轻人可以走另外一条“郊野”登山路。下面是我在Google Earth中的两个截屏。

塘朗山公园

  从截屏中可以看到,沿盘山公路上山,要走的登山路需要4.25公里。

塘朗山公园

  而沿着登山小道上山,只需要走1.45公里。

  因此上山我选择从登山口处上登山小道爬山。

塘朗山公园

  由于是十一放假,登山口的私家车竟然排成了两百米的长龙,可以想象,不允许私家车上山的确是明智的决定。

塘朗山公园

  从登山小路一路上山,沿途看到的风景。

塘朗山公园

  徒步登山就是这样的泥土路,我想起了鲁迅以前说过的一句话“这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不过据说政府要修建一条有台阶的专用登山路,相信修好后“郊野”登山的情趣就要减少很多了。

塘朗山公园

  到了山顶,抬眼四望,满眼都是大山的绿色。

塘朗山公园

  不过转头看看市区,满眼都是迷雾。深圳这个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使得城市里每天都是雾蒙蒙的一片。

塘朗山公园

  山顶有一块大石头。

塘朗山公园

  大石头上写了几个字:“登山治百病,百病怕登山”。

塘朗山公园

  下山我建议沿盘山公路下山,因为道路很顺畅。

塘朗山公园

  下山路程中的风景点2.

塘朗山公园

  这时候已经夕阳西下。

塘朗山公园

  下山路程中的风景点1。

  塘朗山不算难登,登上山顶只需要1个多小时时间。由于附近是居民区,因此当地居民都养成了每天登山的习惯,想起了山顶的那句话,看来以后我也要多登一下山了。

  最后,我特地制作了一个塘朗山郊野公园Google Earth地标文件,包含文中提到的地点和登山路径,欢迎想要登山的驴友们下载使用。

2006年10月5日星期四

Google Earth下的北朝鲜宁边核设施

  2006年10月3日,在中国的国庆节的第三天,北朝鲜突然宣布将进行核试验,正式走向核武国家的行列,全球为之震惊。

  整个朝核危机事件的过程还是很复杂的,历时相当长的时间,根据维基百科等资料上的介绍,北朝鲜于1974年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随后于1985年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88年美国将朝鲜列入支持恐怖主义国家黑名单,并对其实施制裁,1989年美国卫星照片显示北朝鲜宁边有一个核处理工厂,可进行核武器生产,1994年,北朝鲜宣布将冻结和废除其宁边的核武项目后,朝鲜和美国签署了一项核安全监管协议,美国将提供北朝鲜轻水反应堆。2002年,美国总统布什将朝鲜与伊朗和伊拉克一起列为“邪恶轴心国”,美朝关系急剧恶化,2003年,朝鲜退出了核不扩散条约,并威胁要进行核实验,朝核问题六方会谈于北京开始。美国在这之前拒绝与朝鲜举行直接谈判。北朝鲜曾经在2005年4月宣布关闭了宁边的核反应堆,但是美国在2005年9月份公布了一张卫星照片,声称该照片显示朝鲜恢复运行了宁边的一个五兆瓦的核反应堆。

宁边的一个五兆瓦的核反应堆

  这个图片是美国公布的北朝鲜宁边五兆瓦核反应堆的照片。从照片上看,“反应堆冷却塔上方有蒸汽冒出,这种情况暗示反应堆正在运行。”

  有了Google Earth这个卫星地图软件,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借助Google Earth来研究一下北朝鲜的宁边核设施,打开Google Earth,找到平壤(Pyongyang)后往北100公里处,就可以看到宁边(Yongbyon),大家找不到的话,也可以直接定位坐标:39°47'45.21"N,125°45'20.27"E,在Google Earth上输入这个坐标即可找到宁边核设施的卫星地图。

北朝鲜宁边五兆瓦核反应堆

  Google Earth上的图像毕竟是民用级别的卫星图像,建筑物轮廓模糊不清,颜色严重失真。和美国官方公布的卫星图像相比,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美国军用卫星的图像质量肯定从各个方面都远远高于Google Earth的图像质量的。

  下面是美国公布的另外一副卫星地图是宁边的五十兆瓦的核电站的卫星图片。

宁边五十兆瓦核电站

  美国声称照片显示“在建设工地上北朝鲜进行了新的核活动,尽管没有重新恢复大规模的核建设活动。”

  在Google Earth上定位39°47'19.86"N,125°45'40.63"E,也可以找到这个北朝鲜宁边的核电站,不过图像质量依旧惨不忍睹。

宁边五十兆瓦核电站

  在宁边附近的山上,可以看到十多处类似高炮一样的防空设施,用来打飞机还凑合,但是肯定无法对付导弹袭击。

  据外电报道,美国曾经考虑过军事打击朝鲜核设施,并制定了三套方案:一是攻击朝鲜宁边核废料再处理设施,二是攻击朝鲜宁边核燃料棒再处理设施以及宁边5兆瓦的核反应堆,以及使用后的燃料棒存诸仓库等宁边的其他核设施,三是攻击朝鲜境内的所有核设施并同时破坏朝鲜的主要军事设施以削弱其报复能力。

  其中后两套方案有可能会造成核放射泄漏。这对于北朝鲜周边地区将造成可怕的灾难。

  不知道北朝鲜当初是基于什么考虑,将致命的核反应堆建立在距离中国这么近的宁边。从Google Earth上可以看到,宁边位于平壤和中国东北之间,宁边离中国的东北仅仅100公里,而平壤和宁边的距离也是100公里,模拟实验的结果显示,如果宁边用于研究的8兆瓦(热功率)核反应堆和用于试验的5兆瓦(电功率)核反应堆在运转时被空袭和破坏,人们受放射线辐射的最大范围可达400~1400公里。宁边核设施周围半径10~50公里内的人将在2个月内死亡80~100%,而且在30~80公里内,只有20%的人才生存。

宁边的位置

  这样,韩国首都汉城距宁边260余公里,无疑将受到直接影响。但是中国和日本也同样会受到核辐射威胁,使用Google Earth的测量工具,我们可以测量出,宁边距北京800公里,距上海1000公里,距日本东京1300公里,中国东北的大部分地区都在1400公里范围内。因此,如果美国攻击北朝鲜宁边的核反应堆,一旦发生核放射泄漏,可能会造成类似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的生态灾难,中日韩朝四国一个都跑不了。

  根据模拟的情况,除这两座核反应堆外,如果再处理设施、核废料储藏设施等宁边的所有核设施全部被破坏(这是美国袭击北朝鲜的第二套方案),受灾情况将会更严重。在半径50公里以内,有25%的人会在数小时内死亡,朝鲜半岛全境的土壤污染会持续5~10年。实际上受灾范围会根据核设施遭破坏时的风向、风速等条件、反应堆的运转状态及破坏程度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可以想象,据宁边仅100公里的中国东北将面临什么样的灾难。

  现在,北朝鲜宣布要进行核试验,一意孤行发展核武器,这必然跨过了美国的心里底线,北朝鲜很有可能遭到美国的军事打击。实际上,宁边的核设施对于美国的军事卫星以及精确制导武器几乎没有任何防御能力,美国所顾忌应该是核放射泄漏问题,北朝鲜也许正是看到美国这方面的顾忌,所以才变本加厉地对美国进行核讹诈,并拖中韩下水,如果事态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下面是我在Google Earth官方社区上找到的宁边周边核设施的Google Earth KML地标文件,安装Google Earth软件的可以下载后自己研究一下,这个地标文件包含上面提到的宁边五兆瓦核反应堆,五十兆瓦的核电站,宁边周围二十多处防空设施,宁边核燃料处理设施,核燃料再生实验室,废料处理工厂,管理楼等等。更多北朝鲜的地标文件,可以到我的Google Earth观察上去下载。

  参考文献:韩媒体:朝核设施如被炸 中日韩将遭致命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