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星期二

工信部严管VPN何去何从

  工信部严管VPN提速,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iOS与安卓的手机应用商城中,VPN App种类多样,可以畅游海外多国。不过,“翻墙”系违法行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背后,VPN App不断上锁。依附VPN App获得流量的游戏应用、广告等也被泼冷水。

  VPN App乱象丛生

  “翻墙”属于违法行为,所谓的翻墙软件并没有获得电信主管部门批准。国内“翻墙”用户众多,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lobal WebIndex的调查研究估测,中国的VPN用户可能多达9000万。这也让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翻墙软件默默赚钱。

  “翻墙”软件又叫VPN软件。北京商报记者在手机应用商城输入VPN,下拉菜单中出现了不少“翻墙”软件,有VPN、5VPN、Snap VPN、极速安全VPN、蝙蝠VPN、绿豆VPN、VPN333、快喵等。

  打开Snap VPN App后,页面显示有Free(免费)和VIP(会员)两种连接模式,分为美国、德国、荷兰、印度、新加坡、加拿大、英国七条线,VIP需要用户每月支付5.99美元,相较免费模式有更快的网速、不受限制的数据、没有广告达人。北京商报记者在连接美国线免费模式后,成功登录Facebook,但后台自动下载了几个手机应用,如果不安装到手机上隔几分钟就会推出一次广告,最终将Snap VPN卸载后才停止推送广告。

  融合网CEO吴纯勇指出,VPN软件商相当于某些做第三方服务的企业,通过私自架设服务器,利用公网网络,通过软件、硬件等设备,把国内与国外对应服务器进行互连互通,使相应的用户能够获取信息。

  据了解,VPN一年使用费用约为60-100美元左右。电脑或手机用户可以通过特制软件获得加密链接,浏览在国内被屏蔽的外国网站内容。这些被封锁的网站包括社交平台Facebook、Twitter、视频网站YouTube、谷歌公司提供的网页搜索、邮箱等服务。

  在论坛和贴吧等地方,有网友推荐了几款“翻墙”工具。比如,加速精灵是一家稳定运营三年的老牌VPN商,目前主营美国、中国香港、日本、中国台湾、德国、韩国的高速线路,支持电脑各种系统、手机安卓、iOS,可流畅观看YouTube 1080P高清视频,手机号码注册即送24小时VIP体验,同时提供永久免费试用线路。鱼跃是一款浏览器插件,可以稳定秒开YouTube、Facebook、Twitter、Google、instagram等海量国外网站,拥有中国香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新加坡、加拿大、韩国、法国等多国超高带宽服务器。鱼跃拥有智能、一直和关闭三个主模式,在特有的智能模式下打开国外网站时会默认翻墙,而在访问国内网站时候则不翻墙,跟国内一样正常浏览,这样避免在看国内网站时也翻墙会导致访问速度过慢,从而实现智能翻墙。

  不过,有技术人员指出,发送与接收的数据会通过VPN服务提供商的机器,用户的账号、密码信用卡信息等有被VPN服务提供商看到的风险。

  灰色地带不再

  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指出,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蓬勃发展,我国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无序发展的苗头也随之显现,亟须整治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信部决定自发布通知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工信部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对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一直以来用虚拟私人网络(VPN)来“翻墙”的监管灰色地带将被曝光取缔。国内不少网民都已掌握一些“翻墙”技能,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

  生存空间渐窄

  事实上,中国对于“翻墙”这一现象并不是第一次进行监管。2015年初,有报道称,部分中国内地用户反映无法正常使用国外的VPN服务。与此同时,关于VPN服务涨价的消息也开始传出。据了解,“防火长城”开始屏蔽外国VPN服务。VPN供应商Astrill已通知用户,由于“防火长城”的升级,使用IPSec、L2TP/IPSec和PPTP协议的设备无法访问它的服务,“受影响的主要是iOS设备”。

  之后,另一家VPN服务商VPN Tech Runo称,从2014年12月31日开始,它的很多IP地址已被屏蔽,部分地区使用L2TP协议的用户也连接不了它的服务器。此外,免费VPN服务商fqrouter在当月正式宣布关闭其VPN服务。

  当时,就外界纷传的中国封杀部分VPN一事,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发声说,“在中国发展互联网一定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一些不良信息应该按照中国法律进行监管,所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的情况出现一定会有新的监管措施跟上”。

  中国网络空间战略研究所所长秦安也为“防火长城”指出,事关网络空间主权,中国当然不能对这些服务视而不见。

  有公安局网警透露,对于使用者来说,如果只是浏览没有不良信息的网页,一般不会被追究责任;如果是复制扩散有违法内容的帖子,一旦被查获,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位律师认为根据法律原则性规定,浏览被禁止的网页应该涉嫌违法,但如何处罚则要视具体情节及危害程度而定。如果只是自己浏览没有散布,那么情节轻微,一般不会受罚。如果提供“翻墙”服务,肯定违法了,比如买家借此浏览色情网页,则卖家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也有律师指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 境外网页上的言论缺乏管理,一旦浏览到了,那就已经违反了这条规定。

  除了以上规定之外,对提供“翻墙”服务的卖家而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规定的惩罚措施更重。第4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19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相关部门一直都对“翻墙”有所监管,但这种监管时断时续,要求严的时候就封一阵,要求不严的时候各种翻墙工具就会再次兴起,以前的各个监管部门只是将这项任务当成职能之一,但不是专属职能,所以监管一直有所疏漏,2014年国家成立了网信办,相当于有了专职机构来管理,监管力度也加大了,未来这些“翻墙”工具将很难存活。

  来源: 北京商报

2017年2月5日星期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出台

  最近,我国第一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这份条例送审稿,共四千多字,三十六条,是一部专门针对未成年网络保护的条例。这部重要的法律送审稿,公众还有几天时间提出自己的意见。

  条例规定,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网络欺凌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使用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须经未成年人本人或监护人同意等。

  这个条例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到2月6日,在这之前,可以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个是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的方式提出意见,另外一个是通过寄信的方式寄到一个北京市2067信箱,还有一个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把意见发到邮箱wcnrwlbh@chinalaw.gov.cn里面。

  这个所谓的保护条例目前仍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也就是说还没有正式实施。读了一下这个条例,发现有很多可能潜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仅仅会影响未成年人,对于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网民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 网游将会实名制。为什么?因为需要识别并控制未成年人打网游的时间。  

  既然需要识别未成年人打网游,那么也就意味着所有的网游玩家的个人信息都将要收集起来。虽说公安部、银行这样的个人信息数据库被拖库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再想想京东之类的一大票对个人信息不那么在意的网站都被拖过库,网游网站想必也不困难。被拖库就意味着个人信息的泄露。而这个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所谓的“提供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到底指的是什么。用户的身份证扫描件?手机号?像这样的东西,所谓的未成年人不难弄到。这一条几乎没有什么作用。

  • 绿坝或再来。 

  别忘了,绿坝就是所谓的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当年工信部花了 1000 万买了绿坝的 1 年使用权,还要强制安装到每台电脑上,美其名曰保护未成年人抵制淫秽色情,实际上不过也就是个 GFW 客户端。个人隐私就更不必说了。

  • 侮辱不得的小学生。 

  首先,我个人不是很清楚,在上述两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攻击侮辱外,中国其他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有无规定成年人的这些权利也收到保护。这样给未成年人搞特殊化,是现有法律的强调还是未成年人的特权?如果是前者,为什么还有强调的必要?如果是后者,为什么这些合理的权利成年人不能够享有?(恕本人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望专业人士解答)。

  再者,总有些小学生招人恨。能气得逼一群成年人为其树碑立传、挖空心思去人肉的小学生不是不存在。

  • 禁止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有关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方面的条款,同前一条——是现有法律的强调还是未成年人的特权?这几条也没有说明清楚。收集 UA 、使用 cookie 记录用户信息难道就犯法了?作为网站,根本无从得知自己的用户是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清楚使用一些业内常见的记录用户信息的方式涉不涉嫌违规。

  • 更严格的视听审查。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真像这规定里写的这样,标注上“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那反倒还更容易引起所谓未成年人的好奇,让他们点进去看。进而产生史翠珊效应(见维基百科的介绍)。这又是个卵用没有的规定。要么就像韩国一样,通过手机号之类的方式认证,来禁止未成年人观看某些内容;要么就干脆别这么做。更何况,在现在中国的审查制度下,轻微的色情、政治敏感等都不能够通过,再加上这么条未成年人专用的条款,只能使得现在的审查情况加剧。作为视频网站等内容提供者,则会更加收紧审查的门槛,同时也会增加他们审查的压力。

我们能做些什么

  在无法改变现有体制的前提下,我们只能在体制内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权利。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去年三月的时候,工信部脑残出了个域名新规,参见当时 v2ex 上的讨论。结果此事在舆论的强烈反对下最终不了了之。每个人的声音是有限的,但是若聚集起来就很可观了。

  最方便的方法是在这里表达反对意见: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发邮件和写信的方式。发邮件需要发送到 wcnrwlbh@chinalaw.gov.cn 。详情见此:http://zqyj.chinalaw.gov.cn/draftNotice?DraftID=1611

  征求意见截至到 2017 年 2 月 6 日。

  来源:techyan 投稿

  附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送审稿)全文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的网络活动,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充分、合理地使用网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违法信息侵害,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各级网信、教育、工信、公安、文化、卫生计生、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有关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团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网络知识普及、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行业自律规范,引导行业组织成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帮助和指导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习网络知识、提高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网络行为。

第二章 网络信息内容建设

  第六条 国家鼓励通过网络空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倡导创作、提供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文化产品,建设未成年人精神家园。

  国家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门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内容平台的建设,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生产,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网络空间制作、发布、传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信息。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删除或屏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制作、发布、传播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但具有以下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情形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展示之前,以显著方式提示:

  (一)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杀、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的;

  (二)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使用烟草、酒类等不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产品的;

  (三)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产生厌学、愤世、自卑、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的;

  (四)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

  第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需要,依据各自职责制定违法信息和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的管理政策,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制定具体标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并支持研发、生产和推广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

  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信等部门组织制定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研发、生产和推广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公益性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设施的,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避免未成年人接触违法信息和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

  第十二条 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在产品出厂时、智能终端产品进口商在产品销售前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为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提供便利并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

第三章 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规划和建设本地区的公益性上网场所,拓宽和规范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渠道。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中小学校、依法设立的公益性上网场所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上网设施。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网络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安全和合理使用网络纳入课程,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教育。

  国家鼓励中小学校通过开设校外课堂等方式指导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帮助未成年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提高网络素养。

  第十六条 通过网络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同意。

  通过网络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制定专门的收集、使用规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的保护。

  第十七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信息搜索服务的,不得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显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搜索结果。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网络空间中与其有关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删除、屏蔽。

第四章 预防和干预

  第十九条 家庭、学校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指导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配合家庭、社区及其他机构进行教育和引导。

  第二十条 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施干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威胁、侮辱、攻击、伤害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前款网络欺凌侵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及时受理。

  第二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以下称“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并妥善保存用户注册信息。

  国家鼓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发网络游戏产品年龄认证和识别系统软件。

  第二十三条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对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第二十四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通过显著方式公示举报途径和举报方法,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及时受理处置公众对本单位网络信息服务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网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举报。 网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依法受理处置举报案件。

  第二十五条 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监护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发布、传播违法信息的,由网信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删除、停止更新信息;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审查义务,未对违法信息进行删除或屏蔽的,由网信等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经省级以上网信等部门认定,由省级以上工信部门责令关闭网站,停止接入服务。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发布、传播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未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的,由网信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更新信息;情节严重的,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对其所登载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采取措施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的,由网信等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公益性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的,由文化、教育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可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三十条 智能终端设备制造商、进口商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且未在出厂时或销售前为预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提供便利并以显著方式告知的,由国务院工信、工商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网络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未在醒目位置标注警示标识并征得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或拒绝删除、屏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由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或停止相关服务。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进行身份注册或未采取防沉迷措施的,由文化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或停止网络游戏服务;情节严重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立举报制度或不及时受理、处置举报的,由网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或停止相关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本条例所称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通过网络向用户提供信息技术、信息服务、信息产品的组织和个人,包括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网络内容及产品服务提供者。

  本条例所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未成年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的姓名、位置、住址、出生日期、联系方式、账号名称、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肖像等。

  本条例所称智能终端设备,是指可以接入网络、具有操作系统、可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网络终端产品。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微软谷歌苹果欲发表公开信反对移民禁令

  美国企业正在传播一份公开信,这封公开信是写给总统特朗普的。公开信在企业之间流传,卷入的企业包括Facebook、微软、谷歌、苹果和亚马逊,公开信表达了公司对移民禁令的担忧。最近,特朗普颁布了新的行政命令,对移民进行限制,公开信提出的解决方案。

  一些金融、制造、能源、生活消费品公司也参与进来。目前还不清楚哪些公司会同意签名。消息人士透露称,企业的目标是在本周发表公开信,公开信可能会修改,还有可能不会发表。

  彭博新闻(Bloomberg News)拿到一份草稿,上面写道:“你的目标是让移民系统满足今天的安全需要,保证国家安全,我们表示赞同。不过我们对最近颁布的行政命令表示担忧,它影响了许多签证职员,他们在美国辛勤工作,为美国的成功做了许多贡献。”

谷歌全员停工抗议特朗普移民新政

  美国时间1月30日下午,谷歌全体雇员停止工作,在全球办公室门口集结抗议特朗普新移民政策,谷歌CEO桑达·皮查伊当天也站出来发言,称谷歌的创始人也是移民,这是谷歌共同的故事,“在这件事上我们决不妥协!”

  1月3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禁止7个穆斯林国家公民入境的三天之后,谷歌公司将他们的主页图片换成了一位日裔美国人的画像,用他的故事来讽刺这一道极具争议的总统行政令。松�N三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日裔美国人,代表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美国往事。1942年2月,在日本偷袭了珍珠港的两个月之后,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颁布了一道行政令,授权陆军在国内最贫瘠荒芜的地方划定军事区,将日裔美国人集中起来管理。

  这些人大部分在美国出生,却不得不放弃或者变卖他们的财产,住到封闭的日裔集中营。从第一个集中营开设到最后一个集中营关闭的五年间,共有近12万日裔美国人被关押。

  在美国出生的松�N三郎拒绝进入集中营却被判违法,被强制关押。松�N随后将美国政府告上了最高法院,但是法庭驳回了他的起诉。数十年之后,松�N三郎的案子终于得到了反转,1988年,时任美国总统里根对设立日裔集中营一事做出了正式的道歉,1998年,时任总统克林顿还给松�N三郎颁发了总统自由勋章。

  这段针对种族的不光彩历史,被很多人认为是美国历史上的一大污点,谷歌在1月30日松�N三郎生日这一天,将他的画像放上主页,以此来表达对特朗普“穆斯林禁令”的不满。在一天之前,谷歌还为起诉此项禁令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设立了四百万美元的基金,该机构表示,截止目前他们已经收到了大约35万次,超过2400万美元的捐款。

谷歌董事长:特朗普政府将做邪恶的事

  谷歌母公司Alphabet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上周四对谷歌员工表示,特朗普政府“将会去做邪恶的事情,就像他们在移民,以及或许其他某些方面所做的一样”。

  施密特于1月26日在加州山景城谷歌总部的周会上发表了这一讲话。当时有报道称,特朗普将于次日签署新的移民政策。谷歌公司的座右铭是“不作恶”。施密特是谷歌前CEO,而目前则是其母公司Alphabet董事长。

  施密特对特朗普移民政策的反对值得关注。他此前曾至少两次前往特朗普大厦,拜访这位现任总统及其顾问,但很难打入特朗普的圈子。施密特与奥巴马政府关系密切,在去年的美国大选中支持希拉里。

  BuzzFeed News获得了施密特此次会议讲话的部分实录。三名消息人士确认,施密特当时的用词是“邪恶”(evil)。

  施密特对谷歌员工表示:“我可以告诉你们,这届政府的基调将非常强调经济增长。因此我认为,最终他们将会去做邪恶的事情,就像他们在移民,以及或许其他某些方面所做的一样,但核心的关注点将会是这个国家的增长,目前大约是1.5%至2%。通过简单地增加联邦支出,解决茶党问题,这可以再增长1个百分点。”

  谷歌发言人拒绝对此置评。

  谷歌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此前更公开地批评特朗普的政策。上周六,他参加了在旧金山国际机场举行的针对移民禁令的抗议活动。本周一,他又参加了在谷歌园区内举行的抗议活动。周六晚间,布林表示:“我在这里因为我也是难民。”

  消息人士表示,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也在周一的抗议活动上发言。

  与多家硅谷公司类似,谷歌对特朗普移民禁令的反应非常激烈。周六晚,谷歌宣布成立400万美元的危机基金,捐献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其他移民事务。

谷歌创始人布林现身旧金山机场抗议特朗普

  最近,美国各地机场聚集了大批示威者,抗议总统特朗普的移民禁令。周六晚,谷歌(微博)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也加入了旧金山机场的抗议者阵营。

  当The Verge要求布林就示威事件发表评论时,布林表示他是“以个人身份”参加集会,不会发表评论。但《福布斯》记者Ryan Mac在Twitter上发帖称,布林当晚在旧金山机场说:“我在这里,因为我是难民。”

  1979年,布林的家人从前苏联移民到美国,以逃避当地政府对犹太人的迫害。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也是一个移民。“我们对这项命令的影响感到不安。”皮查伊周六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我们一直公开表达对移民问题的看法,并将继续这样做。”

  包括谷歌在内的许多科技公司周六都对特朗普的新移民政策发表了评论。有些科技公司高管温和地表示不赞成,有的表示强烈异议。最强烈的抗议来自Netflix的CEO官里德·哈斯廷斯(Reed Hastings),他称这项命令是“反美国人”的一项命令。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加入了抗议者阵营,最后美国联邦法官判决暂停执行这项命令。

网友在谷歌地图发现南极洲“外星飞碟”

  据英国《每日邮报》1月25日报道,近日,一群UFO狂热者在视频网站上发布了一张放大的谷歌地图,记录的是南极洲一处丘陵。图片发布者声称丘陵内的洞穴中停有一艘外星飞船。

  图片中,丘陵靠近河岸的地方有一大块圆形黑色物体。发布者信誓旦旦地表示那是一艘外星人的飞船,不过现在藏在洞穴里。他们说:“这证明了南极洲真的存在神秘的外星科技!”

  此前,该发布者已经上传过南极洲神秘“金字塔”、“天梯”的图片。他们认为,“金字塔”表明南极洲在远古时代曾发展过人类文明,而“天梯”则是外星人活动的痕迹。

网友在谷歌地图发现南极洲“外星飞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