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互联网变革10年,媒体经历了怎样的脱胎换骨?

  在互联网时代,媒体就像是一只栖居在光驳斑斓的彩灯下的变色龙,敏锐善变,伺机而动,灵活多样,色彩缤纷,这样的比喻可谓形象而贴切。

  在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媒体始终扮演着不安分的角色,任何一种最新的科技创新或传播方式,都有可能使其发生质变,互联网风生水起的10年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

  行业变迁和角色转换

  最近10年间,门户网站、博客、播客、SNS应时而生成为Web2.0的主流媒体。之后,移动的触摸界面逐步取代了固定的PC屏幕,成为读者连接世界的主要窗口,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加速了Web3.0新媒体的衍变。相比门户网站的“媒体——受众”这种近乎垄断式的单项信息传播,新媒体自诞生之初,就打着强烈的“自主”的烙印,从博客的“人人都是作家”,论坛的“人人都是标题党”,到微博的“人人都是麦克风”,再到微信完全基于“自我圈子”的朋友圈,只要你愿意,每个人都可以都成为一个记者,一家媒体。

  与时俱进,数字媒体从门户网站到社交媒体,再到移动媒体平台,在媒体形态上完成了脱胎换骨式的转变,变革的成果具体表现在:更加注重信息传播的简易性、双向度和自主性,简而言之,就是数字媒体已经从专业定位,转变为所有用户提供最简单、易用、易获得的内容服务。前不久在戛纳国际创意节(The Cannes Lions International Festival of Creativity)上荣膺第62届"年度媒体人物"殊荣的腾讯网络媒体事业群总裁、集团高级执行副总裁刘胜义,在他的获奖感言之中提出,作为新媒体典型的腾讯网络媒体业务(包涵了腾讯的视频、微博、新闻APP等)的目标,已经从追求技术革新,转变为借助技术的力量,努力让千千万万普通用户能够平等的享受数字媒体带来的便利。

  数字媒体在角色转变的过程之中,首先呈现的是传播介质的日渐分散化。如同刘胜义说的:“媒介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媒介与非媒介的界定会越来越模糊,汽车、大厦、牙刷、垃圾桶,也能承载一定的大数据信息,也就有可能成为媒体的一部分。

  伴随媒体形态的衍变,数字媒体的改变,还同样呈现在于针对受众的信息发布和内容的变化上。在互联网门户时代,用户看到的信息大多数是编辑推荐的产物,而在以门户网站为主的Web2.0时代,用户从中获取个性化信息就难得多。由于门户网站向用户提供的是综合信息,分门别类,由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去选择看什么。久而久之,当用户只对某个领域感兴趣时,这种多而不精的信息就无法再满足用户需求了。

  未来媒体的归宿

  在媒体由高大全的门户网站转向小而精的社交媒体平台上过渡的阶段,尤其是在以微博、微信为主的社交平台上,每一个账号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个性化媒体,用户热衷于发帖子、转微博、评新闻,每个人手里都握着一把麦克风。

  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自主选择的权利加强,进一步催生了微博、微信社交媒体的使用密度,以腾讯的媒体产品作为研究对象,你会发现,当人们在使用腾讯新闻客户端阅读新闻的时候,可以通过转发及评论等功能深度参与到新闻和评论本身,还可以分享到腾讯微博,QQ空间或微信朋友圈中,匹配社交关系链和兴趣图谱,在信息的二次传播上起到了功不可没的推动作用。

  所以,诸多的变革,都让数字媒体更加的贴近用户对资讯这种产品的使用本质:精准连接人对资讯的消费需求,门户网站、社交、移动媒体都在围绕这个本质展开,当媒体形态还不足以达到满足一切资讯需求的宏观战略时,在终端、场景上的进一步拓展的变革趋势仍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以微信为镜,可以窥见未来媒体走向趋势,微信实现所谓的“连接一切”,体现在新媒体上,就是链接所有的资讯需求,除了人与信息的连接,“人与人”、“人与资讯”、“人与服务”以及“智慧生活”的连接,都将成为未来媒体的归宿。这也正是刘胜义提出的Mega Web概念的核心内容,即在Mega Web时代中,用户会越来越趋近于和机器智慧和谐共生,互联网会像电一样浸润生活的各个角落,不可剥离。“当所有的物体都被连接,我们所搜集到的大数据将会具有解释性和预测性;而当所有的人也都被连接,我们便能迅速触及每一个人,为数据所揭示的需求空白做出实际的行动,即便那可能只是某一部分群体的需求,也能汇集大家的智慧,产生共鸣。”刘胜义对于未来媒体的趋势有这样一个判断。这样看来,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互联网10年,数字媒体还将继续演绎“为了连接一切,并满足普罗大众的全民需求”的目标,而继续推动脱胎换骨式的变革。

  来源:投稿,文/孟莽 微信公众号:mx-mer,作者系虎嗅、钛媒体、创业邦、界面等专栏认证作者

2015年2月6日星期五

国信办发布九不准:规范互联网账号名称和头像

  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公众使用上网账号名称进行规范,明确提出了网上昵称“九不准”,该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账号乱象日益突出。《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 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

  以下为《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全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第六条 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名称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

  第八条 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其账号,并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施行。

2015年2月5日星期四

腾讯微信封杀虾米音乐和网易云音乐

  继微信封杀支付宝新春红包服务后,从昨日开始,微信的封杀行为进一步升级。不少用户发现,包括虾米音乐、天天动听、网易云音乐也无法分享至微信朋友圈。

  腾讯回应:版权问题

  当用户在虾米或天天动听APP上进行分享至微信的操作时,页面显示“由于你当前分享的内容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分享到微信”。同样,与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分享失败的理由也一致。

  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方面均表示,未进行技术改动操作。网易云音乐则回应称,腾讯单方面禁止了网易云音乐等主流音乐App在微信朋友圈的分享,欢迎大家继续与好友在网易云音乐平台分享交流好音乐。

  昨日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就事件表示:“临近春节,近期微信平台收到的用户举报显示,很大一部分涉及假货售卖、虚假红包、欺诈、版权侵犯等违规行为的源头都来自于少数第三方平台链接分享。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从源头避免相关风险,微信公众平台近期将对违规的第三方平台行为逐步整治。”腾讯方面强调“限制第三方音乐分享是因为第三方涉及音乐版权问题。”

  不过有分析认为,“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的微信分享入口被封,原因就在于两款软件的阿里系背景。

  针对“网易云音乐被微信封杀”事件,网易云音乐回应称,微信是他们的,他们需要为自己做出抉择,“不怪微信,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以下为网易云音乐声明:

  如你们所知,微信屏蔽了网易云音乐的分享接口,网易云音乐的用户无法将音乐分享到微信中了。

  对网易云音乐的用户,说声抱歉。因为微信是他们的,他们需要为自己做出抉择。

  不过其实,也并没有多么糟。

  不怪微信

  我们没什么缘由好抱怨的,毕竟那是他们的地盘。他们有自己的音乐应用,他们也不想失去市场份额,他们还要继续卖绿钻,他们还要靠微信来弥补遗失的社交基因,他们还需要让微信帮助自己更具想象力,他们还要顶着开放互联网精神的压力,他们有自己的无奈,他们有自己的理由。

  不怪微信,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无惧告别

  分享不是因为渠道优秀,而是因为音乐态度。每天有数千万的用户在网易云音乐内创建和分享歌单、评论和分享歌曲,他们发现附近的朋友在听什么歌,收到专属的个性化推荐,遇见新朋友,重逢老歌曲。相比之下,我们更珍惜我们所拥有的。

  无惧告别,我在网易云音乐等你。

  不吝祝福

  相信绿钻音乐在没有天敌、没有对手的微信温室中可以快乐生长。他有路人点赞,我有“朋友”声援,他想成为音乐的帝国,我只给你音乐的快乐。祝福绿钻音乐可以再无忧愁,可以肆意生长,祝它枝繁叶茂,祝它说一不二。

  不吝祝福,因为目空一切的,未必不心存自卑。

  音乐因态度而共鸣,因共鸣而温暖。

  能改变的,是我们的分享方式,但锁不住的,是热爱音乐和自由的心。

  带上你的满腔热爱,带着你的音乐挚友,让我们回到尊重音乐的地方。

  网易云音乐,音乐有态度。

腾讯微信封杀支付宝

  昨日,刚刚上线的支付宝红包分享到微信的功能被微信方面封杀。支付宝商户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的店铺无法使用支付宝收付款,页面提示为“淘宝屏蔽了来自微信的浏览器请求”。对此,腾讯则回应称,是出于保护用户的目的,整治违规的第三方平台。

  去年,微信推出的红包功能一炮而红,作为支付方面的前辈以及腾讯的老对手,支付宝在一年后迎头赶上。1月末,正式上线了支付宝“亿万红包”,并在支付宝客户端的明显位置进行推广。

  最初,支付宝钱包的红包形式有四种,分别是个人红包、接龙红包、群红包和面对面红包。“接龙红包”可以通过来往和支付宝钱包分享给好友,“群红包”可以分享到来往群,“面对面红包”,必须要在现实中朋友们面对面一起玩,而“个人红包”则通过支付宝钱包的联系人列表,圈定自己的朋友发送红包。

  从2月2日下午开始,支付宝钱包内的红包功能,增加了微信、朋友圈、QQ和QQ空间的分享入口。换言之,用户用支付宝钱包也可以给自己的微信好友、QQ好友发红包了。除此之外,支付宝钱包的红包功能还支持分享到微信朋友圈。然而,数小时后,支付宝钱包的微信入口即遭封杀。

  支付宝称,支付宝为包括微信店铺在内的网店商户提供的支付服务昨天没有任何变化。微信店铺使用支付宝接口收付款,与淘宝网无任何直接关系。

  支付宝方面表示,消费者如果希望继续通过支付宝完成付款,可以打开独立的手机浏览器,把链接复制到手机浏览器中打开,以继续完成支付。

  去年年初,支付宝也曾对微信商家关闭付款接口申请,微店店主无法申请新的支付宝付款接口,但已经开设支付宝付款功能的微店在当时并未受到影响。

  对于上述“封杀”支付宝红包一事,腾讯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事宜是为保护用户权益,整治违规第三方平台。

  腾讯方面称,临近春节,微信平台近期收到的用户举报显示,很大一部分涉及假货售卖、虚假红包、欺诈等违规行为的源头都来自于少数第三方平台链接分享。“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从源头避免相关风险,微信公众平台近期将对违规的第三方平台行为逐步整治。”

  同时,腾讯方面还补充到,对于在此期间因为支付受限而被影响到的商家,欢迎接入微信支付。

  腾讯昨日早些时候曾给出一份回应,主旨为打击朋友圈恶意营销。

  腾讯在回应中称,“微信的朋友圈是一个由熟人关系链构建而成的小众、私密的圈子,微信红包则是好友之间的一种趣味互动,表达情感的方式,我们绝不容许有人打着红包的名义进行朋友圈恶意营销,破坏朋友圈体验。近期我们会对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违规行为进行逐步打击。等什么时候阿里系接入了微信支付,我们再来谈这个问题。”

  稿源:凤凰资讯

阿里巴巴“假货风波”:执法随意甚于售假

  淘宝与工商总局的争执来得猛烈,去得也快,假货问题不管责任在谁,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暂且不谈,但这一来去匆匆的口水战背后的行政执法随意性,却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如果说工商总局作为执法者是在执行规则,那么在此次阿里事件中,他们的表现难说专业,也在损害自己的权威。

  上周五,国家工商总局在发布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其中淘宝网的正品率仅为37.25%.随后,27日,淘宝发布了一份名为《一位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指责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黑哨”。淘宝的批评很具体,比如,抽查样本严重不足,不够科学,也看不出来避免偏差的原则。

  对于淘宝这封公开信,工商总局态度淡定,对外表示:“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也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但是,淘宝发出的不是一个抽象的批评,而是一个具体的指控。对于具体的指控,轻描淡写的说一句“不能过度解读”,实则是将原本属于技术上的讨论延伸为非技术讨论。对于抽查中是否有偏差,是工商总局作为监管部门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是其政府部门执法权威的来源,但工商总局的回答,却显得有些随意。

  更随意的是这一事件随后的演变,28日工商总局态度突然变化,由之前的淡定变为严厉,将之前一直没有公开的《白皮书》赫然挂在官网上,从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等五个方面对阿里提出严厉的指责。

  用白皮书的话来说,就是监管部门发现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诸多违法经营行为,“长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长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以致养痈成患”。这似乎委屈十足,为自己辩护。不过,不管是之前的替淘宝遮掩,还是之后的用抽查结果敲山震虎,其实质上反映的均是行政与执法的随意。

  只是在中国,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随意,一切似乎都会在这种随意中不了了之。但工商总局的翻云覆雨并没有就此结束。 后来白皮书从工商总局的官网上消失了。

  而工商总局看似随意的举动,外界对其作为一个国家机构的举措,却必然是严肃对待的,白皮书虽然消失了,但其中透露出之前替淘宝的遮掩与之后对淘宝的指责,却使事情持续发酵。美国律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根据白皮书的内容,宣布以涉嫌违犯证券法为由将阿里巴巴及其部分高管告上纽约联邦法院。在国内习以为常的执法游戏,到了外国人哪里,变得严重起来。

  面对这一情况,工商总局出面缓和事态,表示白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马云与工商总局局长的友好会谈,则让事情迅速降温。

  纵观整个过程,撇开浮在水面上沸腾着的假货问题,是水面之下的行政执法过程的随意,而导致这一切的,则是更深层次的不依法治国逻辑。

  淘宝的确存在很多问题。 虽然说假货源头不在淘宝,而在生产制造,但根据相关法律,淘宝在“明知应知”的范围内,对假货承担连带责任。作为工商总局,也有权力要求淘宝配合打假。更重要的是,淘宝本身是一个平台。淘宝上的商家,都是独立于阿里的法人,他们的行为与阿里并无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淘宝无法为其上面的所有活动担责。

  根据相关法律,淘宝在“明知应知”的情况下,应该停止为售假的商家提供服务,并告知执法部门。这里的明知应知,是指在现有条件下,应该知道、能够知道的事实,而不是指应该努力去知道的事实。所以,“明知应知”的边界,虽然是模糊的,但却不能任意扩大,变为行政部门对企业的道德诉求,进而把本该自己的责任转移给企业。

  如果说阿里经营平台赚了钱,应该负责,那么工商部门得到了国家财政,也该为此负责。当商家经过审批,得到了工商执照,工商就对其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工商局通过购买货物,发现了自己审批的商家在卖假货,这个时候,他们有执法权,本该直接去查处,就好像警察在车上发现小偷,就该直接亮证制止,这道理很简单。如果警察不制止,而是去指责售票员,说售票员没有承担责任,是不道德的,这无疑是荒谬的,但现实就是如此荒谬,工商发现假货了,不是自己去查,却把自己的责任变为了企业的责任与道德压力。

  当然,淘宝的出现,改变了商业业态,加大了工商执法的难度,但这是工商面对的新问题,只要法律关系本身并没有改变,查处假货的执法权,永远是直接存在于工商与独立的商家之间。

  行政机构,应该有自己的行政伦理,所谓依法治国,一切都要按程序来,每一步都得合理、合法。即使目的崇高,也不能用舞弊的灰色执法手段去达成。即便淘宝应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即使淘宝没有全力配合工商总局网监司,但无论如何,用一个漏洞百出的抽查来形成压力,实则是在破坏执法者的公信力。在社会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平时相关部门不监管,需要监管的时候,却又标准不一。这种执法的随意性,一方面会造成寻租空间,导致贪腐,另一方面会使市场缺乏稳定预期,采取短期行为、助长市场不守规矩。

  在中国经济与国外联系更加紧密的今天,随意执法的恶果,甚至会在境外进一步放大。

  作者: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 刘远举

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网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网络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网络具有双面性,大家在体现网络时代的巨大优势和潜力的同时,也使人们的隐私和权力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在网络环境下非法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个人隐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容易的多。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野蛮发展,国内各个互联网公司往往急功近利,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网民隐私,而有些网站由于技术能力有限,往往无法保证收集来的数据的安全性,因此类似CSDN泄密门以及12306用户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的不断上演,导致目前国内互联网几乎处于无隐私的现状。

  由于网络的互动性,网络隐私权一旦被侵害其代价是巨大的,其侵害后果远远大于对传统隐私权的侵害后果。因此,隐私权变得更加重要,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成为互联网带来的最大困扰之一,加强网络环境个人隐私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而普通网民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泄漏,我这里列出了主要的几点:

网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1、操作系统安全性:

  首先要保证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性,把重要和紧急的补丁都安装上,操作系统现在都有自动更新补丁的功能,系统常更新才能确保安全。如果操作系统的安全性都无法保证,黑客或木马病毒很容易通过系统漏洞来获取用户的各种隐私信息。对于Windows系统来说,日常登录使用系统,最好用Power User或User组的用户,避免使用Administrators组,这样即使电脑中了木马,造成的损害也不算大。

  2、手机的安全性:

  从安全性来说,常见手机里面,未越狱的iPhone安全性最好,使用iPhone需要将“指纹解锁”功能和“查找我的iPhone”功能打开,同时保证Apple ID密码的安全性,使用一个独特唯一的安全密码。如果手机丢失,则第一时间登录iCloud网站,在“查找我的iPhone”里对该设备启用“丢失模式”,这样别人使用任何方法都无法使用你的手机(即使刷机也不行),其次要打电话给运营商挂失SIM卡。如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在iCloud网站远程将手机内信息抹除。

  3、软件的安全性:

  尽量避免使用那些疑似有隐私泄漏风险的软件,对于小公司开发的软件要慎用,不要在里面输入个人隐私信息。常用软件的选择也非常重要,我的一些选择建议如下:浏览器:Chrome,输入法:谷歌输入法、必应输入法或小狼毫输入法,电子邮件:Gmail或Hotmail,邮件客户端:Mozilla Thunderbird,密码管理:Lastpass、1Password或KeePass,云同步网盘:Dropbox或OneDrive,即时通讯软件:Google环聊或Skype,尽量不要用QQ,如果使用QQ的话,决不可在上面讨论涉及隐私或敏感的话题。总而言之,远离国产软件。

  4、两步验证:

  如果使用的软件具有两步验证功能,理论上说,所有敏感的账户都要尽量打开两步验证,同时手机APP应用而不是短信来产生一次性随机密码。目前支持两步验证的主要软件包括:Google(Gmail)、Hotmail、Dropbox、Amazon、Lastpass、Apple、Facebook、Twitter、Evernote、Github、WordPress、Linode等,使用上述软件和服务,应该尽量全部开启两步验证功能,这样,即使黑客通过其他手段获取了用户的密码,因为没有手机随机密码,因此依旧无法登录用户的账户。

  5、搜索引擎:

  使用谷歌和百度搜索之前,在浏览器上开隐身窗口,在隐身窗口内进行百度搜索。如无必要,不必登录帐号到搜索引擎里。

  6、安全类软件:

  使用国外的安全类软件。杀毒软件的可选项目有:小红伞、AVG、Avast、Comodo等。

  7、电子邮件

  从使用体验上说,Web版的Gmail体验最佳,但由于Web版Gmail被屏蔽的厉害,因此从稳定性上说,使用客户端邮件软件来收发Gmail更为稳定,推荐使用Mozilla Thunderbird,修改一下IMAP的Hosts,然后通过IMAP来访问Gmail,最好下载一个名为Keyconfig的扩展http://kb.mozillazine.org/Keyconfig_extension(下载地址:http://mozilla.dorando.at/keyconfig.xpi),即可自定义快捷键,将操作快捷键定义的和Gmail一样。

  8、浏览器

  建议使用Chrome或Firefox浏览器,启用浏览器DNT(Do Not Track)功能。例如Chrome的设置在设置-高级设置-随浏览流量一起发送“请勿跟踪”请求,定时清空以前的浏览历史记录,敏感信息浏览一定以“隐身模式”浏览。如果用户有多个网络身份,建议安装多个浏览器,一个网络身份使用一种浏览器。

  9、上网

  在任何网站也不要输入关于个人的详细信息,如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会使用一些公用代理服务器或VPN服务,对于敏感网站访问或敏感信息发布,一定要使用代理服务器,切勿暴露自己的真实IP地址,理论上说,国内的IP地址都有可能追踪到人,除非时间间隔很久。

  10、VPN

  对于隐藏IP来使用网络服务来说,VPN(虚拟专用网络)是一个较为简单的解决方案,VPN服务器和客户机之间的通讯数据都进行了加密处理,数据在一条专用的数据链路上进行安全传输,因此,通过拨号到国外的VPN,用户上网的隐私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保护。

  11、虚拟机

  虚拟机针对于对隐私安全要求非常高的用户,平时上网使用虚拟机上网,每次都用一个空白新虚拟机,退出后删除。从虚拟机中再拨号VPN上网,则更加安全。

  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固然与技术的发展有关,可对隐私认识的态度偏差亦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调查显示,人们越来越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但信息社会中的人们对网络的过分依赖和广泛使用使得人们对自己的或他人的隐私权利意识日益淡化,许多人认为网络上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会对他们的隐私有重要影响。因此提高个人的防范意识是保护网络隐私权的关键,只有树立起“防人之心”的意识,个人的网络隐私权才有较好的保障。

工商的错与淘宝的货

  1月28日,淘宝做了个大举动,决意要起诉工商总局刘红亮司长。民告官,也算是一创举,若不了解来龙去脉,这样的官司总透着一股正气。但是具体是事实怎样?我们来了解下。

  事件背景:

  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称,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了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活动。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中有四成非正品。淘宝网的样本数量分布最多,但正品率最低,为37.25%;仅3个样本的聚美优品均为正品,正品率达到了100%;ZOL商城仅1个样本,正品率为0.

  随即27日下午,淘宝官方微博发布《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一文,回应工商总局的此次监测行动。

  28日下午14:50,淘宝发出声明“针对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用错误的方式得到的一个不客观的结论,对淘宝及中国电子商务从业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正式宣战工商总局。

  淘宝指责、质疑工商总局抽检程序违规、抽检逻辑错误、数据前后矛盾实际上也不无道理。这次工商局监测总共只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而电商中,就淘宝平台就有10亿总量的网购商品。就算92个批次的样品全部来自淘宝,这样的数据也并没有说服力。值得注意的是,聚美优品的抽检仅抽检3个样品,均为正品就得出其正品率为100%的结论也太过草率。ZOL商城仅一个样本,非正品,正品率故而被定义为0.这不就是ZOL全部都是卖假货吗?这次的抽样检查,引发电子商务平台的不满也并非是平台们无理取闹。

  那么正确的抽样监测应该是如何?

  根据最简单的随机抽样原则,如果抽样误差5%,而置信度为90%的情况下,样本数量至少要270个,如果置信度要求越高,则样本数量要更多。本次抽检淘宝的量才51个样本,相对于淘宝上10亿的商品量,如此少的抽样量根本不足有代表性。同时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抽奖样本还必须属于具有可比性的同一类型的样本。淘宝拥有百万商家。天猫大多是各大品牌自营店铺,淘宝多是私人店主开的小店铺如同一个大集市,将其他自营电商平台和淘宝平台相比,并不具有科学性。

  工商总局错了 就等于淘宝有理吗?

  工商总局的抽检确实有不规范之处,有明显错误,这是毋庸置疑,但这能代表淘宝就占理了吗?

  据问卷网针对1084个网民网购情况随机调查显示,有72.14%的网友在淘宝上遇到过明明标榜正品买到后发现是假货的情况。在买到假货后,商家一口咬定是正品不予退货的情况也高达53.78%.

  马云曾说,“对电子商务来讲,假货的解决只能靠互联网,说淘宝上假货多的人基本在淘宝上没买过东西。”这一调查数据可以说打了马云的脸。实际上淘宝假货多,早已经不是秘密,我相信马云自己也很清楚。在这次“淘宝小二”的公开信也提到“仅2014年前九个月,淘宝就已经处理下架了9000多万件涉嫌假冒伪劣的商品,其中超过90%是淘宝主动发现处置。”从这一说辞可以看出淘宝上存在着大量的假货。只是淘宝自身已经认识到,假货的存在对于它的威胁,并且愿意落实整改。

  早在2014年上市前,阿里巴巴就向监管部门承认自己目前存在的最大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假货、知识产权和炒作信用问题。同时有资料显示,自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11月30日,阿里集团在消费者保障及打假方面的投入已经超过10亿元人民币。2014年前三季度,阿里配合品牌权利人年处理600万条侵权商品链接,配合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400人,涉案金额6亿元。这些资料都显示淘宝有取缔假货的心,只是不得不承认的是,鉴于淘宝本身的属性,C店货品的监管难度大,要让淘宝无假货,绝非一日之事。

  目前淘宝和工商激战正酣,且不轮孰是孰非,这样的事件对于互联网商品监管都是具有促进作用的。工商总局可以借此改进工作,修正好自身的检测标准,让抽检结果更加科学,更加严谨,更加具有威信。而对于淘宝而言,也应该加大打假力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准入关卡。让网络市场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壮大。不管最终结局谁输谁赢,对于大众而言,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