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蒂姆·库克称苹果公司没有“大规模裁员”计划

周四,苹果CEO蒂姆·库克在财报发布后接受采访时称,该公司没有大规模裁员的计划,这与Alphabet、Meta、微软和亚马逊等大型科技公司形成鲜明对比,这些公司今年已经裁减了上万人。

库克说:“我认为这是最后的手段,所以大规模裁员不是我们现在谈论的事情。”

不过,苹果正在削减成本,并放慢了招聘速度。

库克说:“我们在招聘方面仍然非常谨慎。我们还在继续招聘,只是招聘的速度比以前要慢。我们正在做所有正确的事情,挑战我们的支出,我们只是找到了更多的方法来节省支出。”

在疫情期间,苹果的招聘速度比许多竞争对手慢得多。这也是为什么该公司在应对目前经济形势时可能处于更好的位置的原因之一。

该公司仍保持着极高的盈利能力。在周四发布的最新财报中,该公司公布第二财季净利润为240亿美元,总营收为513.3亿美元。

苹果公司至今没有大规模裁减全职员工,但据报道,该公司已经裁减了其零售团队内的一些企业员工,放走了一些签约招聘人员,并停止了对一些职位的招聘。

在去年的一份监管文件中,苹果公司表示,截至2022年9月24日,该公司约有16.4万名全职等值员工。

稿源:金融界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微软Bing Chat人工智能聊天开放功能

微软今天向所有人提供其Bing GPT-4聊天机器人,不再需要等待名单,只需要用微软账户登录到新的必应或Edge,现在就可以访问由GPT-4驱动的开放预览版本。微软还在大规模升级必应聊天,增加了很多新功能,甚至支持插件。

必应聊天用户要求最多的功能之一是保存以前的聊天记录。今天,微软表示,这项功能将"很快"投入使用,允许用户在聊天过程中停止聊天,然后再次回到聊天暂停的地方。微软还将增加快速导出聊天对话的方法,还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这些对话。

微软声称,必应聊天现在有超过1亿的日活跃用户,自推出以来,总聊天次数超过5亿次。它还说,自必应聊天首次推出以来,必应移动应用程序的每日安装量比正常情况下增加了四倍。

这次开放预览的推出是在微软尝试取消其新的必应聊天功能的等待名单近两个月之后。该聊天工具最初在2月以私人预览形式推出,此后微软逐渐将其开放。

微软现在正在为Bing Chat增加更多的智能功能,包括图像和视频结果,新的Bing和Edge Actions功能,持久的聊天和历史记录,以及插件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插件支持将是对开发者和必应聊天的未来的关键补充。

3月,微软推出了Bing Image Creator,这是一种使用文本提示的方式,用生成性人工智能创造艺术。自那时起,该公司声称已经用人工智能程序生成了超过2亿张图片。今天,该公司表示,Bing Image Creator正在扩大其影响力。

以前它只支持英语,但现在这个人工智能艺术创造者可以接受所有必应支持的100多种语言的文本提示。该公司补充说,它正在努力为必应聊天添加视觉搜索,因此你可以在聊天中上传图片,在必应搜索与之相关的内容。它还将为聊天中的搜索添加视觉元素,包括图表和图形等内容。

微软还透露了其Edge浏览器与Bing有关的一些变化。Edge手机版也将很快包括页面上下文,因此你可以在必应聊天中提出与你正在查看的移动网页有关的问题。侧边栏的撰写功能现在也可以根据你的反馈,如语气、长度、措辞等,对草稿进行调整。Bing Chat还将为Edge内的大型文章和文件的摘要提供改进。

在未来几周内,人们将很快能够依靠人工智能,以更少的步骤完成更多的任务。例如,如果你想看一部特定的电影,Edge中的行动将在侧边栏的聊天中找到并向你展示选项,然后从有的地方播放你想要的电影。

微软补充说,它将继续监测必应聊天的使用情况,以确保其保障措施对其人工智能工具的道德使用起作用。它表示:

我们与OpenAI的合作伙伴一起,继续实施保障措施,根据我们在预览中学习和看到的情况,抵御有害内容。我们的团队继续努力解决诸如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内容封锁、数据安全以及根据我们的人工智能原则防止推广有害或歧视性的内容等问题。

微软正在与OpenTable合作,使其插件能够在必应聊天中完成餐厅预订,并使WolframAlpha能够生成可视化。微软将在本月晚些时候的Build大会上分享更多信息,接下来我们应该能更好地看到开发者将如何真正扩展这个聊天工具,就像OpenAI在3月份对ChatGPT所做的那样。

在Bing Chat更新的新信息发布的同一天,微软、Google、OpenAI和Anthropic的首席执行官将在华盛顿特区与美国副总统Kamala Harris会面,讨论保持人工智能使用的道德和责任的计划。

备注:访问Bing Chat需要使用Microsoft Edge浏览器并开启国外代理服务器才能访问,否则会自动跳转到国内版Bing搜索页面。

稿源:cnbeta

2023年5月2日星期二

谷歌验证器Google Authenticator支持云端同步

4月24日消息,据谷歌安全博客消息,谷歌更新了支持Android与iOS的两步身份验证程序Google Authenticator,允许用户将该程序所产生的一次性密码备份到谷歌帐号中,以免在手机遭窃或遗失之际,无法再登入基于Google Authenticator的网站或服务。

谷歌是在2010年推出Google Authenticator,可安装于Android或iOS手机上,当用户造访支持Google Authenticator的服务或网站时,这些程序/网站可运算并要求用户输入一个6~8位数的一次性密码,作为寻常密码之外的第二阶段验证因素,设备上的Google Authenticator便会运算并显示该密码,供用户输入以验证身份。

过去这些一次性密码仅存放于用户设备上的Google Authenticator中,因此,一旦设备遗失或遭窃,用户便难以再登录相关服务。

本周的更新即是让用户可将这些一次性密码存放于谷歌账号中,以于所有登录谷歌帐号的设备上使用,举凡是支持Android的Google Authenticator 6.0或是支持iOS的Google Authenticator 4.0都具备此一新功能。 用户只需于Google Authenticator中登入谷歌帐号,即可自动于谷歌帐号中备份一次性密码。

Google Authenticator(身份验证器)是谷歌推出的基于时间的一次性密码 ( Time-based One-time Password ) ,只需要在手机上安装该 APP,就可以生成一个随着时间变化的一次性密码,用于帐户验证。Google Authenticator 是一款非常主流的身份认证应用,下载量超过 1 亿。

Google Authenticator 云同步功能发布后,来自 Mysk 的安全研究人员在推特指出数据在上传到谷歌服务器时未进行端到端加密。研究人员分析了 APP 同步过程中的网络流量,发现流量并不是端到端加密的。也就是说谷歌是可以看到同步的信息的。目前尚未实现只有上传的用户才能够访问这些信息。

端到端加密(E2EE)是数据在传输和存储到另一个设备之前使用只有用户(所有者)知道的密码对其进行加密。因为数据是加密的,因此无法被其他人访问。但 Google Authenticator 不提供端到端加密,保存在谷歌服务器上的数据是有可能被其他非授权的用户访问的,比如数据泄露。

谷歌随后向 CNET 发送了一份声明如下:

端到端加密 (E2EE) 是一项强大的功能,可提供额外的保护,但代价是用户开启后无法恢复自己的数据。

我们后续将会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相应的选项,为 Google Authenticator 提供 E2EE 支持。

友情提醒:更新前请注意备份,我更新Google Authenticator新版本后,登录了一下自己的Google账号,发现登录后本地的几个验证器全部消失,找不到了,最后不得不一个一个地恢复各个本地验证器。

2023年5月1日星期一

线上买菜软件点评

对于很多不想出门的懒人来说,买菜软件逐渐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优质的买菜软件可以帮助日常比较繁忙的用户在线上进行买菜等操作,回到家后可以直接取到菜品,节省大量去超市的时间。

以下是我对几个常用的线上买菜软件的点评。

1、沃尔玛(京东到家)

优点:沃尔玛自有品牌的商品种类繁多,性价比很高,肉类和蔬菜水果质量还好,招行金葵花用户有九折优惠,沃尔玛实体店附近的居民配送方便,三小时配送服务(号称一小时配送)。可去实体店购买。

缺点:配送价格高,需住在实体店旁,否则配送时间较长(隔天),骑手经常出错,少拿东西,订单系统也常出错,经常出现下单却无货退款的情况。

2、美团买菜

优点:配送费低,配送速度快,肉类有包装,部分商品价格很实惠。

缺点:蔬菜质量一般,水果质量较差。

3、盒马鲜生

优点:肉类蔬菜水果质量好,口味好。有实体店,可到店购买。

缺点:商品种类少,价格贵,性价比低。

4、朴朴

优点:配送费低,配送速度快。

缺点:商品种类少,肉菜水果质量一般。

5、美团优选、淘宝买菜

优点:价格低廉,很多肉菜水果都比一般超市实体店价格便宜。

缺点:隔天到货,需要自取,部分商品质量不佳,蔬菜水果质量差,肉类包装不好,团长素质参差不齐,有团长会要求加微信群收广告。

总结一下线上买菜软件的优缺点:

优点:

便捷:线上买菜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购买。

方便:线上买菜可以节省购买所需的时间,不用再跑菜市场或超市。

实惠:线上买菜可以比超市或菜市场购买更便宜,而且还有各种优惠活动。

多样化:线上买菜可以购买各种食材,包括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品种更丰富。

缺点:

价格不透明:线上买菜的价格可能会因为促销活动而有所不同,但也有可能出现价格虚高的情况。

质量无法保证:由于线上买菜是由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分拣,而不是像在菜市场里一样可以自己挑选,因此质量无法保证。

需要等待配送时间:线上买菜需要等待商家配送,有时候配送时间会很长,导致购买的食材无法及时到达。

总的来说,每个买菜软件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哪个软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对于大部分商品来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商品的价格和质量基本都是相对应的,质量好的价格就贵,质量差的价格便宜。

推特计划推出单篇文章收费功能

4月30日凌晨,推特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在推特平台发文称,推特计划在下个月推出单篇文章付费阅读功能,允许媒体出版商向点击文章进行阅读的用户收费。马斯克还表示,如果用户不按月订阅该媒体,那么他们阅读每篇文章的价格将会更高,这对公众和媒体机构来说将是双赢。

据美国《商业内幕》网站报道,推特平台并未公布关于该计划的更多细节,比如哪些账户有资格使用这项功能,一篇付费文章平台会有多少分成,以及这项功能是否仅限于官方媒体等。《商业内幕》网站称,过去有媒体机构曾尝试过按文章收费,但这种模式并未延续下去,因为月度订阅更能保证收入。《哥伦比亚新闻评论》2020年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小额支付永远不会成为新闻业的一部分。高端媒体希望吸引订阅用户,尤其是定期付费的用户。

《南华早报》30日报道称,为了提高推特的收入,马斯克一直在进行改革。该公司推出了付费的蓝标认证功能,并将员工基数缩减了约80%。此前这家社交媒体平台的广告收入在去年收购完成前出现下滑。

马斯克表示,这能满足非包月订阅用户偶尔的单篇阅读需求,不过单篇价格算下来要比包月中的单篇价格稍高。马斯克认为,这对媒体机构和用户来说会是个双赢。

有支持的网友认为这“期待已久”,单篇付费对出版商来说是个好事,用户早晚会习惯。

反对的网友主要是对马斯克各种推出收费功能的吐槽。有网友用空空如也的钱包无声吐槽,还有网友则打趣道“1篇1枚狗狗币吗?”

自马斯克接管推特以来,推特收费项目增多,开通了付费订阅、付费蓝V认证等功能。除了开源,马斯克还对推特大规模裁员,以实现节流。4月中旬,马斯克透露,推特靠约1500名艰难实现了盈亏平衡,而他去年10月底刚接手推特时,推特有接近8000名员工。

此外,也有网友再次提出,推特正在变成一个大而全的“一站式”平台型APP,没有人想到马斯克会把推特搞成现在这样,但我们还需要看到更多。马斯克接手推特时曾表示,买推特就是为加速创建万能APP(the everything APP)。

来源:综合北京日报客户端、新浪网

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

天涯社区关闭

近日有网友发现,承载着70、80后记忆的天涯社区官网已无法打开,相关页面显示“无法访问此网站”。另外,天涯社区App也无法正常打开,页面显示“无网络连接”。

4月26日,有不少网友在@天涯社区官博评论区感怀。“天涯社区”在评论区回复称:咱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说一句暴露年龄的话:我会回来的……;别走,大雨下个不停依然爱你。

日前,有网友发现天涯社区官网已无法打开,相关页面显示“无法访问此网站”。截至目前,该网站仍然无法打开。

天涯社区官方微博在4月1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将进行技术升级和数据重构,在此期间平台将无法访问,“请大家耐心等待”。

虽然官网不能打开,但天涯社区官方微博仍在积极“营业”。网友在其发布的数条消息下留言询问:“天涯社区打不开了,怎么回事?”“真服了,一个月了快,也没有句痛快话。”“都不解释一下哈?”

截至发稿,天涯社区官方微博尚未就此事发布任何声明。

在发现天涯社区无法正常打开后,网友在社交平台上掀起“悼念潮”:天涯关了,咫尺天涯,永不再见。

因经营情况每况愈下,此前已多次传出关闭传闻

据证券时报e公司,作为中国互联网BBS(网络论坛)时代影响力最大的社区之一,天涯社区承载了太多网友的回忆,也正因此,它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因经营情况每况愈下,且同时期的其他产品相继关停,天涯社区此前已多次传出关闭传闻。

最近一次是在2022年11月底,因长达数天的网络故障,天涯社区被曝关闭。但天涯社区对此进行辟谣,称故障已被技术团队修复,并称网上流传的某些文章对公众造成了误导,对天涯社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天涯社区创立于1999年,隶属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全球华人网络社区平台,不仅是《鬼吹灯》《明朝那些事》等知名小说的诞生地,还曾捧红不少网络红人。平台每月覆盖品质用户超过2亿,注册用户超过8500万,拥有上千万高忠诚度、高质量用户群所产生的超强人气、人文体验和互动原创内容。

2015年8月,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在新三板挂牌,彼时公司员工超过700人。

2015年3月,天涯社区注册用户超过1亿,当年天涯社区总收入也攀升至1.73亿元的高峰。但从2013年至2016年持续亏损,4年累计亏损超1亿元。

天涯社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已出现收入下滑、持续亏损、现金流为负等问题。2016年,天涯社区实施增发,拟募集资金5400万元至2.1亿元。但天涯社区在未履行备案程序的情况下,提前将部分认购对象的认购款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电信托管费、光纤费等。

天涯社区2018年4月宣布,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挂牌维护成本、后续投资机构引入估值等,拟申请新三板摘牌。2019年4月正式终止挂牌。

2019年4月17日,天涯社区公开称,此次摘牌由公司主动申请,摘牌之后公司将抓住注册制趋势下中国资本市场机会,正式启动IPO计划,在布局社交平台技术创新及业务模式升级后,积极备战科创板,谋求更好的发展。

据启信宝,风险信息显示,目前该公司存在6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执行标的超1.46亿元。

同时,天涯社区创始人邢明有80条限制消费令。

网友建议:开放付费功能

作为最早的一批网络论坛,天涯社区浓厚的社区氛围,让很多网友对网站感到不舍。当天涯社区再度传出关闭消息,也再次引起网友的集体怀念。

不过除了回忆之外,一些资深用户也希望天涯社区能够妥善处理数量庞大的贴文,提供相关的导出功能,甚至愿意为此付费。

“开个众筹吧,我还想追我的帖子到我老的时候。”“能不能掏钱把自己的帖子下载下来?”“可以开放付费服务,比如注册付费服务、会员付费浏览等增加运营收入,希望天涯社区能尽量保留下来。”网友提出的想法和建议各式各样。

还有网友表示,每次论坛崩溃之后,自己都想一定要把帖子导出来,但是每次恢复之后又充满了信心,导帖子的想法就被搁置,后来崩了又修复再崩再修复,导帖子的想法一直被搁置了下来,“这次如果能修复,说什么也得把帖子导出来。”

交不起服务器费用

据雷锋网报道,天涯忽然关闭网页的原因其实是拖欠海南电信高达一千多万的服务器费用,欠款时间长达十多年,不得已才将资产都变卖给海南电信抵债。

除此之外,爆料更表示天涯不仅对外欠债,内部也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目前企业内部只剩20多名员工了。此外,截至去年底,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总金额已达1.39亿元,其创始人邢明也已被限制高消费。

往前回溯可查阅的公开数据,天涯曾于2015年8月在新三板挂牌,但在新三板的前后几年,天涯一直在亏损,2013年-2016年间,天涯累计亏损超1亿元。

2016年,天涯社区拟通过增发募集资金5400万元至2.1亿元,但此次募资认购并不顺利,最终募资规模近乎腰折。

不过,其中一个认购方华夏幸福却在天涯公布募资方案后不久,便马上向其账户汇入认购总价款2200万元,虽然公告称华夏幸福与ST天涯及在册股东无关联关系,但股权穿透后却发现两者股东存在关联。

而天涯在收到该笔认购款项后,更在未履行备案程序的情况下,急匆匆地挪去支付员工工资、电信托管费、光纤费等,可见天涯的财务状况在早些年已经非常堪忧。

最终,天涯在2019从新三板摘牌,对外表示是综合考虑挂牌维护成本、后续投资机构引入估值等。在挂牌新三板期间,天涯一度因资质问题而遭停牌两年,盈利情况也并无改善,但接下来天涯却表示将备战科创板,只是至今连招股书也没看到。

回看彼时天涯论坛的数据,其想要上市并获得资本的青睐,其实已基本不可能。2018-2019年间,天涯的渗透率、MAU出现了断崖式下滑,据极光大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一季度天涯社区的安装渗透率仅有0.2%,MAU不足70万,而同期其竞争对手百度贴吧的MAU则为4047万,两者显然已不是一个层级了。

近一年以来,天涯的月活基本维持在60万左右,与同属综合社区论坛类App相比,即便是最为垂直的豆瓣,也有超千万月活用户,天涯的颓势已非常明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天涯社区官博、证券时报e公司、天涯社区官网、启信宝、公开资料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24日消息,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对原《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创新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弹出广告、开屏广告、利用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细化了“软文广告”、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互联网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做好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广告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有效提升互联网广告监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增强各类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以高效能监管促进互联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2023年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展示、标示、告知的信息,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互联网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风尚。

第四条 利用互联网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广告发布者的规定。

利用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规定;从事互联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活动的,应当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主体的规定。

第五条 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广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对须经审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第八条 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第九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第十条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五)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启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展示、发布的开屏广告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一条 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一)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

(二)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

(三)虚假的奖励承诺;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第十二条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第十三条 广告主应当对互联网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发布互联网广告的,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引证内容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广告主可以通过自建网站,以及自有的客户端、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网络店铺页面等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广告,也可以委托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

广告主自行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广告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广告主委托发布互联网广告,修改广告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可以被确认的方式,及时通知为其提供服务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十四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立、健全和实施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一)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真实身份、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广告档案并定期查验更新,记录、保存广告活动的有关电子数据;相关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二)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三)配备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核人员或者设立广告审核机构。

本办法所称身份信息包括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等。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调查,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第十五条 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将其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

第十六条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制止违法广告,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记录、保存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广告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信息记录保存时间自信息服务提供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二)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三)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或者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

(四)不得以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手段阻挠、妨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广告监测;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技术手段保存涉嫌违法广告的证据材料,如实提供相关广告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广告修改记录以及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信息等;

(六)依据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用户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

第十七条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得在搜索政务服务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的结果中插入竞价排名广告。

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第十八条 发布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核对下一级链接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广告内容。

第十九条 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间运营者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 对违法互联网广告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情况移送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广告代言人为自然人的,为广告代言人提供经纪服务的机构所在地、广告代言人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其所在地。

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互联网广告相关数据,包括采用截屏、录屏、网页留存、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互联网广告内容;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证据。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经审查或者未按广告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互联网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或者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

广告发布者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依据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广告主未按规定建立广告档案,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能够证明其已履行相关责任、采取措施防止链接的广告内容被篡改,并提供违法广告活动主体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拒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调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和本办法规定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