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2022苹果秋季发布会:药丸屏登场

  北京时间9月8日凌晨01:00,苹果公司举办名为“超前瞻”的秋季新品发布特别活动。本次发布会公布的新品有全新iPhone系列,重塑的AirPods Pro,以及三款新Apple Watch。

  Apple Watch Series 8

  发布会首先介绍的是Apple Watch Series 8,产品内置先进的健康传感器,能帮助用户深入洞察自身健康状况,包括睡眠时长、心率、血氧水平等。

  该系列还新增体温感应功能,帮助女性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苹果强调,健康状况数据只存储在设备上,还附带多重加密保护。

  Apple Watch Series 8新增了车祸检测功能:当检测到发生车祸时,该功能会主动联系紧急救援,向接报人员提供位置,并通知用户的紧急联系人。除此以外,还新增了摔倒检测、SOS紧急联络等功能。

  该系列具有低功耗模式,电池续航能力达18小时,低耗电量模式下可长达36小时;低功耗模式可应用于Apple Watch Series 4及更高版本。

  Apple Watch Series 8将于9月16日上市,起售价为399美元(国行定价:2999元人民币,下同)。

  Apple Watch SE

  苹果宣布推出新款Apple Watch SE,GPS版本售价249美元(1999元人民币),蜂窝版本售价299美元,将于9月16日正式上市。Apple Watch SE具有Series 8相同的运动传感器。

  Apple Watch Ultra

  苹果还宣布推出新款Apple Watch Ultra,主要针对于极限活动,续航能力可达36小时,配备精确的双频GPS和蜂窝网络。

  Apple Watch Ultra配备了49毫米的钛金属表壳,显示屏能到达2000尼特峰值的亮度。按照ISO 22810标准,这款手表防水能达到100米,可用于水深达40米的休闲水肺潜水和高速水上运动,官网称其为“一个会潜水的电脑”。

  Apple Watch Ultra售价799美元(6299元人民币),将于9月23日发售。

  AirPods Pro 第二代

  苹果推出新款AirPods Pro,配备H2芯片,将提供个性化的空间音频,降噪效果相较上一代最高提升1倍。

  续航方面,新款耳机一次充电的续航可达6小时,搭配充电盒使用能延长至30小时。

  新款AirPods Pro起售价为249美元(1899元人民币),于9月9日开启订购,9月23日发售。

  iPhone 14

  苹果发布iPhone 14系列机型,6.1英寸的iPhone 14和6.7英寸的iPhone 14 Plus保留了此前的刘海屏设计。

  硬件方面,iPhone 14系列搭载A15芯片,配有一个全新的1200万像素的主摄像头;iPhone 14 Plus的电池续航时间最长;从现在开始,所有美国版iPhone都不再配有SIM卡槽。

  官网称,iPhone 14 Plus续航在iPhone全系排头名,最长达26小时,而iPhone 14续航最长达20小时。

  iPhone14系列将具备故障检测功能,和通过卫星实现SOS紧急联络功能。紧急联络服务将于11月首先在美国和加拿大推出。

  iPhone 14起售价为799美元(5999元人民币),较去年iPhone 13的价格高了100美元,于9月16日正式发售;iPhone 14 Plus起售价为899美元(6999元人民币),于10月7日正式发售。

  “药丸屏”来了,苹果iPhone 14 Pro系列采用新设计

iPhone 14

  与最新的爆料一致,iPhone 14 Pro系列采用“药丸屏”的新设计。外观方面,有暗紫色、金色、银色和深空黑色可供选择。

  两款Pro手机分别搭配6.1英寸和6.7英寸屏幕,显示屏刷新率可低至1Hz,具有全天候显示和灵动岛两项新功能。iPhone 14 Pro长焦摄像头提升,最高可达两倍;并采用四合一像素传感器,主摄像素高达4800万。

  iPhone 14 Pro配备全新A16仿生芯片,采用最新的4nm技术,近160亿个晶体管,6核中央处理器(其中2核为高性能),5核图形处理器,同时功耗降低20%。

  续航方面,iPhone 14 Pro Max最长达29小时,iPhone 14 Pro达23小时。

  iPhone 14 Pro起售价为999美元(7999元人民币),iPhone 14 Pro Max起售价为1099美元(8999元人民币),9月9日接受预购,9月16日正式发售。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iPhone 13 Pro和Pro Max的价格也为999美元和1099美元。

  转自:财联社

2022年9月6日星期二

使用Google Analytics谷歌分析统计深色模式

  目前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mscOS、iOS和Android)均支持深色模式,很多网站也通过修改代码支持深色模式,那么,我们如何在Google Analytics谷歌分析中统计到底有多少人在使用深色模式,下面我就介绍一下具体的统计方法。

  通过事件统计的方式来统计深色浅色模式,设置一个事件名称,里面的数值就是深浅代号,谷歌分析UA里事件的调用方法如下所示。

ga('send', 'event', [eventCategory], [eventAction], [eventLabel], [eventValue], [fieldsObject]);

  编辑网站的全局Javascript文件里的Google Analytics统计代码,将代码修改为如下所示:

function () {
  if (window.matchMedia && window.matchMedia('(prefers-color-scheme: dark)').matches) {
    return 'Dark';
  }
  else if (window.matchMedia && window.matchMedia('(prefers-color-scheme: light)').matches) {
    return 'Light';
  }
  return 'No Preference';
}
var dimensionValue = darkmode();
(function(i,s,o,g,r,a,m){i['GoogleAnalyticsObject']=r;i[r]=i[r]||function(){
(i[r].q=i[r].q||[]).push(arguments)},i[r].l=1*new Date();a=s.createElement(o),
m=s.getElementsByTagName(o)[0];a.async=1;a.src=g;m.parentNode.insertBefore(a,m)
})(window,document,'script','https://www.google-analytics.com/analytics.js','ga');
ga('create', 'UA-XXXXX-Y', 'auto');
ga('send', 'pageview');
ga('send', 'event','darkmode', dimensionValue);

  代码发布之后,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在 Google Analytics(谷歌分析)中查看数据了。

  具体查看位置在:“实时”-“事件”,以及“行为”-“事件”里。

  上述代码修改仅适用于Google Universal Analytics统计代码。

  对于新版的Google Analytics 4统计代码,其事件统计代码修改为如下代码。

gtag('event', <action>, {
  'event_category': <category>,
  'event_label': <label>,
  'value': <value>
});

  因此,对于GA4来说,其他代码不变,发送事件的代码修改为如下即可。

gtag('event', dimensionValue, {'event_category': 'darkmode'});
 

2022年9月5日星期一

网信办开展“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

  “网信中国”9月2日发布通告,名为“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从当天起实施,为期三个月,目标为“最大限度挤压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生存空间,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着力解决旧谣言反复传播、新谣言层出不穷的问题。健全完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加大造谣传谣行为惩治力度,查处曝光典型案例。

  通告要求网站平台提升溯源能力,处置处罚首发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平台账号;制定完善处置处罚细则,采取警告、禁言、永久封禁等措施;对首发恶劣谣言、多次传播谣言、利用谣言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账号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通告称,将定期集中通报曝光处置处罚情况。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着力解决旧谣言反复传播、新谣言层出不穷的问题。健全完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打通谣言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大造谣传谣行为惩治力度,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最大限度挤压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生存空间,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二、工作任务

  坚持管内容、管行为、管主体相结合,聚焦问题多发高发的重点平台、重点环节、重点版块,切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坚持分类研判处置。一是对涉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政策发布以及侮辱诽谤英雄烈士、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精神等谣言和虚假信息,要从严从快从重清理处置。二是对涉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特别是涉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谣言和虚假信息,要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正面回应,澄清事实,回应关切。三是对社会、经济、民生领域的谣言和虚假信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及时发声辟谣,防止扩散蔓延,误导民众。

  (二)加大溯源追责力度。一是督促网站平台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溯源能力,对首发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平台账号,视问题性质进行处置处罚,强化源头遏制。二是制定完善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置处罚细则,根据严重程度、是否首发、转发次数等维度,视情采取警告、禁言、永久封禁等措施。三是对首发恶劣谣言、多次传播谣言、利用谣言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账号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四是定期集中通报曝光处置处罚情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三)健全完善辟谣机制。一是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组织网站平台对存量谣言和虚假信息进行摸底,打上标签,对新增谣言和虚假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准确辨识,认定后及时打上标签。二是要求重点网站平台开设辟谣专栏,及时转发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和相关部门权威信息,全面推送呈现。三是在评论置顶位及时展示重要辟谣信息,搜索涉谣言关键词时,在搜索结果中突出显示辟谣信息,社交群组加强提醒警示,扩大权威信息的覆盖面和触达率。四是研究完善算法推荐规则,对接触过谣言和虚假信息的用户,精准推送相关辟谣信息,提升辟谣效果。五是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发生重大网络谣言事件时,联合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澄清事实,回应群众关切。

  (四)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一是做好存量处置,督导网站平台落实管理要求,对已认定的谣言和虚假信息,第一时间排查处置,防止反复传播。指导平台建立样本库,及时更新完善,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比对匹配,做好拦截处置。二是做好增量遏制,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对影响大、传播广的无权威来源信息,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证,及时识别处置,努力把新发谣言和虚假信息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线索监测报送,网站平台常态化开展日常监测和线索收集,按要求及时上报。四是重点网站平台要设立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门举报入口,细化分类标准,发动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广泛提供证据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网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认真梳理属地问题多发高发的平台环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督促属地重点网站平台成立工作专班,紧盯重点呈现区域,全面排查问题漏洞,提升技术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容审核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建立工作台账,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专项行动要求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网站平台,严格进行处罚问责。

2022年9月3日星期六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即将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9月2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专家普遍认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这部法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条 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本法。

  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四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第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新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

  第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个人应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单位、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应当承担对代理商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管理责任,在协议中明确代理商实名制登记的责任和有关违约处置措施。

  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组织建立电话用户开卡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用户查询名下电话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严格登记物联网卡用户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限定物联网卡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

  单位用户从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物联网卡再将载有物联网卡的设备销售给其他用户的,应当核验和登记用户身份信息,并将销量、存量及用户实名信息传送给号码归属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物联网卡的使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异常使用情形的,应当采取暂停服务、重新核验身份和使用场景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十六条 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有关清算机构建立跨机构开户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客户提供查询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便捷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开户情况和有关风险信息。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开立企业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企业实名登记履行身份信息核验职责;依照规定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存在虚假登记、涉诈异常的企业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撤销登记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及时共享信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和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照第一款规定开展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时,可以收集异常客户互联网协议地址、网卡地址、支付受理终端信息等必要的交易信息、设备位置信息。上述信息未经客户授权,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户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第二十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二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提供网络代理等网络地址转换服务;

  (三)提供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云服务、内容分发服务;

  (四)提供信息、软件发布服务,或者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交易、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发布、广告推广服务。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账号应当重新核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三条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为应用程序提供封装、分发服务的,应当登记并核验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

  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分发平台以外途径下载传播的涉诈应用程序重点监测、及时处置。

  第二十四条 提供域名解析、域名跳转、网址链接转换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支持实现对解析、跳转、转换记录的溯源。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利用下列业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

  (二)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

  (三)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

  (四)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或者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

  第二十八条 金融、电信、网信部门依照职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本法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活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

  第二十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推进涉电信网络诈骗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

  依据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前款规定,对涉诈异常情形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的,应当告知处置原因、救济渠道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等事项,被处置对象可以向作出决定或者采取措施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诉。作出决定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申诉渠道,及时受理申诉并核查,核查通过的,应当即时解除有关措施。

  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存在涉诈异常的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可以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重新进行核验。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五条 经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决定或者批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 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电话卡、物联网卡实名制登记职责的;

  (三)未履行对电话卡、物联网卡的监测识别、监测预警和相关处置职责的;

  (四)未对物联网卡用户进行风险评估,或者未限定物联网卡的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的;

  (五)未采取措施对改号电话、虚假主叫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非法设备进行监测处置的。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

  (三)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网络服务实名制职责,或者未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注册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或者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的;

  (四)未登记核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未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为其提供应用程序封装、分发服务的;

  (五)未履行对涉诈互联网账号和应用程序,以及其他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和处置义务的;

  (六)拒不依法为查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或者未按规定移送有关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第四十八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涉及的有关管理和责任制度,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十条 本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AMD和英伟达将对中国断供高性能GPU芯片

  8月31日,美国政府命令芯片厂商NVIDIA(英伟达)停止向中国销售部分高性能GPU,根据路透社报道,另一家AMD(超威半导体)也称收到了相关的禁止命令。

  8月31日NVIDIA发布公告称,早在今年8月26日,美国政府通知英伟达,已对公司未来向中国(包括香港)和俄罗斯出口的A100,和即将推出的H100芯片实施了新的许可要求,立即生效。

  公告称,新的许可要求可能会影响公司及时完成 H100 开发或支持 A100 现有客户的能力。此外,该公司正在与中国的客户接触,并寻求用不受新许可证要求的产品满足他们计划或未来购买该公司数据中心产品的需求。如果客户需要新许可要求涵盖的产品,公司可以为客户申请许可,但不保证美国政府将为任何客户授予任何豁免或许可,或美国政府将及时采取行动。

  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晶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根据消息,被封锁的产品是有足够双精度计算能力的高端GPU,就NVIDIA来说,是以A100算力为基准,比它先进的所有显卡产品都会受限。

  据路透社报道称,AMD的一位发言人告诉路透社,已收到新的许可要求,将阻止其MI250(6nm工艺,高精度计算芯片)芯片出口到中国,但公司相信其MI100芯片不会受到影响。

  记者就此向AMD和NVIDIA进一步询问,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应。AMD和NVIDIA的股价盘后分别下跌2.38%和2.42%。

  朱晶表示,这次美国应该是针对国内的先进计算(包括超算和智能计算)进行遏制,而中国正在启动的东数西算战略也会暂时受到影响,因为它需要算力基础设施支撑,另外,受波及范围也会暂时扩展到互联网领域。

  高性能GPU限制

  8月31日晚有市场消息称:AMD 告知其收到总部紧急通知:1.暂停对中国区所有数据中心 GPU 卡MI100和MI200发货;2.统计中国区 Ml 100已发货量;3.统计中国区MI 200已发货客户清单和发货明细AMD分析可能是美国政府要限制对中国区高性能GPU卡销售,尤其是针对中国HPC的双精度高性能卡。

  上述消息中的MI100是已商用的产品,MI200将在2022年底商用,均采用7nm制程工艺。

  也有市场消息称,NVIDIA中国区已收到总部要求:暂停对中国区所有客户所有代理商的数据中心GPU卡A100和H100的发货,其它GPU卡不受影响;各服务器OEM的现有库存A100 GPU卡,目前可以对各自的行业客户继续交付,NVIDIA中国区目前也没有对 OEM发任何 Letter ;NVIDIA总部还在分析美国政府的政策要求,预计还需要2-3天才会有对中国区客户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口径。

  消息中NVIDIA的A100已商用,采用7nm制程工艺,H100在今年3月刚推出,采用4nm制程工艺。

  传言还包括:英伟达通知中国互联网客户高端Al训练GPU芯片,H100、A100 限售中国互联网公司,目前腾讯、百度、字节等公司均验证确认有收到通知。可能后续会有明确制裁新闻,目前属于预沟通。

  记者就此向阿里云和腾讯云求证,截至发稿对方未回应。

  指向中国超算

  朱晶表示,根据消息,被封锁的产品是有足够双精度计算能力的高端GPU,对于低端GPU不受影响。具备较高双精度计算能力的高端GPU主要用于高性能计算领域,包括科学计算,CAE(计算机辅助工程),医疗等方面。

  超算中心即国家超级计算中心,由数千甚至更多处理器组成,具备超高算力,被誉为“计算机中的珠穆朗玛峰”,主要满足国家高科技领域和尖端技术研究的需求。

  相比之下,普通的数据中心面向所有需要信息技术支撑的场景,包括大量互联网应用。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都自建数据中心。朱晶表示,企业级数据中心经常采购NVIDIA消息中的A100、H100产品,这些产品都是有足够双精度计算能力的高端GPU,上述断供行为如果落实,造成的波及范围会比较大。

  过往来看,美国已经对中国超算三次“动手”,2015年中国“天河二号”项目相关的4家中国机构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2019年,海光、中科曙光、无锡江南计算技术研究所等5家进入实体清单;2021年,飞腾,申威等7家超算机构进入实体清单。

  朱晶表示,从上述历程可以看出,对于中国超算,美国从打击方式到范围来看都是升级的。如若消息属实,这次的打击方式将是从“超算相关单位进入实体清单”升级为“可为超算提供服务的相关产品直接禁售”, 导致受影响的范围从超算领域扩大到互联网领域。

  朱晶表示,对高端GPU的断供,看似依然是对中国超算和智能计算的进一步封锁,但波及范围已经远远放大,并且技术点的断供还要考虑对上下游的牵连。

  来源:经济观察报

《风骚律师》主要人物性格分析和结局

  看完《绝命毒师》的影迷是不会错过《风骚律师》的,《风骚律师》完全克隆了《绝命毒师》的摄影风格,适合《绝命毒师》的粉丝观看,不是特别适合没看过《绝命毒师》的观众,很多细节或者梗,要看了《绝命毒师》才能明白。

  相比《绝命毒师》来说,《风骚律师》节奏比较慢,主要人物增加了五个,索尔·古德曼的女友金,哥哥查克,宿敌霍华德以及大毒枭拉罗和纳乔。《风骚律师》聚焦于索尔·古德曼的故事,可以看作《绝命毒师》的前传,《绝命毒师》里的不少人物也在剧中重现了自己的风采,例如麦克、炸鸡叔、叮叮、光头兄弟等等。

  下面,我对《风骚律师》这部剧的主要人物的性格进行一些分析,供大家参考。

  注意:以下分析有剧透。

  吉米·麦吉尔(Jimmy McGill)

吉米·麦吉尔(Jimmy McGill)

  在《绝命毒师》里,索尔·古德曼(Saul Goodman)是一个情商和智商都非常高的专业人士,为人处事老道成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全剧中为数不多的全身而退的角色之一。

  在《风骚律师》里,展示了索尔·古德曼/吉米·麦吉尔的前世今生、逐步黑化的过程,带来了他最终的命运结局。做为一个善良与机智并存,本质并不坏的专业律师,如何最终实现救赎自己,从吉米·麦吉尔,转变为索尔·古德曼,最终再次回归吉米·麦吉尔。

  在吉米·麦吉尔阶段,他是个良心未泯,为了事业而拼搏的草根律师,经常耍小聪明,为达目的会不择手段走偏门,坑蒙拐骗的小恶做的不少,但并不会做那种昧良心的坏事,而到了索尔·古德曼阶段,他做事的底线开始不断下降,经常游走于黑白两道之间,黑白通吃,着实风光了好一阵子,在被捕之后,当听说到女友金已经自首,幡然醒悟,重新回归吉米·麦吉尔。

  金·韦克斯勒(Kim Wexler)

金·韦克斯勒(Kim Wexler)

  金·韦克斯勒是《风骚律师》最重要的角色之一,由于在《绝命毒师》中金并没有出现,而她和吉米的关系又是这么密切,观众对她的结局非常关心,她最终到底是死是活的悬念一直拖了六季。

  如果吉米做律师走的是旁门左道,金做律师走的就是阳光大道,虽然金的家庭条件不好,但她勤奋好学,能力出众,入职HHM律所后,很快成为霍华德的一名得力干将。

  金·韦克斯勒起初表现的善良而正直,她和吉米同样是草根出身,渐渐地也会和吉米一起胡闹搞事情,最后两人纠葛越来越深,金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底线越来越低,和吉米一起恶搞霍华德,但最终霍华德意外被杀,给了金非常强大的震撼,她最终选择了逃离和救赎。

  金·韦克斯勒与吉米·麦吉尔虽然一直都纠缠不清,但的确是天生的一对。

  查克·麦吉尔(Chuck McGill)

查克·麦吉尔(Chuck McGill)

  查克是高智商低情商的典型,做为吉米的哥哥,可谓聪明绝顶,事业的道路上顺顺利利、风风光光,成为HHM律所的管理层,走上人生巅峰。但在生活上,却因为突然得了怪病(电磁场过敏症),并且因为病情逐渐恶化,最终导致无法正常工作,需要回家养病。

  而实际上,查克的得病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吉米考上了律师,以及周边人对吉米的喜爱,让查克的妒忌和仇恨诱发了心理疾病。

  查克自大、自负、偏激,性格非常不讨人喜欢,却一直看不惯吉米这唯一的亲人,一直想要害吉米,但还要伪装的光明正大,最后在法庭上当众原形毕露,可以说信誉、尊严、爱人、弟弟等等一下子都没了,最后还得罪了霍华德,事业也没了,当他失去了所有的一切的时候,查克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霍华德·哈姆林(Howard Hamlin)

霍华德·哈姆林(Howard Hamlin)

  霍华德·哈姆林是一个富二代精英,继承了父亲的律所,成为有权有势的HHM律所大老板,一生锦衣玉食、精致富贵,本来风光无限,但最终阴差阳错莫名其妙被人杀了。

  做为一家公司的大老板,整日混迹在上流社会,霍华德·哈姆林掌握着庞大的资源,有着硬朗的管理风格,但是对待员工不能赏罚分明,好大喜功,让很多原本对律所忠心耿耿的员工大失所望。

  霍华德并不算是个坏人,本质上是一个高端的精英,从没有经历过白手起家打拼的辛苦,对于吉米、金这样的低端草根是不可能有同理心的,和他们产生矛盾也在所难免,不过最终死的糊里糊涂,实在令人唏嘘不已。

  纳乔·瓦尔加(Nacho Varga)

纳乔·瓦尔加(Nacho Varga)

  纳乔在《绝命毒师》中并没有出现,他的职位上出现的却是其手下疯狂小八,因此大多数人都认定了纳乔的结局不会很好,做为屠库的手下,他非常有头脑,除了贩毒的本行之外,还喜欢干私活,算是一个精明能干,有勇有谋的毒贩。

  纳乔对待父亲很有孝心,为了父亲可以不顾一切,当赫克托打起了他父亲店面主义的时候,纳乔就对赫克托产生杀意,通过换药的方法把他搞成了叮叮。不幸的是,这个行为被古斯塔沃察觉了端倪,成为了把柄,纳乔最终成为两大贩毒集团火拼战斗中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

  拉罗·萨拉曼卡(Lalo Salamanca)

拉罗·萨拉曼卡(Lalo Salamanca)

  拉罗是萨拉曼卡家族的一员猛将,和光头兄弟的有勇无谋不同,拉罗有勇有谋,单兵战斗力爆表,可惜的是对手太强悍,炸鸡叔同样有勇有谋,而且团队组织能力超强,手下个个都是精兵悍将。

  拉罗的疑心很大,不信任别人,这也造成了他只能单兵作战,没有团队管理能力,没人愿意当他的手下,实际战斗往往出现以少打多的情况,而当他自己被抓之后,竟然只能靠一个刚认识的律师吉米来帮他去拿保释金,实在是可悲。

  不过,他的单兵作战能力还是不俗的,最终揭穿的炸鸡叔的地下工程,生擒炸鸡叔,但由于《绝命毒师》认证的原因,最终还是被炸鸡叔反杀。

  总结

  总的来说,《风骚律师》这部剧拍的非常不错,虽说未必能超越《绝命毒师》,但是看完《绝命毒师》后,应该必须追这部剧,否则一定会遗憾的。

风骚律师

2022年8月30日星期二

YouTube换将:首席商务官宣布离职

  北京时间8月30日早间消息,据报道,当地时间周一,长期担任YouTube首席商务官(CBO)的罗伯特·金奇尔(Robert Kyncl)宣布,他将离开这家美国主流社交视频平台。此前他在该公司已工作12年多。

  该公司证实,谷歌全球客户解决方案总裁Mary Ellen Coe将于10月初接任YouTube首席商务官一职。金奇尔将暂时留在YouTube,以帮助过渡。

  YouTube首席执行官苏珊·沃西基(Susan Wojcicki)当天在Twitter上感谢金奇尔。

  “我们的成长和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你的领导,” 沃西基写道, “我很高兴欢迎Mary Ellen Coe担任新一任YouTube首席商务官。Mary Ellen在谷歌的职业生涯一直致力于让合作伙伴更成功,我知道她也会为YouTube的创作者、合作伙伴和用户做同样的事情!”

  金奇尔于2010年第三季度加入谷歌旗下的这家视频平台,此前他在Netflix担任了近八年的内容副总裁。

  据报道,Wojcicki周一向YouTube员工发送了一份内部备忘录。备忘录中指出,在金奇尔的领导下,“YouTube在音乐、传统媒体和科技领域建立了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在过去三年里向创作者、艺术家和媒体公司支付了300多亿美元”。

  金奇尔在Netflix和YouTube的经历使他成为传统媒体高管的首选,包括前迪士尼首席执行官Bob Iger,他们已经将业务转向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流媒体服务。

  即将上任的首席商务官Mary Ellen Coe自2012年以来一直在谷歌工作,从2017年初以来一直担任谷歌全球客户解决方案总裁。在加入这家搜索巨头之前,她是麦肯锡的合伙人。

  她还曾在跨国医疗保健公司默沙东和被亚马逊收购之前的食品杂货公司全食超市的董事会任职。

  稿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