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

天涯社区关闭

近日有网友发现,承载着70、80后记忆的天涯社区官网已无法打开,相关页面显示“无法访问此网站”。另外,天涯社区App也无法正常打开,页面显示“无网络连接”。

4月26日,有不少网友在@天涯社区官博评论区感怀。“天涯社区”在评论区回复称:咱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说一句暴露年龄的话:我会回来的……;别走,大雨下个不停依然爱你。

日前,有网友发现天涯社区官网已无法打开,相关页面显示“无法访问此网站”。截至目前,该网站仍然无法打开。

天涯社区官方微博在4月1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将进行技术升级和数据重构,在此期间平台将无法访问,“请大家耐心等待”。

虽然官网不能打开,但天涯社区官方微博仍在积极“营业”。网友在其发布的数条消息下留言询问:“天涯社区打不开了,怎么回事?”“真服了,一个月了快,也没有句痛快话。”“都不解释一下哈?”

截至发稿,天涯社区官方微博尚未就此事发布任何声明。

在发现天涯社区无法正常打开后,网友在社交平台上掀起“悼念潮”:天涯关了,咫尺天涯,永不再见。

因经营情况每况愈下,此前已多次传出关闭传闻

据证券时报e公司,作为中国互联网BBS(网络论坛)时代影响力最大的社区之一,天涯社区承载了太多网友的回忆,也正因此,它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因经营情况每况愈下,且同时期的其他产品相继关停,天涯社区此前已多次传出关闭传闻。

最近一次是在2022年11月底,因长达数天的网络故障,天涯社区被曝关闭。但天涯社区对此进行辟谣,称故障已被技术团队修复,并称网上流传的某些文章对公众造成了误导,对天涯社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天涯社区创立于1999年,隶属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全球华人网络社区平台,不仅是《鬼吹灯》《明朝那些事》等知名小说的诞生地,还曾捧红不少网络红人。平台每月覆盖品质用户超过2亿,注册用户超过8500万,拥有上千万高忠诚度、高质量用户群所产生的超强人气、人文体验和互动原创内容。

2015年8月,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在新三板挂牌,彼时公司员工超过700人。

2015年3月,天涯社区注册用户超过1亿,当年天涯社区总收入也攀升至1.73亿元的高峰。但从2013年至2016年持续亏损,4年累计亏损超1亿元。

天涯社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已出现收入下滑、持续亏损、现金流为负等问题。2016年,天涯社区实施增发,拟募集资金5400万元至2.1亿元。但天涯社区在未履行备案程序的情况下,提前将部分认购对象的认购款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电信托管费、光纤费等。

天涯社区2018年4月宣布,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挂牌维护成本、后续投资机构引入估值等,拟申请新三板摘牌。2019年4月正式终止挂牌。

2019年4月17日,天涯社区公开称,此次摘牌由公司主动申请,摘牌之后公司将抓住注册制趋势下中国资本市场机会,正式启动IPO计划,在布局社交平台技术创新及业务模式升级后,积极备战科创板,谋求更好的发展。

据启信宝,风险信息显示,目前该公司存在6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执行标的超1.46亿元。

同时,天涯社区创始人邢明有80条限制消费令。

网友建议:开放付费功能

作为最早的一批网络论坛,天涯社区浓厚的社区氛围,让很多网友对网站感到不舍。当天涯社区再度传出关闭消息,也再次引起网友的集体怀念。

不过除了回忆之外,一些资深用户也希望天涯社区能够妥善处理数量庞大的贴文,提供相关的导出功能,甚至愿意为此付费。

“开个众筹吧,我还想追我的帖子到我老的时候。”“能不能掏钱把自己的帖子下载下来?”“可以开放付费服务,比如注册付费服务、会员付费浏览等增加运营收入,希望天涯社区能尽量保留下来。”网友提出的想法和建议各式各样。

还有网友表示,每次论坛崩溃之后,自己都想一定要把帖子导出来,但是每次恢复之后又充满了信心,导帖子的想法就被搁置,后来崩了又修复再崩再修复,导帖子的想法一直被搁置了下来,“这次如果能修复,说什么也得把帖子导出来。”

交不起服务器费用

据雷锋网报道,天涯忽然关闭网页的原因其实是拖欠海南电信高达一千多万的服务器费用,欠款时间长达十多年,不得已才将资产都变卖给海南电信抵债。

除此之外,爆料更表示天涯不仅对外欠债,内部也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目前企业内部只剩20多名员工了。此外,截至去年底,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总金额已达1.39亿元,其创始人邢明也已被限制高消费。

往前回溯可查阅的公开数据,天涯曾于2015年8月在新三板挂牌,但在新三板的前后几年,天涯一直在亏损,2013年-2016年间,天涯累计亏损超1亿元。

2016年,天涯社区拟通过增发募集资金5400万元至2.1亿元,但此次募资认购并不顺利,最终募资规模近乎腰折。

不过,其中一个认购方华夏幸福却在天涯公布募资方案后不久,便马上向其账户汇入认购总价款2200万元,虽然公告称华夏幸福与ST天涯及在册股东无关联关系,但股权穿透后却发现两者股东存在关联。

而天涯在收到该笔认购款项后,更在未履行备案程序的情况下,急匆匆地挪去支付员工工资、电信托管费、光纤费等,可见天涯的财务状况在早些年已经非常堪忧。

最终,天涯在2019从新三板摘牌,对外表示是综合考虑挂牌维护成本、后续投资机构引入估值等。在挂牌新三板期间,天涯一度因资质问题而遭停牌两年,盈利情况也并无改善,但接下来天涯却表示将备战科创板,只是至今连招股书也没看到。

回看彼时天涯论坛的数据,其想要上市并获得资本的青睐,其实已基本不可能。2018-2019年间,天涯的渗透率、MAU出现了断崖式下滑,据极光大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一季度天涯社区的安装渗透率仅有0.2%,MAU不足70万,而同期其竞争对手百度贴吧的MAU则为4047万,两者显然已不是一个层级了。

近一年以来,天涯的月活基本维持在60万左右,与同属综合社区论坛类App相比,即便是最为垂直的豆瓣,也有超千万月活用户,天涯的颓势已非常明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天涯社区官博、证券时报e公司、天涯社区官网、启信宝、公开资料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24日消息,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对原《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创新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弹出广告、开屏广告、利用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细化了“软文广告”、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互联网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做好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广告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有效提升互联网广告监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增强各类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以高效能监管促进互联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2023年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展示、标示、告知的信息,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互联网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风尚。

第四条 利用互联网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广告发布者的规定。

利用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规定;从事互联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活动的,应当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主体的规定。

第五条 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广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对须经审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第八条 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第九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第十条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五)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启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展示、发布的开屏广告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一条 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一)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

(二)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

(三)虚假的奖励承诺;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第十二条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第十三条 广告主应当对互联网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发布互联网广告的,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引证内容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广告主可以通过自建网站,以及自有的客户端、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网络店铺页面等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广告,也可以委托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

广告主自行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广告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广告主委托发布互联网广告,修改广告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可以被确认的方式,及时通知为其提供服务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十四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立、健全和实施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一)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真实身份、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广告档案并定期查验更新,记录、保存广告活动的有关电子数据;相关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二)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三)配备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核人员或者设立广告审核机构。

本办法所称身份信息包括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等。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调查,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第十五条 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将其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

第十六条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制止违法广告,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记录、保存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广告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信息记录保存时间自信息服务提供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二)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三)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或者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

(四)不得以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手段阻挠、妨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广告监测;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技术手段保存涉嫌违法广告的证据材料,如实提供相关广告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广告修改记录以及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信息等;

(六)依据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用户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

第十七条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得在搜索政务服务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的结果中插入竞价排名广告。

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第十八条 发布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核对下一级链接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广告内容。

第十九条 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间运营者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 对违法互联网广告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情况移送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广告代言人为自然人的,为广告代言人提供经纪服务的机构所在地、广告代言人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其所在地。

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互联网广告相关数据,包括采用截屏、录屏、网页留存、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互联网广告内容;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证据。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经审查或者未按广告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互联网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或者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

广告发布者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依据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广告主未按规定建立广告档案,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能够证明其已履行相关责任、采取措施防止链接的广告内容被篡改,并提供违法广告活动主体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拒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调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和本办法规定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中新财经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微软收购动视暴雪方案被英国否决

据法新社伦敦报道,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在今天正式否决微软收购动视暴一案,理由是他们担心该收购会改变目前快速增长的云游戏市场的未来,导致未来几年英国玩家的创新和选择减少。微软和动视暴雪表示将会继续进行上诉,该消息传出后,动视暴雪美股盘前跌超10%。

据悉,这笔交易是微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交易,同时创下游戏行业的最大收购纪录,也是有史以来最大的30笔收购之一。

杰富瑞分析师Brend Thill表示:“在游戏业务之前,还有云计算和AI等更优先的事项。”他表示,大型机构投资者目前很少提到微软的游戏业务,因此对动视暴雪的收购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并不是必需事项”。

接近两家公司的消息人士坚称,微软和动视暴雪都将对英国监管部门的决定提出上诉。不过,考虑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已经采取行动阻止这笔交易,而欧盟尚未透露对这笔交易的立场,微软成功上诉的可能性不大。

微软收购动视暴雪原本将成为游戏行业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交易。在CMA否决这笔交易之前,两家公司多次表示,监管部门的流程中存在错误和误解,甚至还发出了异常激烈的公开指责。

今年2月,英国监管部门曾遭遇过令人尴尬的失误。当时,微软指出了CMA分析中的一个明显错误。

反垄断官员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称,微软将推动动视暴雪的热门游戏《使命召唤》成为Xbox独占,从而打击竞争对手索尼。根据微软的说法,反垄断官员的分析是基于失去这款游戏后索尼PlayStation五年的盈利预期,但却将这些可能的损失计算到一年之中,导致结果被严重扭曲。

一个月后,CMA修改了分析报告,删除了对游戏主机市场的担忧,微软的看法似乎被证明是正确的。不过,微软和动视暴雪虽然认为已扫清最大的监管障碍,但仍低估了此前被视为“次要问题”的重要性。

目前,CMA对于云游戏市场的潜在问题正表现得愈发强硬。

微软此前将这笔收购描述为消费者的胜利。尽管动视暴雪首席执行官鲍比·科迪克(Bobby Kotick)尚未提供云游戏服务,而且持怀疑态度,但微软表示希望游戏上云,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未来某天,云游戏可能在游戏业中举足轻重,而CMA担心微软会在其中搞垄断。专家小组认定,微软有商业动机去利用《使命召唤》等游戏来巩固对新兴云游戏市场的控制力,而不会将这些游戏授权给竞争对手的平台。

一名了解这一审查流程的律师表示,CMA“在房间里彬彬有礼地听取证据,但他们并不相信这些证据”。CMA的判决,意味着关于这笔交易是否会对云游戏这个新兴市场造成垄断,双方存在争议。

CMA表示,微软在全球云游戏市场的份额已超过60%。对此,微软总裁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反驳称,“CMA对这个市场,以及相关云计算技术实际运作方式的理解存在缺陷”。

微软表示,虽然微软Game Pass可以通过云平台访问,但大部分用户只会用到游戏下载服务,只有非常少的用户付费使用真正意义的云游戏服务。

尽管有预测认为云游戏长期看来将成为游戏业主流,正如流媒体的崛起一样,但目前纯云游戏平台发展很缓慢。谷歌去年关闭了一度雄心勃勃的Stadia云游戏项目,亚马逊旗下平台Luna也没有吸引到太多用户。

游戏行业前高管、伦敦大学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Joost Rietveld表示,鉴于云游戏的模式现在缺个杀手级应用,所以目前很难吸引玩家。大部分硬核游戏玩家更喜欢性能强大的游戏主机或游戏PC。

云游戏市场的不确定性已经成为微软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微软表示,与英伟达等公司签署的授权协议表明微软愿意支持云计算市场的充分竞争。但Rietveld说,这些服务并不是综合性的云计算平台,因此很难作为指标去观察市场最终的演变方向。CMA周三也表示,很难用微软当前的云计算合作协议去作为衡量这笔交易的基础。

在华尔街,英国监管机构的干预似乎凸显了大型科技公司面临的另一个新现实。杰富瑞分析师Thill认为,这是到目前为止最明显的迹象,表明监管机构现在下定决心,要阻止大型科技公司通过大规模并购染指新市场。因此,这一行动“影响的是所有科技公司”。

稿源:综合腾讯网,新浪网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暴雪中国回应网易要求退款3亿元:未违反任何授权协议

4月25日,就网易方面提出的诉讼要求,暴雪中国对澎湃新闻记者回应称:“暴雪目前并未收到相关诉状,但我们相信我方并未违反任何授权协议。网易方面疑似不满的合同条款,涉及标准行业惯例,且在过往这些年来对双方来说都是互利的。虽然这些持续性的行为,让我们感到失望与困惑,需要指出的是,在华近二十年的运营历程一直是非常正面和愉快的,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为当地玩家服务并保护他们的权益。”

暴雪相关人士还告诉记者,不认为玩家收到的退款是由网易单方面垫付的。

此前一天(4月24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近日,《魔兽世界》大陆地区运营方、网易旗下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之易”)就暴雪娱乐有限公司违反系列许可协议在上海提起诉讼,要求退还3亿元欠款。该款项包括网之易已全额支付的《魔兽世界》等停服游戏相关退款、未售游戏商品库存的预付款项、数款未开发游戏的预付保证金等。

前述知情人士称,该案还涉及《魔兽世界》等国服代理游戏相关协议中,包含多个偏向暴雪单方权益的不平等条款,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执行性存在巨大争议。

今年1月17日,暴雪发布公开信称,曾向网易寻求协助,希望能将合约顺延六个月,但遭到拒绝,因此将遵照停服公告,于1月23日中止国服游戏服务。

1月24日0时,由网之易代理的《魔兽世界》《炉石传说》《守望先锋》《暗黑破坏神Ⅲ》《魔兽争霸Ⅲ:重制版》《风暴英雄》《星际争霸》系列产品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运营已经正式终止,暴雪已关闭战网登录以及所有游戏服务器,同时关闭客户端下载。

网易和暴雪的合作起源于2008年:当时暴雪宣布将旗下《星际争霸II》《魔兽争霸III: 混乱之治》《魔兽争霸III: 冰封王座》,以及战网平台在中国大陆的独家运营权,全部授予网之易。双方在合作接近十四年后,在去年11月宣布“分道扬镳”。

记者了解到,双方在续约条件、合约时间等多方面产生不可调和的分歧。

据悉,网之易起诉暴雪的首要原因,是因为暴雪拒绝承担国服玩家退款义务,拒绝向网之易支付国服退款相关的预付提成费用。接近网之易的知情人士表示,在1月24日《魔兽世界》《炉石传说》《守望先锋》等暴雪游戏国服停服后,网之易已全额支付超112万玩家相关退款申请。

不过,接近暴雪的知情人士则表示,暴雪方面不认为玩家此前收到的退款,是由网易单方面垫付的。

“网之易作为运营方,退款只能由他们退,但是在财务上不能混淆视听,把网之易账上的钱退回给玩家说成是由网易退的,或者由网易单方面垫资的。”上述接近人士表示。

此前,接近网易知情人士透露,网易起诉要求退还的3亿欠款,包括网易已全额支付的《魔兽世界》等停服游戏相关退款、未售游戏商品库存的预付款项、数款未开发游戏的预付保证金等。

来源:澎湃新闻

美国知名科学家呼吁停止神化AI

近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视觉艺术家、计算机哲学作家及未来学家杰伦·拉尼尔(Jaron Lanier)与微软新英格兰研究院的经济学家格伦·魏尔(Glen Weyl)提出了“数据尊严”概念,强调个人有权控制和管理自己的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私密性,并保护其免受滥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4月20日,拉尼尔在《纽约客》发表标题为“没有人工智能(There Is No AI)”的文章,提出应停止对人工智能的神化,而将其作为一种创新的社会协作形式来看待。他反对最近呼吁停止训练更高级人工智能的联署信,并再次提出“数据尊严”概念:结束人工智能黑箱,记录比特的来源,“人们可以为他们创造的东西获得报酬,即使这些东西是通过大模型过滤和重新组合的”,“当一个大模型提供有价值的输出时,数据尊严的方法将追踪最独特和有影响力的贡献者。”

拉尼尔认为,每一个新的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应用的成功引入,都可能涉及一种新的创造性工作的开始。无论大小,这可以帮助缓和向整合了大模型的经济的过渡。

杰伦·拉尼尔被认为是虚拟现实领域的开创者,2014年,他被Prospect杂志评为世界前50名思想家之一。2018年,他被《连线》评为过去25年技术史上最具影响力的25人之一。以下为《纽约客》上述文章的翻译,为方便阅读和理解已做少量删减。

杰伦·拉尼尔1985年离开雅达利公司,成立了第一家销售VR眼镜和有线手套的公司VPL Research。2006年,他开始在微软工作,从2009年起作为跨学科科学家在微软研究院工作。作为一名计算机科学家,我不喜欢“人工智能”这个词。事实上,我认为它具有误导性——也许甚至有点危险。每个人都已经在使用这个词,而现在争论这个问题可能显得有点晚。但我们正处于一个新技术时代的开端——误解很容易导致误导。

“人工智能”这个术语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在1950年代计算机早期时代被创造出来的。更近的时间里,计算机科学家随着《终结者》和《黑客帝国》等电影、《星际迷航:下一代》中Data指挥官这样的人物成长起来。这些文化试金石已经成为科技文化中一个近乎宗教的神话。计算机科学家渴望创造人工智能并实现一个长期的梦想,是很自然的。

但令人震惊的是,许多追求人工智能梦想的人也担心,这可能意味着人类的末日。人们普遍认为,即使是处于当今工作中心的科学家也认为,人工智能研究人员正在做的事可能会导致我们这个物种毁灭,或者至少会对人类造成巨大伤害,而且会很快发生。在最近的民意调查中,有一半的人工智能科学家同意,人类至少有10%的可能性会被人工智能所毁灭。即使我的同行、经营OpenAI的山姆·奥特曼(Sam Altman)也发表了类似的评论。走进任何一家硅谷的咖啡馆,你都能听到同样的争论:一个人说,新的代码只是代码,一切都在人的掌控中,但另一个人认为,任何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是没有理解新技术的深刻性而已。这些争论并不完全是理性的:当我要求感到最害怕的科学家朋友说出人工智能末日可能发生的情况时,他们说:“加速的进步将从我们身边飞过,我们将无法想象正在发生的事。”

我不同意这种说话方式。我的许多朋友和同行对最新的大模型的体验印象深刻,比如GPT-4,而且像守夜一样等待更深层次的智能出现。我的立场不是说他们错了,而是说我们不能确定;我们保留以不同方式对软件进行分类的选择。

最务实的立场是将人工智能视为一种工具,而不是一种生物。我的态度并没有消除危险的可能性:无论怎么想,我们仍然可能以伤害我们甚至导致我们灭绝的方式,糟糕地设计和操作新技术。将技术神化更可能使我们无法很好地操作它,这种思维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将其捆绑在昨天的梦想中。我们可以在没有人工智能这种东西的假设下更好地工作,我们越早理解这一点,就可以越早开始智能地管理新技术。

如果新技术不是真正的人工智能,那么它是什么?在我看来,理解我们今天正在建造的东西的最准确方式,是将其作为一种创新的社会协作形式。

像OpenAI的GPT-4这样的程序,可以按顺序写出句子,就像维基百科的一个版本,包括更多数据,用统计学的方法混在一起。按顺序创建图片的程序就像在线图片搜索的一个版本,但有一个系统来组合图片。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由人来撰写文本和提供图片的。这些新的程序将人类的工作以人类大脑的方式完成。创新之处在于,混搭过程变得有指导性和约束性,因此,结果是可用的,而且往往是引人注目的。这是一项重要的成就,值得庆祝——但它可以被认为是照亮了人类创造物之间曾被隐藏的一致性,而不是发明了一种新的思想。

就我所知,我的观点是在赞美技术。毕竟,除了社会协作,文明是什么?把人工智能看作是一种合作的方式,而不是一种创造独立、智能生物的技术,可能会使它不那么神秘,不像HAL 9000(《2001:漫游太空》里的机器人)或Data指挥官那样。但这是好事,因为神秘感只会使管理不善的可能性变大。

很容易将智能归为新的系统,它们具有我们通常不会与计算机技术联系到一起的灵活性和不可预测性。但这种灵活性产生于简单的数学。像GPT-4这样的大型语言模型,包含了程序处理过的大量文本中特定词汇如何重合的累积记录。这个庞大的表格使系统内在地接近许多语法模式,以及所谓的作者风格等各个方面。当你输入一个由某些词按一定顺序组成的查询时,你的输入会与模型中的内容相关联。由于关联数十亿条目的复杂性,每次的结果都可能有些不同。

这个过程的非重复性可以使它感觉很生动。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使新系统更加以人为中心。当你用人工智能工具合成一个新图像时,你可能会得到一堆类似的选项,然后不得不从中选择;如果你是一个使用LLM(大型语言模型)作弊的学生,你可能会阅读由模型生成的选项并选择一个。一个产生非重复内容的技术要求有一点人的选择。

我喜欢的人工智能的许多用途,都是计算机不那么僵硬时给予我们的优势。数字的东西有一种脆性,迫使人们顺着它,而不是先评估一下。顺应数字设计的需要,创造了一种要求人类顺从的期望。人工智能的一个积极方面是,如果我们能很好地利用它,可能意味着这种折磨会结束。我们现在可以想象,一个网站为色盲重新制定自己的方案,或者一个网站根据一个人的特殊认知能力和风格来定制自己的方案。像我这样的人文主义者希望人们有更多的控制权,而不是被技术过度影响或引导。灵活性可以让我们重新获得一些代理权。

然而,尽管有这些可能的好处,担心新技术会以我们不喜欢或不理解的方式驱赶我们,也是非常合理的。最近,我的一些朋友散发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暂停最雄心勃勃的人工智能开发。他们的想法是,在暂停期间,我们将研究政策。请愿书得到了我们圈子中一些人的签名,但其他人没签。我发现这个概念太模糊了——什么程度的进展意味着暂停可以结束?每周,我都会收到模糊不清的新任务声明,这些组织都在寻求启动制定人工智能政策的进程。

这些努力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我看来是没有希望的。多年来,我一直从事欧盟隐私政策工作,我逐渐意识到,我们不知道什么是隐私。这是一个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术语,它在上下文中是有意义的,但我们不能很好地把它确定下来,以便归纳。我们对隐私最接近的定义可能是“独处的权利”,但在我们不断依赖数字服务的时代,这似乎很古怪。在人工智能的背景下,“不被计算机操纵的权利”似乎肯定是正确的,但并没有完全说出我们想要的一切。

AI政策对话被“一致”(AI“想要”的东西与人类想要的东西一致吗?)、“安全”(我们能预见护栏,阻止坏的AI吗?)、“公平”(我们能阻止一个程序可能对某些人不友好吗?)这样的术语统治。通过追求这些想法当然圈子里已经获得了很多好处,但这并没有消除我们的恐惧。

最近,我给同行们打电话,问他们是否有什么能达成一致的东西。我发现,有一个达成一致的基础。我们似乎都同意深度假象——虚假但看起来很真实的图像、视频等,应该由创造者标明。来自虚拟人的通信,以及旨在操纵人类思维或行动的自动化互动,也应该被贴上标签。人们应该了解他们所看到的东西,并且应该有合理的选择作为回报。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切呢?我发现,人们几乎一致认为,目前人工智能工具的黑箱性质必须结束。这些系统必须变得更加透明。我们需要更好地说出系统内发生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这并不容易。问题是,我们正在谈论的大模型人工智能系统并不是由明确的想法构成的。系统“想要什么”没有明确的表述,它在做一件特定的事情时没有标签,比如操纵一个人。只有一个巨大的果冻海洋——一个庞大的数学混合体。一个作家权利团体提议,当GPT等工具被用于剧本创作时,真正的人类作者应得到全额报酬,毕竟,系统是在借鉴真实人物的剧本。但是,当我们使用人工智能来制作电影片段,甚至可能是整部电影时,不一定会有一个编剧阶段。一部电影被制作出来,可能看起来有剧本、配乐等,但它将作为一个整体被计算出来。试图通过让系统吐出脚本、草图或意图等不必要的项目来打开黑匣子,将涉及建立另一个黑匣子来解释第一个黑匣子——一个无限的倒退。

同时,也不是说大模型内部一定是一个人迹罕至的荒野。在过去的某个时刻,一个真实的人创造了一幅插图,作为数据输入到模型中,再加上其他人的贡献,这就变成了一幅新鲜的图像。大模型人工智能是由人组成的,而打开黑盒子的方法就是揭示它们。

我参与提出的一个概念,通常被称为“数据尊严”。早在大模型“人工智能”兴起之前,它就出现了,即人们免费提供他们的数据以换取免费服务,如互联网搜索或社交网络。这种熟悉的安排被证明有黑暗的一面:由于“网络效应”,少数平台接管了,淘汰了较小的参与者,如地方报纸。更糟糕的是,由于直接的在线体验是免费的,剩下的唯一生意就是兜售影响力。用户体验到的似乎是一个集体主义的天堂,但他们却被隐秘的、令人上瘾的算法盯上,使人们变得虚荣、烦躁和偏执。

在一个有数据尊严的世界里,数字的东西通常会与那些希望因制造它而闻名的人联系起来。在这个想法的某些版本中,人们可以为他们创造的东西获得报酬,即使这些东西是通过大模型过滤和重新组合的,而技术中心将因促进人们想要做的事而赚钱。有些人对网上资本主义的想法感到恐惧,但这将是一个更诚实的资本主义。人们熟悉的“免费”安排已经是一场灾难。

科技界担心人工智能可能成为生存威胁的原因之一是,它可能被用来玩弄人类,就像前一波数字技术那样。考虑到这些新系统的力量和潜在影响,担心可能灭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由于这种危险已得到了广泛的认识,大模型人工智能的到来可能是一个为改善科技行业而进行改革的机会。

落实数据尊严将需要技术研究和政策创新。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个科学家,这个主题让我感到兴奋。打开黑匣子只会让模型更有趣。而且它可能会帮助我们更多地了解语言,这是真正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类发明,也是我们在这几十万年后仍在探索的发明。

数据尊严能否解决人们对人工智能经常表达的经济忧虑?主要的担忧是,工人会被贬低或取代。在公开场合,技术人员有时候会说,在未来几年,从事人工智能工作的人将会有更高的生产力,并会在一个更有生产力的经济中找到新的工作类型。(例如,可能成为人工智能程序的提示工程师——一些与人工智能合作或控制人工智能的人)然而,在私下里,同样的人经常会说,“不,人工智能将超越这种合作的想法”。今天的会计师、放射科医生、卡车司机、作家、电影导演或音乐家再也赚不到钱。

当一个大模型提供有价值的输出时,数据尊严的方法将追踪最独特和有影响力的贡献者。例如,如果你要求一个模型制作一部动画电影:我的孩子们在油彩世界中冒险,有会说话的猫。那么起关键作用的油画家、猫的肖像画家、配音演员和作家——或者他们的遗产——可能被计算为对新创作有独特的重要性。他们将得到认可和激励,甚至可能得到报酬。

起初,数据尊严可能只关注在特定情况下出现的少数特殊贡献者。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人可能会被包括进来,因为中间的权利组织——工会、行会、专业团体等开始发挥作用了。数据尊严圈子的人们有时称这些团体为个人数据的调解人(MIDs)或数据信托。人们需要集体谈判的力量,以便在网络世界中拥有价值——特别是当他们可能在巨大的人工智能模型中迷失时。当人们在一个群体中分担责任时,他们会自我监督,减少政府和公司审查或控制的需要或诱惑。承认大模型的人类本质,可能会导致积极的新社会机构开花结果。

数据尊严不仅仅针对白领角色。考虑一下,如果引入人工智能驱动的修剪树木的机器人会发生什么。修剪树木的人可能会发现自己的价值被贬低,甚至失去工作。但是,机器人最终可能使用一种新型的景观美化艺术。一些工人可能会发明具有创造性的方法,比如从不同角度看都不一样的全息图案,这些方法会进入修剪树木的模型。有了数据尊严,这些模型可能会创造新的收入来源,通过集体组织分配。随着时间的推移,树木修剪将变得功能更多和更有趣;将有一个社区被激励出价值。每一个新的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应用的成功引入,都可能涉及一种新的创造性工作的开始。无论大小,这可以帮助缓和向整合大模型的经济的过渡。

硅谷的许多人将全民基本收入视为解决人工智能造成的潜在经济问题的办法,但全民基本收入相当于让每个人都依靠救济金,以维护黑箱人工智能的想法。我认为这是一个可怕的想法,部分原因是不良行为者会想在一个全体福利制度中夺取权力中心。我怀疑数据尊严是否能增长到足以支撑整个社会,但我也怀疑任何社会或经济原则都会变得完整。只要有可能,目标应该是至少建立一个新的创造阶层,而不是一个新的依赖阶层。

模型的好坏取决于其输入。只有通过像数据尊严这样的系统,我们才能将模型扩展到新的领域。现在,让大型语言模型写一篇文章比让程序生成一个互动的虚拟世界要容易得多,因为已有的虚拟世界非常少。为什么不通过给开发更多虚拟世界的人一个获得声望和收入的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

数据尊严可以帮助解决任何一种人类灭亡的情况吗?一个大模型可以让我们变得无能,或者让我们非常困惑,以至于社会集体走火入魔;一个强大、恶意的人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对我们所有人造成巨大伤害;有些人还认为模型本身可以“越狱”,控制我们的机器或武器,用它们来对付我们。

我们不仅可以在科幻小说中找到其中一些情景的先例,还可以在更普通的市场和技术失败中找到。一个例子是2019年波音737 MAX飞机的空难。这种飞机有飞行路径校正功能,在某些情况下会与飞行员对抗,导致两次出现大规模伤亡的坠机。问题不是孤立的技术,而是它被整合到销售周期、培训课程、用户界面和文件中的方式。飞行员认为他们在某些情况下试图抵制该系统是正确的,但他们的做法正是错误的,而且他们无从知晓。波音公司未能清楚地沟通技术的运作方式,由此产生的混乱导致了灾难。

任何工程设计——汽车、桥梁、建筑——都可能对人造成伤害,但我们却在工程上建立了一个文明。正是通过提高和扩大人类的意识、责任和参与,我们才能使自动化变得安全;反之,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发明当作神秘物品,我们就很难成为好的工程师。把人工智能看作是一种社会协作的形式更具有可操作性:它使我们能够进入机房,机房是由人组成的。

让我们考虑一下世界末日的情景,即人工智能使我们的社会脱离轨道。可能发生的一种方式是通过深度伪造。假设一个邪恶的人,也许在一个处于战争状态的敌对政府工作,决定通过向所有人发送我们所爱的人被折磨或被绑架的令人信服的视频,来煽动大众的恐慌。(在许多情况下,制作这种视频所需的数据很容易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渠道获得)。混乱会接踵而来,即使很快就会发现这些视频是伪造的。我们如何才能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答案很明显:确保数字信息有背景(context)。

网络的最初设计并没有记录比特的来源,可能是为了使网络更容易快速发展。(一开始计算机和带宽都很差。)为什么当记住比特的来源(或近似于来源)变得更可行时,我们不开始记录?在我看来,我们总是希望网络比它需要的更神秘。不管是什么原因,网络生来是为了记住一切,同时忘记来源。

今天,大多数人理所当然地认为,网络,以及它所建立的互联网,就其性质而言,是反背景、没有出处的。我们认为,去背景化是数字网络概念本身所固有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不朽的科学家范尼瓦尔·布什(Vannevar Bush)在1945年、计算机科学家泰德·纳尔逊(Ted Nelson)在1960年提出的数字网络架构的最初建议,就保护了出处。现在,人工智能正在揭示忽视这种方法的真正代价。没有出处,我们就没有办法控制我们的人工智能,也没有办法使它们在经济上公平。而这有可能将我们的社会推到边缘。

如果一个聊天机器人出现了操纵性、刻薄、怪异或欺骗性的行为,当我们问及原因时,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答案?揭示机器人学习其行为时的来源,将提供一个解释:我们会了解到它借鉴了一部特定的小说,或者一部肥皂剧。我们可以对这种输出作出不同的反应,并调整模型的输入以改善它。为什么不一直提供这种类型的解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应该透露出处,以便优先考虑隐私,但出处通常比对隐私的独家承诺更有利于个人和社会。

数据尊严的技术挑战是真实的,必须激发严肃的科学志向。政策上的挑战也将是实质性的。但我们需要改变思维方式,并接受艰苦的改造工作。如果坚持过去的想法——包括对人工智能独立可能性的迷恋——我们就有可能以使世界变得更糟的方式使用新技术。如果社会、经济、文化、技术或任何其他活动领域要为人服务,那只能是因为我们决定人享有被服务的特殊地位。

这是我对所有同行的恳求。想想人。人是解决比特问题的答案。

来源:澎湃新闻

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

网络攻击、侵入、干扰将被纳入间谍行为

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将提交即将于4月24日至26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三审。

关于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臧铁伟介绍,2022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12月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反间谍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几点主要修改。

一:完善关于网络间谍行为的规定,针对信息网络的特点,明确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等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二:平衡赋权与限权,增加救济程序,规定经采取相关措施,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安全风险或者信息内容已经消除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恢复传输和相关服务的决定。

臧铁伟介绍,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后,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等相关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通过中国人大网共收到112人提出的201条意见。普遍认为,修订反间谍法是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修订草案坚持问题导向,丰富完善了反间谍工作职权、工作保障,与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效衔接,为打击间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社会公众就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完善间谍行为的定义,增加有关网络间谍的规定。

二.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指导安排宣传教育的职责。

三.平衡反间谍工作与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加强在反间谍工作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稿源:红星新闻

iOS 17将支持应用程序侧载

据彭博社记者Mark Gurman报道,苹果在iOS 17中首次允许iPhone用户下载其官方App Store以外的应用程序。也就是所谓的侧载,这一变化将允许客户在不需要使用App Store的情况下下载应用,这意味着开发者如若不在苹果应用商店上架程序就不需要支付苹果公司15%到30%的费用。

欧盟《数字市场法》(DMA)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要求"守门人"公司向其他公司和开发者开放其服务和平台。

DMA将对苹果的平台产生很大影响,它可能导致苹果对App Store、信息、FaceTime、Siri等部件做出重大改变。据Gurman称,苹果正计划在明年之前实施侧载支持,以符合欧洲的新规定。

苹果公司一直以来声称,侧载机制的加入将"破坏iPhone用户依赖的隐私和安全保护",使人们容易受到恶意软件、诈骗、数据跟踪和其他问题的影响。然而,苹果公司必须遵守DMA的规定,否则如果违反欧盟法律,它将面临高达其全球收入20%的罚款。

在2022年12月的一份报告中,Gurman说,苹果正在考虑实施安全要求,如验证,这个过程它可以收取费用,而不是从直接销售应用程序中收钱。苹果在Mac上有一个验证系统,可以让用户在安全的同时获得Mac应用商店之外的应用。

如果其他国家出台类似的立法,这种做法可能会扩展到欧盟之外。例如,美国正在考虑立法,要求苹果允许侧载。

稿源:cn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