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具体来看,针对“大数据杀熟”,该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还能够对数据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从静态来说,《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在保护个人信息,但是从动态和实际看,它已经不再是单单的一个保护性法律,而将演变成平台监管的一个工具,实际上将促使平台更加合规,对平台的无序发展进行规制,从而保护数字经济整体的健康发展。
合理利用和发掘数据的价值,是进一步发挥数字经济优势的关键。数字经济的优势在于从大数据中挖掘市场需求,从而引导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规划,促进市场上供需平衡的形成,满足差异化的需求,动态解决供需失衡的时滞问题,显着提升市场效率,而这些目标实现的一个前提就是数据价值的发现。可以说,数据才是数字经济上层建筑的地基,数据挖掘和利用的深度以及与其他产业的关联程度,决定了数字经济优势发挥的程度。
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并不冲突,两者之间存在着互相促进的关系。信息保护是合理利用的前提条件,合理利用是信息保护的最终目的。只有做好信息保护,才能让数据所有者愿意授予其他主体对数据的使用权利,从而实现数据的合理利用,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之际,中国互联网协会向互联网业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贯彻落实法律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坚持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遵循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及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承担信息保护责任。制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个人权利。
三、开展合规审计评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个人信息处理合法合规,预防和处置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强化安全防护职责、意识和能力。
五、积极参与普教宣传,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提升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稿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