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星期四

百度“推广”标注“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9月1日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经过搜索发现,百度已经将付费搜索结果由“商业推广”标注为“广告”。而就在一天之前,百度付费搜索仍显示为“商业推广”。360搜索和搜狗搜索上面的广告也已经被标注为“广告”。

  为配合《办法》的施行,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一期基础建设已经顺利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将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同步投入试运行,可实现对数百家网站的监测,初步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推动实现以网管网。

  互联网广告是最新兴起的广告媒介,发展迅速,但问题频发。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约3200件,罚没款约6700万元。

  在过去的一年中,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推进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配合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专项行动,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以及整治“两非”等专项行动,切实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尤其今年7月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付费搜索、弹出广告关闭等均做出规定,有利于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推动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