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

马斯克称将为加沙国际救援组织提供星链服务

加沙地带遭遇通信中断后,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星链”卷入中东局势中。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对于美国企业家马斯克宣布将把卫星通信系统“星链”提供给在加沙地带的国际认证援助组织使用,以色列方面表示反对,以色列通讯部长什洛莫·卡希指责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将利用它进行恐怖活动”。

CNN援引卡希在社交平台上的说法称,“也许马斯克愿意以释放我们被绑架的婴儿、儿子、女儿和老人作为条件。(释放他们)所有人!到那时,我的办公室将切断与‘星链的’任何联系。”

CNN提到,早些时候,美国民主党众议员亚历山德里娅·奥卡西奥-科尔特斯表示,“切断与(加沙)220万人口的所有联系是不可接受的”之后,马斯克在他的社交平台X(原推特)上宣布向加沙的国际救援组织提供“星链”服务,马斯克在回复科尔特斯的帖子中称,“‘星链’将为与加沙地带国际公认援助组织的联系提供支持。”而在另一条回复另一位X账户的帖子中,马斯克还称,目前“没有来自加沙的终端试图与我们的‘星链’进行通信。”

CNN称,随着以色列加强对加沙地带空中和地面的袭击,该地区通讯严重中断。有救援组织表示,他们无法与该地区救援团队取得联系。早些时候,世界卫生组织表示,他们与位于加沙的工作人员“失去联系”。

以色列国防军27日宣布,以军当晚在加沙地带扩大地面行动。同一天,巴勒斯坦电信公司说,由于以军轰炸,加沙地带所有通信和互联网服务中断。以色列国防军称,以军在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中无法保证记者安全。与此同时,联大紧急特别会议当天表决通过了约旦代表阿拉伯国家提交的关于当前巴以局势的决议。表决结果为120票赞成、14票反对、45票弃权。决议呼吁立即实现持久的人道主义休战,从而促成停止敌对行动。决议要求各方遵守国际法,保护平民,呼吁以色列撤销加沙地带北部紧急疏散令,反对强行迁移巴勒斯坦平民。决议重申应以“两国方案”为基础,寻求巴以冲突的公正持久解决。中国是这项决议的共同提案国,在表决中投了赞成票。

早些时候,美国民主党众议员亚历山德里娅·奥卡西奥-科尔特斯表示,“切断与(加沙)220万人口的所有联系是不可接受的”之后,马斯克在他的社交平台X(原推特)上宣布向加沙的国际救援组织提供“星链”服务,马斯克在回复科尔特斯的帖子中称,“‘星链’将为与加沙地带国际公认援助组织的联系提供支持。”而在另一条回复另一位X账户的帖子中,马斯克还称,目前“没有来自加沙的终端试图与我们的‘星链’进行通信。”

来源:环球网

亚马逊推出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工具

10月26日消息,亚马逊方面宣布,其正在测试推出一款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工具,旨在消除创意障碍,使品牌能够制作有助于提高广告效果的生活方式图像。

“图像生成功能易于使用,不需要任何技术专业知识。”亚马逊方面介绍称,在亚马逊广告控制台中,广告商只需选择产品并点击“生成”,该工具就能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功能,根据产品细节在几秒钟内提供一组以生活方式和品牌为主题的图片。

亚马逊首席执行官安迪·贾西 (Andy Jassy) 表示,公司的“每个”团队都在探索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这将成为我们工作的核心,对我们来说是一项重大投资和重点。”

来源:环球网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爱国主义教育法》即将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

以下为《爱国主义教育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第三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

第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第六条 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

(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

(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第七条 国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八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第九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坚持理性、包容、开放,尊重各国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第十条 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地方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本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三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科学技术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和其他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国家安全和国防观念,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十五条 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公职人员在忠于国家、为国奉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列入本单位教育计划,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结合经营管理、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应当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专业精神,宣传和培育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员等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国争光的爱国情感和爱国行为。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和支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把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在团体章程、行业规范中,根据本团体本行业特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会员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发挥会员中公众人物和有社会影响力人士的示范作用。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历史文化教育和“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爱国精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国家加强对推进祖国统一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神圣职责的认识,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国家加强与海外侨胞的交流,做好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增进海外侨胞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传统。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中央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技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发掘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引导公民在游览观光中领略壮美河山,感受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激发爱国热情。

第二十六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内容建设,丰富展览展示方式,打造精品陈列,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参观学习提供便利服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应当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通过宣传展示、体验实践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第二十七条 国家通过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褒奖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第二十八条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举行敬献花篮、瞻仰纪念设施、祭扫烈士墓、公祭等纪念仪式。

第二十九条 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国际妇女节、国际劳动节、青年节、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及其他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增进家国情怀。

第三十条 组织举办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展览会,应当依法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挂国旗、奏唱国歌仪式。

依法公开举行宪法宣誓、军人和预备役人员服役宣誓等仪式时,应当在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奏唱国歌,誓词应当体现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应当创新宣传报道方式,通过制作、播放、刊登爱国主义题材的优秀作品,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新闻报道,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建设,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网络信息和作品,开发、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生动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国家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加强多层次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对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认定、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管理、利用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和保障机制。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创作爱国主义题材的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文艺作品,在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展览、展演时突出爱国主义导向。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版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课外读物,鼓励和支持开发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面向青少年和儿童的动漫、音视频产品等。

第三十七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

(二)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三)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

(四)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教育、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对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责令及时消除影响,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负有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不依法履行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共7章60条,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明确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二是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要求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强化学校、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要求。规定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三是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

四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规定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明确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时,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严格设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访问权限、开展个人信息合规审计。明确加强未成年人私密信息保护。

五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要求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予以适龄提示。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

《萤火虫之墓》影评

《萤火虫之墓》这部影片展现了在1945年的战争阴影下一对普通兄妹的生活和命运,母亲在空袭被炸死,兄妹成了孤儿,在食品短缺的情况下,最后不得不流浪街头,战争结束了,父亲也战死,妹妹和哥哥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先后活活饿死。

影片通过战乱下兄妹的悲惨生活,让人们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与无情,以及战争环境下普通人的毫无尊严和权利,让人们思考,这样的战争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觉得,理性的说,兄妹之死,和哥哥太要面子有关,战争时期谁的日子也不好过,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如果哥哥能放弃自己的尊严,寄人篱下,帮助房东做些家务事,不要整天就知道带着妹妹四处玩,也不至于遭到姨妈的白眼,那么兄妹可能不会活活饿死。

我关注这部电影的主要原因是,这部电影原先评分很高,入选豆瓣250,但近两年却排名大幅下降,很多人给这部电影刷低分,让我很好奇这部电影为什么那么多人打低分,打低分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萤火虫之墓》通过儿童的视角展现了战争对普通人民生活的摧残,强烈地传达了反战的主题。甚至在当代,乃至世界各国,都有很强烈的现实意义。

对外发动侵略战争,以及战争对民众的影响是反战电影的重要主题之一。

民众支持政府的时候,要想想,万一战争长久进行下去,甚至失败了,那时候民众自己会是怎么样的悲惨状况,战争通常会导致无辜的平民成为受害者,包括儿童。他们可能因为战争而失去家庭、饥饿、疾病、暴力等而遭受极大的痛苦。

通过这样的电影,观众被引导去思考战争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带来的破坏,以及反战和和平的重要性。这是一种强烈的现实警示,提醒我们反思战争的可怕后果,千万不要盲目支持政府对外发动战争。

《萤火虫之墓》不仅在日本,还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对战争和人性的深刻思考,成为一部具有永恒价值的电影,在IMDb 250中排名高达44名。

希望俄罗斯的民众,加沙的民众,都好好看看这部电影,不要盲目支持战争,要想想对外战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可怕后果。

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税务部门对富士康旗下企业税务稽查

10月22日,《环球时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独家获悉,税务部门近期依法对富士康集团在广东、江苏等地的重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自然资源部门对富士康在河南、湖北等地的重点企业用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张文生10月20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对任何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税务稽查、用地情况调查,属于正常的依法行政,合情合理合法。富士康旗下企业有义务积极配合稽查、调查,若确有违法违规行为,应认错认罚、加紧整改。

张文生表示,祖国大陆历来欢迎、支持台商到大陆投资,依法保护台商台企合法正当权益。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给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让其更好分享新时代大陆发展机遇,在大陆投资建厂的台企普遍受益。作为指标性台资企业,富士康更是获利良多,在大陆做大做强,旗下“工业富联”还在A股主板上市,并反哺母公司鸿海集团。他强调,包括富士康在内,台资企业在大陆分享发展红利、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环球时报

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

苹果员工被曝涉嫌性侵米哈游职员

10月19日,据报道,在对商业不当行为进行内部调查后,苹果解雇了至少五名中国应用商店员工。

苹果在2022年进行的内部审计中发现,有员工存在未经批准与手机游戏开发商或顾问进行接触、接受游戏开发商提供的免费餐饮、帮助开发商获得应用上架许可并决定哪些应用应该在应用商店主页上展示等违规行为。

苹果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苹果公司希望全球员工遵守其严格的道德规范和商业行为政策,但不对该报道中的具体指控发表评论。苹果公司会对不当行为的报告进行彻底调查,并在适当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包括解雇。

此外,还有消息称,在2022年,苹果开除了一名App Store员工,该员工涉嫌性侵米哈游公司职员。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