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星期五

高清数字电视、IPTV和高清播放器对比评测

  2010年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篇《深圳数字电视和深圳电信IPTV的对比评测》,当时比较的是普通清晰度的数字电视和IPTV的对比,几年过去了,我也将自己的数字电视和IPTV都升级到了高清,同时还购买了一个Android高清机顶盒,做为一个同时是广电数字电视和电信IPTV的双重用户,我再对高清版的数字电视、IPTV、Android高清机顶盒进行一个评测和对比。

  产品介绍

  我现在使用的是深圳天威的数字电视,是从原先的有线电视升级来的,根据我博客上的记录,深圳天威是在2005年将我的有线电视转换为数字电视的,高清版数字电视好像是20M左右的带宽。

  电信IPTV我使用的时间要短一些,根据我博客上的记录,深圳电信的IPTV我是在2008年开始使用,电信的带宽是12M带宽。

  Android高清机顶盒是在某网络商城的网站上购买的,使用了深圳电信的宽带进行在线播放。

  机顶盒

  数字电视和IPTV都需要机顶盒才能使用,机顶盒的基本功能是接收数字电视广播节目,同时具有所有广播和交互式多媒体应用功能。

  IPTV的高清机顶盒比普清的要大一些,但比数字电视的要小,塑料机身,里面会记录用户拨号信息。

机顶盒

  IPTV的高清机顶盒的背面看,接口有HDMI接口、S端子和色差接口。

机顶盒

  数字电视的机顶盒体积要大一些,接口和IPTV一样,也是HDMI接口、S端子和色差接口。

  Android高清机顶盒除了这些端口之外,还支持VGA接口、LAN接口、WiFi接口、三个USB接口,可以连接USB键盘和鼠标进行操作,从外部接口的可扩展性上看,Android高清机顶盒完胜上述两个机顶盒。

  价格

  数字电视需要购买机顶盒,价格1000元,使用旧的机顶盒换购需要600元,电视节目每月的月租费是28元。

  iptv的机顶盒是免费赠送的,一般和宽带绑定,如果不需宽带只用iptv,价格大概每年400元左右。

  高清机顶盒也需要购买,便宜的android高清机顶盒只要300元,appletv由于没有进入中国,里面的视频应用大多无法在国内观看,因此需要越狱安装国内视频应用才能使用,appletv的价格是99美元。

  清晰度

  iptv、数字电视、高清机顶盒的清晰度都是720p,一些高清机顶盒理论上还支持1080p,但实际难以在线流畅播放。

  android机顶盒由于使用的是第三方宽带连接,因此实际播放的视频清晰度并不是很高,大多数只能达到dvd的水准,这主要因为网络带宽的限制。

  流畅度

  从实际体验上来看,数字电视的流畅度最高,很少有卡的现象,iptv次之,总体还可以,但是到了晚上的上网高峰期,还是会出现不流畅的状况。android机顶盒的流畅度最不好,主要原因可能是,机顶盒的网络不但取决于宽带网络,还取决于目标视频网站的视频服务能力,有一些视频网站本事带宽并不充裕,因此视频不流畅也是可以理解的。

  节目

  数字电视只有10个左右高清频道,具体是:央视1套,湖南卫视等。

  iptv的电视频道和数字电视一样,不过iptv有一个单独的高清栏目,将数百部高清电影、电视剧等进行分类,免费让用户进行点播,而数字 电视可供免费点播的仅有几十部。

  android机顶盒的节目数量主要取决于各大视频网站的节目量,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国内几大主要视频网站,如优酷,腾讯视频等网站的视频量是海量的,远远超过数字电视和iptv的视频数量。

  开放性

  数字电视和iptv的开放性很差,你没办法使用数字电视或iptv上网或者做其他事情。高清机顶盒具有非常好的开放性,用户不仅仅能看网络视频,还可以看电子书,听音乐,玩android游戏 (主要是类似愤怒的小鸟,植物大战僵尸等横屏游戏),使用浏览器上网,外接键盘和鼠标,可以说,android高清机顶盒几乎可以和一部普通电脑的功能相媲美。

  总结

  总的来说,从视频的数量以及开放性来说,高清机顶盒具有较高的优势,从视频稳定性和流畅度来看,数字电视具有一定优势,对于广东用户来说,只有数字电视才能看到香港翡翠台等香港电视台。iptv在电视节目上没有太大优势,但可以免费回看,而数字电视的回看功能是收费的,此外,iptv的免费点播资源远远高于数字电视。

2013年1月3日星期四

Ubuntu发布移动版操作系统

  今天,Ubuntu发布了移动版操作系统,Ubuntu是一个深受欢迎的Lunux桌面开源操作系统,在世界各地拥有大量粉丝,移动版Ubuntu完全开源免费,并且分为“普通版”和“高级版”两个版本。

  系统采用全手势操作,屏幕每个边缘都会对应不同操作,比如短暂的在屏幕左端边缘滑动手指便可呼出程序菜单,从屏幕左端滑到右端则可以显示目前打开的应用程序,短暂的在屏幕右侧滑动手指则是类似“返回键”的功能等等。

  Ubuntu移动系统支持HTML5网页程序,每个程序都可以不借助浏览器独立运行,有属于自己的图标。目前为止已经有诸如Google和Facebook等厂商率先推出了HTML5网页程序。官方主页上还声明Ubuntu移动系统支持其他诸如C、C++在内的程序语言,并且会提供SDK包供开发者使用。

  除了上述的内容,Ubuntu One云同步服务也会登录该系统,用户可以在多台设备之间共享文件。

Ubuntu发布移动版操作系统

  最具特色的还应该属该系统的“高级版”对手机底座的支持,具体说来是当手机放入底座使得手机的内容能够投射到别的设备上时,用户可以使用桌面版Ubuntu系统,兼容普通应用程序。

  搭载Ubuntu移动版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将于今年的CES大会上亮相。

  我不太看好Ubuntu移动操作系统,Ubuntu最吸引人的特色是免费和开源,但是目前已经有了一个成熟的免费开源移动操作系统:Android,并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觉有较大规模的生态环境,Ubuntu此时进入移动领域难有立足之地。对于以高质量应用和游戏著称的iOS来说,开发者未必有兴趣将自己的付费应用移植到这个新系统,供别人免费使用。

  就现实来说,Ubuntu即使想与iOS或Android竞争机会很渺茫,最多Ubuntu会被一些早期粉丝接受,或者被一些预算有限的企业拿来当成廉价的企业解决方案使用。

2013年1月2日星期三

月光博客2012年推荐阅读文章

  距去年总结的《月光博客2011年推荐阅读文章》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现在,2012年已经过去,2013年已经到来,为了让大家不错过任何一篇好文章,我这里推荐一些2012年我觉得写的比较精彩、比较有意义的文章给大家。推荐文章的列表如下。

  家用游戏机的危机

  自去年以来,日本电子消费业巨头纷纷曝出巨亏。2012年4月26日,电子游戏行业里程碑式的企业任天堂公司亦宣布,该公司30多年来首次出现年度亏损。而作为任天堂的拳头产品,3DS和Wii均因为销量不佳而下调售价,在业界看来,这才是拖倒任天堂“百年老店”的核心问题。

  我的域名注册历史

  域名,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信息,我们应该如何对其进行保护,以免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我和域名注册打交道有十多年历史的,今天我就讲讲我域名建立和管理的历史,供那些需要建立网站的人参考一下。

  企业社交网站Yammer产品分析

  Yammer是2008年9月推出的一个企业社会化网络服务,增长十分迅猛,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它已经拥有了分布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多万企业用户,其中包括财富500强企业中的85%……据Yammer网站称,Cisco、Groupon、Adobe、AMD、Intuit等企业都是Yammer的用户。而在今年,7-11、福特汽车公司、南方公司,壳牌和SuperValu也都成为了Yammer客户。

  常用个人密码管理软件

  互联网现在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了,一个普通人每天都会接触到互联网,各个网络服务和软件的登陆密码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密码被盗其后果可想而知,月光博客在《个人密码安全策略》一文中详细介绍了网络用户应该如何使用和配置自己的个人密码,但这也带来了一个记忆密码的现实问题。

  中国人为何宁花4000元买手机,不花6元买游戏

  网易游戏频道做了一个有意思的专题:“宁花4000买手机 不花6元买游戏”,来讨论中国iOS游戏市场上的怪现象。中国大陆已成为iPhone全球销量排名第二的地区,仅次于美国。而与硬件的热销形成对比,中国大陆的iOS应用市场的规模,仅占全球市场的3%。

  泄密门事件背后的真相

  据新华网报道,国信办发言人昨天表示,近期一些媒体报道或在网上流传的数家网站用户信息被泄露的事件,引起互联网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此次已查处入侵、窃取、倒卖数据案件9起,编造并炒作信息泄露案件3起,刑事拘留4人,予以治安处罚8人。据这位发言人介绍,近期查处的信息泄露事件主要有五个,具体内容参见这里。

  标本兼治方能关上“泄密门”

  日前,国内最大的程序员社区CSDN网站的用户数据库被黑客公开发布,600万用户的登录名及密码被公开泄露,随后又有多家网站的用户密码被流传于网络,知名中文社区天涯网的4000万用户的登录名及密码也被公开泄露,连日来引发众多网民对自己账号、密码等互联网信息被盗取的普遍担忧。

博客2012年度流量统计分析

  下面是使用Google Analytics(谷歌分析)中查看月光博客的2012年度流量统计分析,分析时间为今年一年时间,今年全年和去年全年的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分析。

  网站使用率:

  独立访问数降低了22.37%,综合浏览量降低了23.12%;每次访问页数为1.72,降低0.97%;跳出率74.20%,增加0.20%;平均网站停留时间00:01:31;降低8.21%;新访问次数百分比76.86%,增加0.74% 。

  点评:和去年相比,访问数和综合浏览量都有所下降,流量下降较多。

  访问者浏览器:

  使用IE的占55.28,去年为64.28%;使用Firefox的占7.69%,去年为9.14%;使用Chrome的为26.55%,去年为18.80%。使用Safari的为3.67%,去年为2.35%。

  点评:IE份额持续下降,Chrome超越Firefox,成为第二大浏览器,Firefox份额减少。

  用户屏幕分辨率:

  1366x768的占21.80%,去年为15.89%;1440x900为16.18%,去年为16.13%;1024x768为12.70%,去年为18.68%;1280x800为11.99%,去年为16.12%,1280x1024的为5.25%,去年为6.24%。

  点评:没有一个绝对多数的分辨率,高分辨率、宽屏成为主流。

  流量来源比例:

  搜索引擎58.79%,去年为64.48%;推介网站26.41%,去年为19.95%;直接访问量14.79%,去年为15.52%。

  搜索引擎来源比例:

  baidu:66.15%,去年为71.46%;google:31.92%,去年为27.33%。

  搜索引擎来源访问数:

  baidu访问数:下降34.47%;google访问数:下降17.32%。

  关键字搜索:

  搜索“月光博客”关键字的用户量降低了30.34%。

  点评:来自搜索引擎的流量发生很大变化,百度和Google的搜索来源都大幅度减少。

  和去年相比,整体数据,来自搜索引擎的流量下降较多,这导致了总体流量下降较多。

博客2012年度数据统计和排行

  2012年就要过去了,我的这个Blog也马上就要进入新的一年。在过去的2012年中,根据我的统计,一共发布了383篇文章,一年中得到了13,292篇评论,全年文章浏览数为1,414,322次,至今为止总浏览数为43,899,592(据Z-Blog自带的统计,只统计文章点击数)。

  下面是根据点击统计得出的每月热门文章和热门评论文章和热门点击文章。

月度热门文章:

2012年1月

2012年2月

2012年3月

2012年4月

2012年5月

2012年6月

2012年7月

2012年8月

2012年9月

2012年10月

2012年11月

2012年12月

十大热评文章:

十大热门文章:

谁来阻击微信?

  现在地球人都知道腾讯在中国互联网有多牛,在PC端完美的守住IM王国后,在移动互联网发展初期成功击退所有对手,让微信上位成为移动互联网最有想象空间的产品,应该称之为平台。结合上面的两条语录,微信如此厉害,那么谁又能来阻击微信呢?在PC时代,至少还有个MSN给用户第二个选择,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谁有机会抢到这张船票呢?

  在阻击之前,先看看微信的破绽:

  1.无法做PC客户端,无法多平台,除非腾讯放弃QQ了;

  2.无法实名制,备注和搜索是很大的痛;

  3.信息过剩,开放公众号、朋友圈都是在媒体化、平台化微信,越来越不纯净就给创新者机会;

  4.身上的使命太多:打造全国性质的O2O平台、淘汰短信电话、普及二维码、游戏平台、AppStore、改变信息获取方式、精准营销、CRM……;

  以上为小编揣度的微信破绽,谁能在这些破绽上抢夺一个山头当个大王呢?

  奇虎360

  代理在日本港台非常受欢迎的LINE,值得期待,尽管小编的通讯录中有很多人开通了LINE,并且不亦乐乎的组织了群里巴拉巴拉巴拉,但对于LINE仅仅也是值得期待而已。LINE的已有优势是全平台通用,而且非常稳定。

  新浪微博-微友

  靠微博关注关系和通讯录匹配出的关系,似乎还是无法给新浪微博手机客户端一个再独立去使用IM的充分理由,问题在哪里呢?

  新浪密友+米聊

  表面上米聊已死,或者说已经消失在媒体的视线范围内,可是人家一会web版本,一会PC客户端,以及各种小功能的迭代不断创新,不知是自娱自乐还是借助小米手机那传说中的销量活得还不错,至少自家上千号员工的内部聊天信息不用保存在别家服务器上。

  在小米宣布和新浪微博合作销售手机前,媒体曾爆出米聊正在寻求和密友合作,阻击微信。从新浪微博默认密友分组选项时,小编就想到了新浪是想从微博关系中挖掘出可以打造IM的用户关系。米聊的执行、渠道+新浪微博的关系+品牌,还是值得期待的。

  新浪微博-微人脉

  微人脉表面上是在做招聘,小编认为实际做的是在将新浪微博的用户前端实名身份化,更深一些的探索还带个个人简历,这就是Linkedin的法门。基于实名且带着身份的IM,会不会成为一个人肉搜索利器?如果在体验上可做到和微信一致,绑定微博的实名IM,这个人肉搜索利器是否可以成为阻击微信的一把尖刀呢?

  如果可以做到几千万用户实名身份化,且灌输好人肉搜索的品牌,用户一想到找某某人就想到微人脉的搜索,小编认为还是有机会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陌陌

  虽然陌陌在前期靠约炮神器吸引了众多用户和“粉丝”,但用户确实留下来了,再看看陌陌在功能上的创新,基于地理位置的群组功能,进一步给了用户一个强理由,这是国内IM里的一个微创新,1年左右才推出一个大新功能也体现出陌陌团队的细致和严谨。如果能转型成功,小编认为陌陌还是有非常大的机会疯狂崛起。

  人人网

  提社交为什么不提人人网、经纬名片通?原因是:目前我这个网络百晓生还未将IM排行榜颁布呢,没地方刷排名榜。

  细心的粉丝儿已经发现全篇文章多次提起新浪微博,是的,目前来看,有点“关系”的新浪微博是看起来比较像,也是比较有实力阻击微信的玩家。

  互联网嘛,本质是靠服务抢夺用户的时间,用户时间就那么多,微博抢了社交网络的时间,微信抢了微博的时间,xx再抢微信的时间,长江后浪推前浪,无穷无尽。这就是江湖。

  来源:投稿,作者:网络百晓生

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

人大通过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今天,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文附后),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具有信息发布服务需要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实名制),如果用户发布的有害信息,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该“决定”要求,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都要用户提供真实信息(实名制),据我所致,手机实名制搞了这么长时间,实际还是有很多手机用户没有实名,按照该“决定”的说法,所有的微博、留言板、博客、论坛都要实名制了,微博由门户网站搞实名制,还有一些能力,但是各个论坛、博客、留言本也搞实名制,网站服务商未必都有这么大的能力,我觉得不太可行。更何况一些小网站本身就是搞网络营销的,要的就是用户的手机号和邮箱,用户把真实信息提交给这些网站,不是正好免费将自己的个人隐私泄漏,因此这个“决定”在实施上存在自相矛盾的问题。

  该“决定”还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问题是,哪些信息是法律禁止的,向哪个部门报告?法律禁止中国人访问Twitter和Facebook吗?好像没有,但是你如果发布如何访问Twitter和Facebook的信息目前就违法。因此,这项“决定”在实施上存在很大的主观性,说你违法,你就违法,这不仅仅损害了公民的言论权,还会对破坏新闻媒体对官员的监督、对社会不公现象的关注、对腐败贪污的揭发,对于中国的社会进步未必会起到正门作用。

  总的看来,这部“决定”以保障公民权益为名,实际上却很有可能起到限制公民权利的作用。

  以下是“决定”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八、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接到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十一、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