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日星期三

月光博客2012年推荐阅读文章

  距去年总结的《月光博客2011年推荐阅读文章》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现在,2012年已经过去,2013年已经到来,为了让大家不错过任何一篇好文章,我这里推荐一些2012年我觉得写的比较精彩、比较有意义的文章给大家。推荐文章的列表如下。

  家用游戏机的危机

  自去年以来,日本电子消费业巨头纷纷曝出巨亏。2012年4月26日,电子游戏行业里程碑式的企业任天堂公司亦宣布,该公司30多年来首次出现年度亏损。而作为任天堂的拳头产品,3DS和Wii均因为销量不佳而下调售价,在业界看来,这才是拖倒任天堂“百年老店”的核心问题。

  我的域名注册历史

  域名,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信息,我们应该如何对其进行保护,以免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我和域名注册打交道有十多年历史的,今天我就讲讲我域名建立和管理的历史,供那些需要建立网站的人参考一下。

  企业社交网站Yammer产品分析

  Yammer是2008年9月推出的一个企业社会化网络服务,增长十分迅猛,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它已经拥有了分布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多万企业用户,其中包括财富500强企业中的85%……据Yammer网站称,Cisco、Groupon、Adobe、AMD、Intuit等企业都是Yammer的用户。而在今年,7-11、福特汽车公司、南方公司,壳牌和SuperValu也都成为了Yammer客户。

  常用个人密码管理软件

  互联网现在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了,一个普通人每天都会接触到互联网,各个网络服务和软件的登陆密码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密码被盗其后果可想而知,月光博客在《个人密码安全策略》一文中详细介绍了网络用户应该如何使用和配置自己的个人密码,但这也带来了一个记忆密码的现实问题。

  中国人为何宁花4000元买手机,不花6元买游戏

  网易游戏频道做了一个有意思的专题:“宁花4000买手机 不花6元买游戏”,来讨论中国iOS游戏市场上的怪现象。中国大陆已成为iPhone全球销量排名第二的地区,仅次于美国。而与硬件的热销形成对比,中国大陆的iOS应用市场的规模,仅占全球市场的3%。

  泄密门事件背后的真相

  据新华网报道,国信办发言人昨天表示,近期一些媒体报道或在网上流传的数家网站用户信息被泄露的事件,引起互联网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此次已查处入侵、窃取、倒卖数据案件9起,编造并炒作信息泄露案件3起,刑事拘留4人,予以治安处罚8人。据这位发言人介绍,近期查处的信息泄露事件主要有五个,具体内容参见这里。

  标本兼治方能关上“泄密门”

  日前,国内最大的程序员社区CSDN网站的用户数据库被黑客公开发布,600万用户的登录名及密码被公开泄露,随后又有多家网站的用户密码被流传于网络,知名中文社区天涯网的4000万用户的登录名及密码也被公开泄露,连日来引发众多网民对自己账号、密码等互联网信息被盗取的普遍担忧。

博客2012年度流量统计分析

  下面是使用Google Analytics(谷歌分析)中查看月光博客的2012年度流量统计分析,分析时间为今年一年时间,今年全年和去年全年的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分析。

  网站使用率:

  独立访问数降低了22.37%,综合浏览量降低了23.12%;每次访问页数为1.72,降低0.97%;跳出率74.20%,增加0.20%;平均网站停留时间00:01:31;降低8.21%;新访问次数百分比76.86%,增加0.74% 。

  点评:和去年相比,访问数和综合浏览量都有所下降,流量下降较多。

  访问者浏览器:

  使用IE的占55.28,去年为64.28%;使用Firefox的占7.69%,去年为9.14%;使用Chrome的为26.55%,去年为18.80%。使用Safari的为3.67%,去年为2.35%。

  点评:IE份额持续下降,Chrome超越Firefox,成为第二大浏览器,Firefox份额减少。

  用户屏幕分辨率:

  1366x768的占21.80%,去年为15.89%;1440x900为16.18%,去年为16.13%;1024x768为12.70%,去年为18.68%;1280x800为11.99%,去年为16.12%,1280x1024的为5.25%,去年为6.24%。

  点评:没有一个绝对多数的分辨率,高分辨率、宽屏成为主流。

  流量来源比例:

  搜索引擎58.79%,去年为64.48%;推介网站26.41%,去年为19.95%;直接访问量14.79%,去年为15.52%。

  搜索引擎来源比例:

  baidu:66.15%,去年为71.46%;google:31.92%,去年为27.33%。

  搜索引擎来源访问数:

  baidu访问数:下降34.47%;google访问数:下降17.32%。

  关键字搜索:

  搜索“月光博客”关键字的用户量降低了30.34%。

  点评:来自搜索引擎的流量发生很大变化,百度和Google的搜索来源都大幅度减少。

  和去年相比,整体数据,来自搜索引擎的流量下降较多,这导致了总体流量下降较多。

博客2012年度数据统计和排行

  2012年就要过去了,我的这个Blog也马上就要进入新的一年。在过去的2012年中,根据我的统计,一共发布了383篇文章,一年中得到了13,292篇评论,全年文章浏览数为1,414,322次,至今为止总浏览数为43,899,592(据Z-Blog自带的统计,只统计文章点击数)。

  下面是根据点击统计得出的每月热门文章和热门评论文章和热门点击文章。

月度热门文章:

2012年1月

2012年2月

2012年3月

2012年4月

2012年5月

2012年6月

2012年7月

2012年8月

2012年9月

2012年10月

2012年11月

2012年12月

十大热评文章:

十大热门文章:

谁来阻击微信?

  现在地球人都知道腾讯在中国互联网有多牛,在PC端完美的守住IM王国后,在移动互联网发展初期成功击退所有对手,让微信上位成为移动互联网最有想象空间的产品,应该称之为平台。结合上面的两条语录,微信如此厉害,那么谁又能来阻击微信呢?在PC时代,至少还有个MSN给用户第二个选择,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谁有机会抢到这张船票呢?

  在阻击之前,先看看微信的破绽:

  1.无法做PC客户端,无法多平台,除非腾讯放弃QQ了;

  2.无法实名制,备注和搜索是很大的痛;

  3.信息过剩,开放公众号、朋友圈都是在媒体化、平台化微信,越来越不纯净就给创新者机会;

  4.身上的使命太多:打造全国性质的O2O平台、淘汰短信电话、普及二维码、游戏平台、AppStore、改变信息获取方式、精准营销、CRM……;

  以上为小编揣度的微信破绽,谁能在这些破绽上抢夺一个山头当个大王呢?

  奇虎360

  代理在日本港台非常受欢迎的LINE,值得期待,尽管小编的通讯录中有很多人开通了LINE,并且不亦乐乎的组织了群里巴拉巴拉巴拉,但对于LINE仅仅也是值得期待而已。LINE的已有优势是全平台通用,而且非常稳定。

  新浪微博-微友

  靠微博关注关系和通讯录匹配出的关系,似乎还是无法给新浪微博手机客户端一个再独立去使用IM的充分理由,问题在哪里呢?

  新浪密友+米聊

  表面上米聊已死,或者说已经消失在媒体的视线范围内,可是人家一会web版本,一会PC客户端,以及各种小功能的迭代不断创新,不知是自娱自乐还是借助小米手机那传说中的销量活得还不错,至少自家上千号员工的内部聊天信息不用保存在别家服务器上。

  在小米宣布和新浪微博合作销售手机前,媒体曾爆出米聊正在寻求和密友合作,阻击微信。从新浪微博默认密友分组选项时,小编就想到了新浪是想从微博关系中挖掘出可以打造IM的用户关系。米聊的执行、渠道+新浪微博的关系+品牌,还是值得期待的。

  新浪微博-微人脉

  微人脉表面上是在做招聘,小编认为实际做的是在将新浪微博的用户前端实名身份化,更深一些的探索还带个个人简历,这就是Linkedin的法门。基于实名且带着身份的IM,会不会成为一个人肉搜索利器?如果在体验上可做到和微信一致,绑定微博的实名IM,这个人肉搜索利器是否可以成为阻击微信的一把尖刀呢?

  如果可以做到几千万用户实名身份化,且灌输好人肉搜索的品牌,用户一想到找某某人就想到微人脉的搜索,小编认为还是有机会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陌陌

  虽然陌陌在前期靠约炮神器吸引了众多用户和“粉丝”,但用户确实留下来了,再看看陌陌在功能上的创新,基于地理位置的群组功能,进一步给了用户一个强理由,这是国内IM里的一个微创新,1年左右才推出一个大新功能也体现出陌陌团队的细致和严谨。如果能转型成功,小编认为陌陌还是有非常大的机会疯狂崛起。

  人人网

  提社交为什么不提人人网、经纬名片通?原因是:目前我这个网络百晓生还未将IM排行榜颁布呢,没地方刷排名榜。

  细心的粉丝儿已经发现全篇文章多次提起新浪微博,是的,目前来看,有点“关系”的新浪微博是看起来比较像,也是比较有实力阻击微信的玩家。

  互联网嘛,本质是靠服务抢夺用户的时间,用户时间就那么多,微博抢了社交网络的时间,微信抢了微博的时间,xx再抢微信的时间,长江后浪推前浪,无穷无尽。这就是江湖。

  来源:投稿,作者:网络百晓生

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

人大通过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今天,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文附后),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具有信息发布服务需要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实名制),如果用户发布的有害信息,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该“决定”要求,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都要用户提供真实信息(实名制),据我所致,手机实名制搞了这么长时间,实际还是有很多手机用户没有实名,按照该“决定”的说法,所有的微博、留言板、博客、论坛都要实名制了,微博由门户网站搞实名制,还有一些能力,但是各个论坛、博客、留言本也搞实名制,网站服务商未必都有这么大的能力,我觉得不太可行。更何况一些小网站本身就是搞网络营销的,要的就是用户的手机号和邮箱,用户把真实信息提交给这些网站,不是正好免费将自己的个人隐私泄漏,因此这个“决定”在实施上存在自相矛盾的问题。

  该“决定”还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问题是,哪些信息是法律禁止的,向哪个部门报告?法律禁止中国人访问Twitter和Facebook吗?好像没有,但是你如果发布如何访问Twitter和Facebook的信息目前就违法。因此,这项“决定”在实施上存在很大的主观性,说你违法,你就违法,这不仅仅损害了公民的言论权,还会对破坏新闻媒体对官员的监督、对社会不公现象的关注、对腐败贪污的揭发,对于中国的社会进步未必会起到正门作用。

  总的看来,这部“决定”以保障公民权益为名,实际上却很有可能起到限制公民权利的作用。

  以下是“决定”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八、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接到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十一、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

谷歌发布2012年度Android最佳排行榜

  谷歌今天公布了2012年Google Play商店年度最佳榜单,包括音乐、书籍、电影、应用、游戏等。其中最佳应用既有Evernote、Pinterest等流行软件,也有SeriesGuide Show Manager这种不是太有名的应用。

  谷歌评选的最佳应用并没有先后排名,不过其中几款应用进入了“BEST OF THE BEST OF 2012”的年度榜单,包括:Pocket、Pixler Express、Ancestry、SeriesGuide和Grimm''s Snow White

  谷歌表示,这些是Google Play商店中最好的应用。其中一些在2012年上线,另一些则在2012年发布了更新,将实用性、美观和易用性结合在一起。几乎全部应用都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并在平板电脑和手机上提供了出色的用户体验,代表了Google Play商店的最高水平。

  最佳应用榜单如下:

最佳应用榜单

  Evernote(云笔记应用)

  Zappos(美国鞋类电商应用)

  Pinterest(图片社交网络)

  Grimm''s Snow White(格林童话:白雪公主故事书)

  Pocket(“稍后再读”应用)

  Expedia(在线旅游应用)

  Ancestry(家谱应用)

  Fancy(创意收集应用)

  Mint.com Personal Finance(个人理财应用)

  SeriesGuide Show Manager(影视内容管理器)

  Pixlr Express(图片处理应用)

  TED(TED大会应用)

  最佳游戏榜单如下:

最佳游戏榜单

  THE BARD''S TALE

  NUN ATTACK

  GRANNY SMITH

  ZOOKEEPER BATTLE

  DEVIL''S ATTORNEY

  STRIKEFLEET OMEGA

  FUNKY SMUGGLERS

  SHADOWGUN: DEADZONE

  NEED FOR SPEED: MOST WANTED

  HAMLET

  SUBWAY SURFERS

  NAUGHT

  对于中国用户来说,可以下载和安装这些榜单的免费应用,但是无法安装付费应用,因为中国的Google应用商店还不支持付费,不过用户可以通过ROOT后使用相关工具模拟美国SIM卡来付费购买应用。需要注意的是,榜单里面的应用很多只针对美国用户,例如Mint等,中国用户安装后未必能够正常使用。

  总的来看,相比苹果应用商店的应用排行榜,Google Android应用从质量上看还有一定的差距。

2012年12月26日星期三

微信是鸡肋?

  微信是一款跨平台的通讯工具,作为腾讯最为倚重和寄予厚望的产品,承载着腾讯移动互联网称霸之梦。本文希望透过微信,加深对社会化媒体与移动互联网的理解,概述微信在社会化媒体及移动互联网的角色定位。

  私密聊天

  我们可以用微信与好友一对一聊天,具有私密性强,快捷便利的特点,这是微信的一个基本功能。陌陌,微博私信,QQ等都可以具有这样的功能,显然这形成不了微信的核心竞争力。

  公共账号

  这是个被过度解读的功能,是个自我矛盾的功能。现在新浪微博似乎被标签为媒体,不知道他们自己接不接受这个标签。新浪微博上的名人,营销账号等追求内容的覆盖面,利用微博一对多的广播式传播功能,大肆追求粉丝数,内容是快速传播了,微博平台也陷入了广播式传播陷阱。很多人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微信的公共账号的出现,就此被一些人视为希望之星。微信的粉丝剔除了大部分的僵尸粉,提升了传播的有效性,博主与粉丝之间都是一对一沟通,公共账号推送的内容不会被粉丝忽略,同时还可以根据地点等对不同的粉丝推送不同的内容,实现精确营销。除此之外,微信还设置了群发次数,从有限的群发数量和粉丝取消关注的双重压力,引导公共账号提供优质的内容。以质取胜量。

  不过明眼人看的出,微信的公共账号只是改良过的一对多传播方式,本质上与微博上的广播式传播并无不同,微博上的粉丝信息过载,垃圾信息横行,在微信上同样如此,用户受到公共账号的信息轰炸,虽然数量少,但定点轰炸,他们发出的信息一条不落的在你的消息盒里。比如说,笔者只想在周末两天获取体育比赛等消息,那我得忍受周一到周五的信息轰炸,如果我关注10个体育公共账号(关注少了,周末获得的内容又不够),一周5天得每天忍受30条的信息轰炸。公共账号与微博的共同点是剥夺受众选择的权力,把受众当信息垃圾桶,我发布什么,你们就接收什么,所不同的是,微信的信息垃圾是用塑料袋打过包的。其实作为公共账号也是无奈的,你发布的内容得满足大部分人的口味,否则就退粉,当然如果涨粉的速度大于退粉频率,还是可以逐步增长的,但问题在于在微信上,如果只专注于内容,不另外推广微信账号,你的粉丝自然增长率是多少,你的影响力是逐步萎缩还是随内容质量同步增长?

  期待微信以广播式传播方式解决信息传播效率问题,是不现实的,受众作为被动的信息接收者,与社会化媒体阶段,受众是内容生产者,传播者,阅读者的主体相违背的,公共账号不是社会化营销的未来,只是传统传播方式在微信上的延续而已。将内容精确送到消费者手中,这是你们所认为的社会化营销吗?

  抛开公共账号属性,单就微信提供消费者与企业一对一的沟通渠道,微信在社会化营销还是有很大空间的。这里的信息流动是消费者向企业询问信息,企业根据需要被动响应,而无需主动群发内容。消费者咨询有无优惠,行走路线,消费时间,座位情况等等,企业响应予以满足消费者的即时需求。在这里企业主是不是公共账号无关紧要,有个便利的沟通渠道才是重点。而且这样的信息流动过程,消费者是主导地位,可以决定何时获取,获取哪些内容。

  微信在社会化营销的作用不是一对多的公共账号起作用,真正有效的是信息使用者占据主导地位的内容精确推送的沟通渠道,在微信上表现的是一对一的便利沟通。

  朋友圈

  朋友圈以人圈定话题,在朋友圈内的成员与博主是关系相对密切,有较多交集的,彼此间有沟通的欲望和话题,圈内的活跃度就比较明显。同时微信的移动即时性,照片分享等,可以为朋友间创造新的话题,保持圈内的活跃。这是朋友圈的一大优势,对于新浪微博而言,优势更为明显,这也将会成为新浪借鉴的一个重点。不过朋友圈是以人来圈定内容的,看到话痨,就移除出去,同时圈内人数不能太多,否则容易信息过载。微信是缺乏内容质量甑别体系的,公共账号通过群发数量来控制,朋友圈通过人来筛选内容,这不科学。朋友圈分享是个诡异的功能,如果朋友圈内的深度交流,私密聊天,就该关闭圈外出口,在圈内搞搞小分享就够了。如果要走向社会化,就该放开分享,没有必要设置朋友间分享限制。在蘑菇街美丽说的传播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仅圈内分享,朋友圈内受到的骚扰是很有限的,至多每人一次。如果仅圈外分享,那么就进入圈外的信息流,不会对圈内朋友进行骚扰,问题在于这2.5版的分享设置。作为公共账号,其传播特性就是扩张性的,传播范围越广越好,微信现在有圈内圈外的2.5分享通道,作为圈外人的公共账号,利用这一通道进入到朋友圈之内,是必然的选择。除了通道外,关键是微信还没有内容质量甑别体系,以人来区分内容,所以只要是圈内人分享的,就一路畅通,这样我的朋友的朋友,是你的朋友的朋友,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微信的朋友圈为圈内朋友的双向交流提供了一种方案,在广播式传播单向交流盛行的背景下,更为亮眼,而在内容的扩散方面,朋友圈的功能是乏善可陈,是缺乏社会化基因的。

  社会化媒体阶段,博主与粉丝是双向沟通信息的,在新浪微博上,博主只注重向粉丝单向传播,忽略粉丝的主体地位,粉丝失去话语权,陷入广播式传播陷阱,微信的一对一沟通及朋友圈部分恢复了粉丝的主体地位,能够主导话题内容及进程,提升粉丝的活跃度。新浪微博和微信都是在为社会化媒体在试错。微博陷入陷阱,为微信提供创新方向,微博再模仿微信的探索完善社会化媒体,微信终归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O2O

  对于O2O,笔者所理解的是,Offline 2 Online 和 Online 2 Offline 。商品交易的流程是,企业提供产品,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后,达成成交意愿,付款提货,这是线下的交易流程,O2O的过程,就是互联网技术对线下交易流程的提升过程,从在网上查找产品的供求信息到淘宝小店,到全电商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不同的互联网技术有不同的O2O形式和内容。说这么多,就是为了能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解读微信这种社会化媒体工具在当下O2O进程中的定位及作用。

  社会化媒体技术对企业的直观价值是,企业的产品信息通过中介媒体可以快速大范围的传播到潜在消费者眼前,比如说餐馆的菜品价格,味道,交通路线,环境等,可以通过点评网,团购网站,微博口碑等各种中介媒体低成本的将自己所供应的服务传播给潜在消费者,社会化媒体技术对消费者而言,是能快速寻找并比较能满足自身需求的企业,比如要看电影,通过社会化媒体工具,可以快速找到就近的电影院,影片信息,预告片,影票价格,座位等情况,可以便捷的做出较优决策。

  所以现在大部分的O2O应用基本上就是这两个方面,一种是收集企业的产品信息,将其信息化,即Offline 2 Online,比如团购,点评网,电商,口碑等,再将从线上获取的消费者导给线下实体店。对于消费者而言同样也是Offline 2Online的过程,线下消费者连上线,寻找信息聚合的app,app提供内容资源帮助消费者完成交易意愿,将消费者导给线下实体店。现在将消费者导给指定实体店的模式主要是优惠券模式。

  我们看到线下实体店通过互联网中介(团购)联系上消费者,或者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中介(app)联系上线下实体店,中间绕不过中介,微信一对一的聊天功能,就是建立了实体店与消费者间的直接联系,我们可以从杭州的出租车司机案例来作一说明。司机是实体店角色,建立司机朋友圈,是上线的过程,乘客加入圈也同样是上线过程,两者在朋友圈内沟通,就已经建立起实体店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了,司机在朋友圈内核实与乘客的远近,决定是否接单,有谁接单,从而完成司机与乘客的较优决策。这一过程互联网中介,团购和app可以被微信所取代。微信这一功能的应用是让人遐想和恐惧的,对于企业来说,我可以用微信与消费者建立直接的联系,而且还都是准客户或客户,到时市场推广更有针对性,太爽了,对于信息聚合app来说,微信直接抄近路,消费者直接与企业联系,断了财路啊,至少又增加一个对手。

  微信的应用场景是,我去上海出差要定酒店,就关注5-10个酒店账号,一一询问,并在微信上直接定好付款,对于酒店来说,只要在微信上做好服务,就很可能招到客户。要去购买购物,餐饮之类的,只要关注相应的公共账号,就可以快速达成,这对消费者与企业来说都是双赢的局面。我不相信我说的会实现,我不会去关注5-10个酒店账号,也不会去关注购物类,餐饮类的账号,没这必要,当我有类似需求时,我只需在微博上发布相应的住宿信息及要求,满足条件的酒店在该信息下自我介绍,那么我只需找满足条件的一两家沟通即可,为何要一 一关注,一 一询问?餐饮类同样如此,发布需求信息,对应的信息随之而来,为何要关注呢?杭州的出租车,乘客为何要加入朋友圈呢,我在微博上发布所在地址,要乘坐出租车的信息,在该地附近的出租车看到后,跟我响应,我直接跟其中一个对话确认就可以了。对于企业来说,在微博上设置关键字信息提醒,可以定向接收,并能予以反馈,微信是不是必不可少得?

  一对一的聊天功能在O2O中是企业与消费者沟通的重要桥梁,同时前面也说过了,一对多和一对一的信息传播是社会化媒体的两面,两者不可或缺,微信缺失一对多的功能,是个跛脚,限制了其应用。微信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二维码、LBS、漂流瓶是其解决自身传播性不足的补充,帮助消费者与商家建立联系,但没有解决消费者是否可以不关注商家的问题。

  对于O2O,一种是利用社会化媒体工具提升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另一种是利用社会化媒体工具重构行业价值,微信的一对一聊天在这两个领域都有所作为,这是微信的价值所在。对于创业者而言,每个细分行业都是可能的机会来享受移动互联网信息化红利,微信则是创业者抓住这一机会的重要工具。

  微信的聊天功能给了消费者与企业一个便利的沟通工具,扩展了O2O的概念和运用空间,基础性的功能,让人予以期待,微信解决了消费者与企业建立联系之后的事情,不过没有解决如何让双方相互匹配,有效率的建立联系。

  对微信褒贬不一,理由都同样充足,除了社会化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容易混淆的概念外,我想还有视角上的问题,微信的价值是建立在一对一聊天功能基础上,而这成不了其核心竞争力。从微信自身产品看真的是盲人摸像,朋友圈的深度沟通,对O2O沟通模式的创新,这些都是大象腿,而其公共账号,封闭的朋友圈是其小尾巴。跳出微信产品本身,从社会化媒体看微信的作用,可以看到其大象腿与小尾巴并存,从移动互联网看微信的基础性工具以及致命缺陷,大象有大身板但没有鼻子。

  来源:sbumblebee投稿,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