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网络上流传出一份国美控股集团发布的《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内容为该企业员工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通报文件称,8月30日至9月3日期间,企业总部通过对非工作流量信息进行统计排查后,发现部分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占用公司公共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等。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及办公场所管理标准》中相关规定,予以警告处罚,部分外包员工予以清退。
上述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企业通报批评员工上班“摸鱼”,并且具体到了部门、楼层,以及非工作流量的详细信息,比如:XX部门使用腾讯视频(10.3G)、抖音(2.8G)、爱奇艺(0.3G)等等,对此,有不少网友认为,该企业如此监控员工,并且还全公司通报批评进行处罚的行为并不合理,甚至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那么该企业如此做法究竟有没有侵犯个人隐私呢?有律师给出了专业的解答。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周垂坤律师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是否侵犯员工个人权益,取决于是否提前告知。
“因为员工使用的是公司提供的网络,并且员工上网并非必须连接公司提供的公用网络,所以,在公司明确告知员工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工作区域的公用网络上收集上述信息,并用于指定用途。但如果没有明确告知员工,则涉嫌侵犯员工的个人隐私。”周垂坤律师解释道。
据周垂坤律师介绍,《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上述事件中,反映连接公用网络的用户使用何种软件以及相应流量的信息理应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非经过用户的授权,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即使是公司内部的通报,也存在着泄露员工个人隐私的因素,特别是对于有上千员工的企业,同样属于侵权。”
周垂坤律师表示,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只有企业与员工的双方努力,才能推动企业总体利益的增加,“不能将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相分离,将二者利益视为‘零和博弈’”。因此,企业必须把握与员工利益的平衡点,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员工能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与价值。
微评: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国美公司不是傻子,管理层肯定知道这么做会引起不少员工的反感,公司这么做的原因,我认为很有可能是是用这种方法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免费裁员”。主要原因估计是公司的生意不好,业务不足,从而导致员工的工作量也相应“不饱和”,公司想裁员,又不想支付赔偿金,用这种恶心员工的方法,可以让一部分羞耻感较强的员工不堪忍受,主动提出辞职,这样公司就不用支付裁员的补偿金了。
稿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