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汉华易美天津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我觉得,视觉中国一年净利润3亿,天津网信办罚款30万,不过其半天的利润,我看这种罚款应该叫"鼓励性罚款",鼓励视觉中国继续侵权和勒索。
天津市网信办称,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天津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
天津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以市场份额计,视觉中国是中国最大的版权图片交易平台。汉华易美天津是视觉中国下属公司。
视觉中国在公告中称,公司积极配合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相关情况调查,接受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处罚决定,并将按期缴纳罚款。上述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视觉中国还援引法例称,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按视觉中国的说法,该公司于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公司主动暂时关闭了网站。截至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恢复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视觉中国还表态,该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彻底整改,公司将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前的4月11日,因为将科学机构公布的人类拍摄的首张黑洞照片纳入版权图片库,视觉中国遭到外界广泛质疑。网友们随后还发现,国旗国徽的图片、各家公司的LOGO,也出现在视觉中国的付费图库中,外界的质疑声升级。
视觉中国被质疑,图片库中的所谓版权图片是否真的拥有合法版权;视觉中国对侵权方的索赔金额是否过高,是否存在恶意索赔的现象;视觉中国这种通过索赔来促进年度协议销售的方式和手段,是否合法?
附: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公司主动暂时关闭了网站。截止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恢复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因公司网站恢复时间尚不确定,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天津")收到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书《津网信罚决字【2019】第 1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处罚文件的主要内容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对汉华易美天津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查明,汉华易美天津在通过运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www.vcg.com)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对用户发布的信息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用户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且情节严重。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华易美天津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积极配合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相关情况调查,接受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处罚决定,并将按期缴纳罚款。上述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汉华易美天津本次所受处罚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彻底整改,公司将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公司主动暂时关闭了网站。截止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恢复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因公司网站恢复时间尚不确定,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