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深圳消委会调查华为P10闪存门

  在今年华为新出的P10机型,华为P10发布会上演示时提到的最新UFS2.1闪存。然而华为P10上市后,有的用户测出的顺序读取速度为700~800MB/s,也有不少用户测出的顺序读取速度为500~600MB/s左右,还有相当一批用户测试的结果仅为200~300MB/s的水平。这一差距让用户愕然,随后他们发现,华为P10至少采用了UFS2.1、UFS2.0、eMMC5.1等三种不同规格内存。其中eMMC5.1因技术落后,不仅速度慢,功耗也明显大于前两种技术。于是,在华为从未主动说明的情况下,不少用户认为华为偷工减料,不够诚信。之后一个星期内,不断有用户在贴吧、论坛、微博等平台投诉。随后余承东的两次声明并未平息风波,反而引起了更大的非议。导致华为陷入“内存门”事件。

  如今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介入华为闪存门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截至目前,未发现华为P10系列手机存在虚假宣传和批量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通报原文如下:

  近期,华为P10手机 闪存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截止4月26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接到消费者关于华为P10闪存问题的投诉32宗。

  消费者:“华为P10手机中三种闪存混用,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且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欺诈。”

  针对消费者反馈的情况,我会对华为P10系列手机进行了专项调查,并责成华为公司提供相应说明。现对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1、华为P10系列手机整机符合出厂标准和国家检验标准,未发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2、华为P10系列手机采用了符合eMMC5.1、UFS2.1等标准的不同闪存解决方案,该公司的公开宣传资料中未发现只采用某一款特定型号闪存的宣传信息,出厂后随机发货,无区别对待消费者的情况。

  3、消费者投诉时提供的有关“华为P10手机对外宣传支持UFS2.1”的证据材料,是2016年10月20日深圳市某公司在发布麒麟960处理器时所宣传的麒麟960处理器支持UFS2.1标准,并非特指华为P10系列手机支持UFS2.1标准。

  4、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企业必须标注所有配件的规格型号。

  基于以上调查情况,我会认为:

  1、截至目前,未发现华为P10系列手机存在虚假宣传和批量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

  2、华为公司在P10系列手机采用了不同高速闪存解决方案,应当进一步公开透明,以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我会将继续密切关注此事,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