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星期二

互联网公司为何要推自己的智能手机

  随着盛大手机的登场,国内的几大互联网公司全部开始涉水移动终端这个领域。与此同时,一些通信设备厂商也开始在终端业务上发力,推出的一系列高端智能手机频频吸引着媒体和消费者的眼球。去年至今,小米造成的影响力可能在某种程度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是互联网公司对于移动终端的兴趣和投入远在这之前就已经开始。很多人不明白,这些互联网公司为什么要像一些通信设备厂商一样,开始自己做移动终端,并且往往以低到几乎是噱头的姿态现身这个市场。

  在移动平台上大家是更习惯用 web 访问应用还是用 app ?这是我差不多一年前在知乎上的一个提问。当时提出这个问题是基于这样的思考,首先所谓的“移动互联网”并不是对现有互联网的一种替代,可以说它是某种形式上的延伸或者扩展,或者更直接点,不过就是互联网的一种新的接入方式,那不管以怎样的方式接入,互联网本身所承载的内容是一定的,W3C也正是为了使不同的接入平台能呈献给用户无差异的内容而存在,互联网本身并不会因为多了“移动互联网”这个概念性的产物就发生本质的变化。既然这样那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认定“移动互联网”将会是一个有着巨大回报的市场?仅仅是因为数倍于桌面的接入设备和无时不可的接入时间?移动互联网相比桌面互联网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可以创造出新的盈利模式?当时注意到移动互联网同桌面互联网最大的区别,就是对应用访问方式的不同。

  不管是因为客观条件还是用户的主观习惯,目前来看,移动终端上对应用上的访问绝大多数还是以app为主,以app接入访问应用,则设备本身就变成了这一入口的唯一载体,而对于互联网应用来说,用户群永远都是第一重要的,抢占移动终端意味着各大互联网公司对用户的争夺,是桌面互联网上对浏览器这一入口争夺的继续。

  而对于移动终端来说,可以分为操作系统和硬件设备两个部分。对比几家互联网公司在移动终端上的行动,百度是推出定制的操作系统,将自家的应用包含在操作系统中提供给设备厂商;腾讯和阿里类似,采取与运营商和终端厂商合作的方式,将应用内置在设备上;盛大、小米则更直接,自己研发硬件,然后采用定制的系统,推出自有品牌的设备抢占这一市场。

  看清楚互联网公司的意图,就比较容易理解他们的行为。对于同一块市场,不同的公司会根据自身已有的优势实施对应的商业行为,互联网公司认为他的盈利点主要是自身业务在移动平台上的延伸和拓展,传统的设备厂商按照思维惯性,还是期望从硬件设备上盈利,这样的区别造成了互联网公司期望通过低价的设备抢占足够多的用户数量,设备厂商则努力通过品牌、设计、工艺来增大硬件本身的价值。而且互联网公司受到研发能力和设计水平的制约,本身也不具备足够的品牌力量,并不适合在这个市场上推广高端设备。

互联网公司为何要推自己的智能手机

  互联网公司一向喜欢赔本赚吆喝,这点在各大公司推出应用的时候已有体现,即使一个应用已经基本形成垄断地位,不可能留出机会给其他的产品,几大公司往往也会防御性的继续推出类似的应用。低廉的价格确实对很多用户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但是考虑到研发和采购成本,以及量产能力,互联网公司的设备在保持硬件规格的同时,必定要相应的牺牲掉一些其他东西才能维持自己的利润,另外售后和服务带来的成本也应该是消费者需要考虑的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受到原来桌面互联网上开放环境的影响,互联网公司也许意识不到终端设备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一件私有物品,而人对私有物品的要求远远不止停留在“能用”的阶段,如果仅仅是想提供一个价格低廉的接入设备,可能会影响到产品的设计已经给用户带来的体验。

  回到“通过web还是app访问应用”这个话题。可以发现,即使是在全新的移动设备上,能有实力和影响力做出移动平台操作系统的还是原来两家最大的桌面操作系统厂商的苹果和微软,而且苹果首先开创了付费app的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这点其实和桌面操作系统上的付费软件没有本质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一个需要和操作系统提供商分成,另外一个则基本是免费使用。至于Android,从诞生到现在的发展来看,更像是谷歌为了阻止苹果的垄断而采取的一种防御手段。作为一个互联网公司,谷歌对于移动互联网的态度和思路还是比较模糊,唯一肯定的是,跟苹果和微软这样公司肯定有本质的不同。目光延伸的远一些,其实可以发现Palm/惠普的WebOS,英特尔和三星的Tizen,以及Mozilla的Boot to Gecko,甚至包括谷歌的Chrome OS都是以Web为中心,目标是开发出可以在浏览器上执行的应用。这是不是意味着app访问的方式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未来的接入趋势还是会回归到以浏览器为中心?那如果这会成为一种现实,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投入就应该更多的放在正确的方向上,毕竟,智能终端设备的门槛并不像互联网那样低。

  来源:投稿,作者:left_uestc,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