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

电子商务:交易与互联网技术

  电子商务是交易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要理解电子商务,需要先从对交易的理解来入手。希望能从交易的角度来对电子商务进行重新的解读。

  一个人逛街逛累了,要买瓶饮料解解渴,四处找便利店或超市,找到一家便利店,从货架上选了瓶可乐,付钱,拿可乐,解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交易实例,包含着一项交易的各个要素。

  我们就解剖下这只麻雀,先从交易的流程开始。

  要买饮料,就要先找到卖家,找便利店,而你要寻找的范围将限于你的附近,不可能为一瓶饮料坐几个小时的车,同时便利店也要在开业中,发现一家关门的便利店对你来说没什么意义。对于便利店而言,要卖饮料,同样要在自己营业时间内经过门前的消费者中挑选。

  从这些废话中,我们可以发现,交易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要找到各自的卖买方,自己的交易对手。在线下,交易对手的选择受限于地域和时间,你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时间段,这些客观条件决定了你可能的交易对手范围,即使他们未必是理想的卖买方,但你没多少选择余地。

交易与互联网技术

  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这样的局面,你可以通过互联网,浏览到全国各地的卖方,即使他不在线,你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留言,向他发出交易请求。同样作为供应商,你可以与全国各地的消费者进行交易,随时都可以收到交易请求。这就突破了地域和时间对交易的局限,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互联网高效的找到自己的交易对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撮合买卖双方的供求信息,为他们创造大量的交易机会,获得与线下交易竞争巨大优势。阿里巴巴和环球资源通过供求信息的集中展示,赚的盆满钵满。

  找到便利店后,就是挑选饮料,再付钱拿可乐。第二步骤先放放,先说第三步实物交接。实物交接是给钱,拿货,也就是资金流和物流,便利店是直接拿钱交货,一站式服务。电子商务通过在线支付和物流的发展,完成交易的最后一块拼板,也可实现一站式服务。在电商网站能够完整的达成一项交易后,电商的发展就步入了交易机会概念的演绎阶段。

  电子商务突破地域和时间对交易的限制,让买卖双方可以高效的找到自己的交易对手,扩展交易机会,大大提升了交易的效率,在某些产品领域,这点优势是线下交易不敢想象的,同时电商通过良好的用户体验,可以与全国范围内潜在的消费者进行交易,拥有的巨大交易机会,迅速壮大自己的规模。这是电商的美好年代。

  但交易机会是个双刃剑,当把这边剑给了消费者,他可以帮你打败线下零售商,同样也可以轻易的刺伤你。消费者可以轻易的获得交易对手,意味着消费者与供应商交易谈判的主动权大大提高,在线下交易中,如果消费者不满意这家便利店,他就需要花个几分钟走几十上百米才能换一个交易对手,需要花时间、体能等成本,但在网上更换交易对手的代价是点几次鼠标,换个页面而已,消费者在线上交易时更换交易对手容易的多,这样在与电商的交易谈判中,占据更大的主动权,只要稍不满意,就有可能换家电商做自己的交易对手。

  这就带来几个问题,从好的方面来说,只要营销推广做的好,促销力度大,那么消费者可以轻易的来与我交易,可以迅速扩大规模。反面是当竞争对手促销和营销做的比我好时,消费者就流失的厉害。而且对方同样是电商,其推广促销的影响力是全国范围的,其交易对象同样是无地域和时间限制的,即使是一个刚起步的小规模电商,也可以对你造成大的伤害,在传统线下零售商中,竞争对手差不多是同重量级的,到了线上你的竞争对手则是无重量级别限制的。

  除了电商间的自我竞争,拥有更大自主权的消费者也在逼迫电商进行竞争,快速流动的消费者,可以让推广促销力度大的电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帮助其形成流动性繁荣,让大放血的电商享受交易机会带来的快感。拥有更大主动权的消费者迫使电商持续不断的推广,消费者的交易对手来的太过容易,所以也很健忘,同质化的电商很容易被消费者遗忘,电商们需要不间断的推广,将自己作为消费者首选的交易对手面目出现,才不会被消费者遗忘。

  当消费者在线下零售商和电商之间进行抉择时,电商是大赢家,当有更大主动权的消费者出现在两家或多家电商面前时,对于某些产品的电商来说,红海的结局早已注定。

  现今电商的寒冬,只不过是享受交易机会带来的快感后的疲惫,更多的电商从坚信交易机会的无往不利,到逐步认识到交易机会的负面影响,从而逐步理性发展的过程,但好了伤疤忘了痛,电商们保持多大程度理性,还可以看一段时间。现在他们还有自我调整的时间,真正让他们难受的新型电商们还未长大。

  便利店的第二步是挑选饮料,这步是最难也是最重要的。

  挑选什么样的饮料,与你当前的需求相关,现在口渴肯定是要挑解渴的饮料,不至于去买酱油或饼干来解渴。圈定范围后,开始选饮料,涉及到了产品信息的辨识,品牌、口感、价格、外观等等,看完货架上的饮料后,信息收集也差不到多,就开始评估产品的价值,50元一瓶的水,4元的果汁,1元的水,在促销的2元可乐,买哪个合算,也许你说我就是来买可乐的,这只是表明你用了以前的评估结果,如果昨天可乐4元一瓶,现在涨到了10元,信息的重大变化,是否要重新掂量掂量呢。是否合算,值的购买是个人的意愿表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不尽相同,不过你购买了饮料,表明你最终认可了这瓶饮料的价值。

  我们可以看到挑选饮料这一步,涉及到的信息量是巨大的,包括个人意愿,产品的各类信息,最后决策结果等,有动态、静态的,有公开、私密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技术的巨大应用空间。新媒体技术可以将多种信息源的信息集合,多重角度反映产品的信息,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将个人意愿予以表达,新媒体缩短了消费者个体意愿与产品的真实价值间的博弈过程,使饮料挑选的过程更简单和快捷。长话短说,新型电商们可以集合消费者的意愿,并提供供应信息,集中达成交易,如团购(也可以在你口渴时买了饮料,再买瓶酱油)。可以集合消费者的消费评价,展示给消费者,如点评网站,可以将产品的生产环节信息公布给消费者,打造透明的产品,如食品行业,可以集合消费者意愿,参与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全过程,可以将消费者集合建立消费者渠道,等等。

  消费者与供应商的关系将发生变化,从交易对手到相互合作,从单个消费者的谈判博弈到消费者群体与供应商交易谈判的变化。

  电子商务是在交易中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买卖双方交易的效率,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从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也可以看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相匹配的,在初期只需将买卖双方的供求信息展示在一个页面上,所能提供的也是交易的第一步,为买卖双方创造交易机会;互联网在单向信息传播技术的成熟,让电子商务拥有了与线下交易竞争的资本,并能够复制线下交易的商业模式;互联网的信息互动技术的发展,让电子商务在具体的消费者意愿与产品的交易谈判间有了创新的技术基础。

  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媒体技术在交易中的运用,新媒体技术在每个交易环节的起用,都可以提升交易的效率,产生新类型的电商。如需了解更多,可以参考 互联网的锤子(三)

  来源:sbumblebee投稿,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