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的中国互联网,搜狐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北京奥运会互联网转播授权”的权益;在2009年,我们又看到搜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向视频网站叫阵,把事件的声音搞得很大,近日在深圳还出现在同一间酒店和迅雷对阵的场面,媒体还报道此事惊动了当地警方。这种现象与其简单说是知识产权的问题,倒不如从本质分析法律手段是互联网网站的商业竞争手段。从四大门户来看,搜狐的商业竞争意识是比较超前的。
法律问题是公司在发展中无可避免的事情,有时候甚至会让听闻者感到是不可思议的,比如国际知名的阿里巴巴也会遇到商标争夺的法律问题。我不会否认,自己在第一次听到时也是感觉不靠谱的。
法律手段作为互联网的商业竞争手段,它具有几大特点:
一、强制执行的超级力量
通过市场竞争,你可能很难打败一个同级的对手。
但是通过法律手段,只要你的利益受法律保护,有足够的证据起诉竞争对手,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打败竞争对手的机会就相对很高的。法院的审判结果是强制执行的,除非败诉方能上诉成功,否则只有执行。
二、借用法律获得市场保护
例如商标保护,可以让对手不得使用这个商标,让其品牌重建。
例如专利保护,可以让对手不得经营自己的专利产品,不得采用自己的专利技术或外观。
例如不正当竞争的指控,这是常见的官司。一旦获胜,便可以借此打击竞争对手的发展。
三、知识产权的索赔金额巨增
现在索赔过亿的官司不再是新鲜事了。这个现象说明了“官司值得打”的问题。所以,互联网甚至出现了以打官司进行索赔的经营业务,并且发展维护版权的联盟。
四、官司新闻是免费的宣传推广
法律问题是属于争议问题,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就会传播各种争议性话题,包括传闻和花边新闻,媒体会主动跟踪报道,观众也会看这部“连续剧”。
由此可以看到,一间公司走向健康发展,需要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规模,需要考虑是否成立自己的法律部门。
现在还有一种发展趋势,不要认为互联网的大公司才会遇到法律问题。现在有不少的地方门户、论坛及行业站点也在注册商标,这就预示将来会引发更多的商标侵权案例,借此打击对手,不得让其使用名称。例如XX是地方某个知名的名称,注册了42类的商标,将来就可以借知识产权打击竞争对手,让其不得在网站使用XX作为网站名称。
针对这类问题,简哲提供一种规避策略,就是你发现有人申请注册商标后,一是你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二是你可以去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在网站使用中文域名也受法律保护。地方网站的商标还达不到名牌的保护标准,所以这个策略是可以做的,至少是有备无患,不会等到问题发生了才仓惶应战。
来源:读者投稿。作者简介:简哲,创意人,擅长商业策略设计。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