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2日星期六

用户起诉Google恶意软件提示被驳回

  中国法院网讯,因使用谷歌搜索引擎搜索其自建网站时,谷歌网站在搜索结果中提示“该网站可能含有恶意软件,有可能危害您的电脑”字样,为此,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将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法区人民院审结了此案。法院认为宝鼎所的网站上存在恶意代码,google对其进行恶意软件提示并无不当,驳回了原告宝鼎所的诉讼请求。

  宝鼎所诉称,2008年8月11日,宝鼎所工作人员用google搜索“中国抗诉网”及“抗诉”关键词时,发现网页上有“该网站可能含有恶意软件,有可能危害您的电脑”字样,并打不开该网站,而用百度等其他引擎搜索均无此现象。“中国抗诉网”是宝鼎所创办的专业网站,因谷翔公司、谷歌公司的侵权行为,给宝鼎所造成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谷翔公司、谷歌公司立即向宝鼎所公开在google.cn首页赔礼道歉30天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8月10日,在中国抗诉网网络源代码中出现分别为“script src=”等的三行代码。同日,google通过电子邮箱向中国抗诉网发出邮件进行通知,因其可能包含会安装恶意软件的代码而停用其帐户,并在google搜索到的中国抗诉网网站链接上标明“该网站可能含有恶意软件,有可能会危害您的电脑”的字样。后双方就此交涉未果,宝鼎所对该提示进行了公证。

  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即在于google对中国抗诉网进行恶意软件提示是否构成对宝鼎所的侵权。对此,法院分析如下:

  首先,中国抗诉网在双方争议期间是否存在恶意代码。案中双方认可其争议的焦点即恶意代码专指为存在于中国抗诉网源代码中特定三行代码。为证明该代码的性质如何,海淀法院专门邀请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并对代码性质进行了当事人交叉询问和法庭询问,专家称“一般来说是被恶意植入的,会引入一些木马,向未知的方向发一些信息”。该代码在被植入后会在客户登陆时自动运行,且专家称删除后对网站本身没有任何影响,因为这些链接存在即时性,现在也无法复原这些链接的指向。因对中国抗诉网网站源代码内存在的这三行特定代码为当时被普遍认为是被植入的恶意代码的这一事实的证明已经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标准,故法院对中国抗诉网在双方争议的期间内存在恶意代码这一事实予以认可。

  其次,google有无权利对网站存在恶意代码进行安全提示。google公司在于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检索服务,而这种服务应该是健康的、安全的和可靠的。因为信息时代到来之后,像google这样的公司实际上承担了一部分社会公共职能,其可以不对网站内容作相应提示,但目前来看,作出提示的实际意义确实存在,因为诸多用户无法对网站含有病毒等做出相应的保护。google此举并不构成有特定指向和目的的侵害。况且,在进行相应提示后,google并未将网站屏蔽或是采取其它途径对网站进行实际处置,而是发出通知后协助网站做好相应的检查维护工作。故goolge因为确实存在恶意代码而进行相应提示并无不当。故宝鼎所主张google侵权并不具有请求权的基础,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的诉讼请求。

  新闻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