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6日星期二

Google的商标问题和AdSense

  前段时间,谷歌治印收到来自Google的信,据说是该站点URL地址包含Google,因此禁止投放Adsense,同样被禁止的还有Google Operating System,也是因为URL地址带有Google,这一连串动作,不禁引起了广大Google Fans的困惑。

  之后从blogoscoped得到事情的最新发展,最终Google Operating System解封了,谷歌治印也同样解封了,此次事件应该是圆满解决。不过尽管如此,这件事情也给广大的Google Fans明确了所谓的Google品牌特征的授权使用的问题

  Google品牌特征的授权问题我以前在使用AdWords的时候也碰到过,现在AdSense也有同样的问题,根据Google AdSense技术支持邮件反馈给我的信息,Google在其AdWords和AdSense中有明确的使用规则:针对Google的商标,Google的政策是发布商不得在展示Google广告的网站上突出显示“Google 品牌特征”。Google 品牌特征包括 Google 徽标、产品截图及其他显著特征。另外,发布商不得在网址中包含 Google 商标或对 Google 页(包括搜索结果页)进行加框链接的网站上展示 Google 广告。

  而Google AdWords则更为严格,Google AdWords的技术支持告诉我,未经明确书面许可,Google禁止用户在其网站上使用Google的徽标或其徽标的变体。如果要使用的话,需要将使用的Google徽标链接到Google相应的网页上。

  Google AdWords的技术支持还说,从Google的角度上来讲,Google禁止第三方的网站未经允许而使用Google公司的商标,因为该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使消费者误认为该网站(公司)与Google公司之间存在某种关联,从而弱化了Google作为商标和商号用来识别Google搜索引擎的唯一标志的影响力。

  对于这方面的详细解释,Google专门有一个页面“第三方使用 Google 品牌特征指导原则”来详细描述这类情况。简而言之,Google不希望第三方网站未经许可而暗示Google在支持他们或者与其有隶属关系,以免误导用户或者消费者。

  因此,我建议如果大家的网站需要使用AdWords或者AdSense,那么请尽量实行一下我的以下建议:

  1、尽量不注册包含Google的域名,尽量不使用包含Google的子域名。

  尽管这次的两则事件都得到的解决,但是使用带有Google的域名或子域名依旧带有相当大的风险,可能有不可预知的法律问题,因此尽量不要使用。

  2、明确的在网站的首页的第一屏注明此网站和Google没有任何关系。

  例如GOS注明“Unofficial news and tips about Google”,我在月光博客Google Earth观察都注明“this site is not sponsored by or affiliated with google”,以避免误导和暗示用户Google在支持这个网站或者与其有隶属关系。

  3、使用AdWords的话,就不要在网站出现Google的徽标,使用AdSense的话,要使用符合要求的Google徽标。

  符合要求的徽标指的是,仅使用经Google批准的图形或LOGO,不对其进行修改,Google徽标与网页上其他图形或文本留有一定间距。

  总而言之,大的原则就是不要暗示用户自己的网站得到Google的支持、赞助、授权,或者和Google有关联或隶属关系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Google也不应该让法律部来处理和Google Fans之间的不同意见,毕竟Blogger对于法律并不是很了解,从感情上讲,大多数写Google的Blogger相信都不会对Google有恶意,想来也不会做出什么对Google品牌有什么负面影响的事情,Google如果因为这些小问题和广大的Google Fans发生一些争端,那就显得非常不明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