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日星期三

今天终于出院了

  今天早上办理完了出院手续。

  住院八天,总共住院费用四千多,这时我发现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好处了,就是自己只用自费四百多元,其余的钱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

  为此我也研究了一下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发现有了社会医疗保险,每年住院最多可以由社保局承担12万元(深圳2004年平均工资31000×4)。基本上费用个人只需要支付10%即可,特殊药品或检查(比如CT)除外。这样看来,有了社会医疗保险,“一病回到解放前”的住院经历应该会少一些了。目前深圳大概有一百多万人有社保。如果能够全体劳工都能享有社保,那么医疗产品目前面临的种种问题也可以得到部分解决。

  附:深圳医疗保险征收及偿付标准

·征收标准
参保人 征收标准 计入个人帐户比例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35周岁以下 35-45周岁以下 45周岁以上(在职)
深户员工
缴费工资×2% 缴费工资×7% 全部 缴费工资×6%×30% 缴费工资×6%×40% 缴费工资×6%×50%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缴费工资×2% 缴费工资×6.5% 缴费工资×6%×30% 缴费工资×6%×40% 缴费工资×6%×50%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月平工资×1%      

·偿付标准
一、住院医疗保险
1、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95%);
2、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或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以及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和置换,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价格支付90%;
3、慢性肾功能衰竭在门诊做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在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二、综合医疗保险
1、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2、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
3、个人帐户用完后,超额部分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4、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5、个人帐户积累额达到2个月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自费药,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
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基本医疗费用;
2、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
以上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
四、生育医疗保险
  围产期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以上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五、医疗保险每年度报销最高限额

连续参保时间 最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不满半年 年平工资×0.5 0
满半年不满1年 年平工资×1 5万元
满1年不满2年 年平工资×2 10万元
满2年不满3年 年平工资×3 15万元
满3年以上 年平工资×4 20万元


注:

1、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仅限于深圳户籍在职员工;
2、“缴费工资”是指员工月工资总额, 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月平均工资的300%缴交, 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月平均工资的60%缴交。
3、“月(年)平工资”是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年)平均工资